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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乐至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乐至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10-22 来源:乐至县纪委监委 访问量: 字体大小: 分享至:

忠诚履职勇担当 砥砺奋进谱新篇

全力护航“三区三城”建设

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乐至新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中国共产党乐至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乐至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现将中国共产党乐至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情况及今后五年工作建议,向县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以来,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县良好政治生态持续巩固发展。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职尽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做深做实政治监督,践行“两个维护”坚定有力

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属性,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忠诚履行政治责任,以高度政治自觉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一是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下功夫。坚持深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开展监督检查,紧盯重点人员摸排管控、重点场所防控措施落实、疫苗接种等情况,累计出动2000余人次开展常态化督查,研究制定“十个严禁”纪律规定,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规定、履职履责不力问题30件52人,为全县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持续巩固“零输入”“零确诊”成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认真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协同责任,强化监督执纪执法,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5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创新“抓筛找挖”四项举措深挖问题线索、“3+”工作模式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处置等经验做法在全省全市推广。紧扣打赢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靠前监督、跟进监督、精准监督,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二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协助县委机关抓好中央巡视四川、省委巡视乐至反馈问题整改,强力推动45项整改任务按时高质完成。深入推进蒲波、彭宇行、侯晓春及资阳系列案件“以案促改”工作,扎实开展“赌博敛财”和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认真开展“五对照五反思”讨论、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宣讲等各项工作,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加强对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监督,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守纪律的态度更加鲜明、行为更加自觉。三是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有机结合,持续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结合日常监督、县委巡察发现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发放履责提示单186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和述责述廉、述职述廉制度,组织11名县领导、26名乡镇(部门)“一把手”向县纪委全会口头述责述廉,42名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对15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细抓实。

(二)坚持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向上向好

始终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一是坚决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节点、薄弱环节,坚持明察暗访、问责查处、通报曝光“多管齐下”,严格落实“禁酒令”,深入开展滥发津补贴专项清理整治,从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4件95人。深入整治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组织处理29人,全面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扎实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建设“回头看”,对48项县级层面配套制定的制度机制进行全面评估,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推动解决面上问题与制度问题无缝连接、贯通实施。二是全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创新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多十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基层标语、挂牌“浮、散、乱”现象得到明显改善,责任书、一票否决、督查考核过多过滥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深入纠治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严肃查处47件71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勤政务实。三是全面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深化“三下基层转作风、三进三帮促发展”“四民行动”等活动,督促党员干部深入村(社区)、医院、学校、企业等一线,开展“五个遍访”,帮助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县级层面统筹解决问题800余个。常态化开展群众满意度电话测评调查,倒逼县乡村三级党员干部有效改进作风,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聚焦“项目攻坚年”“执行落实年”主题,研究制定重大项目推进“三色”预警问责管理办法、政商交往“十可以、十严禁”正负面清单,严格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激情不断迸发、干事创业的环境日益优化。

(三)坚持从严整治基层“微腐败”,党的执政根基更加坚固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一是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聚焦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落实等情况,深入开展扶贫领域“3+1”专项整治、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推动各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扎实抓好“明目行动”“三盯三公开”,从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6件95人,确保全县如期高质量完成了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二是坚决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在全省率先试点启用“一卡通”管理系统,推动29项惠民惠农资金纳入平台管理。深入开展涉农保险保费补贴问题专项清理,224人限期内主动说清问题,涉及230余万元。推动发改、住建、人防、卫健、人社、经信等部门集中开展“4+2”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督促整改问题328个,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持续深入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腐败和作风问题479件572人,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不断增强。三是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推进,建立联动协作、线索双向移送反馈、领导包案等机制,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逐案筛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严格落实“双专班”“两必问”“一案三查”“签字背书”等要求,做到严厉惩治涉黑涉恶腐败、深挖彻查“保护伞”、严肃追责问责失职渎职问题“三个全覆盖”,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42件61人,荣获全市扫黑除恶“先进集体”称号。

(四)坚持突出监督首要职责,日常监督整体质效明显提升

始终把监督挺在前面,全面强化监督职能,丰富监督方式,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监督质效。一是用足用活监督方式。强化信访监督,全覆盖建成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受理群众检举举报控告705件(次)。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145人次,第一、第二种形态占比达95%以上。坚持逢提必谈,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760余人次。深化运用“纪检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模式,协助举办“阳光问廉”,有效解决敬老院管理、噪音污染、低保五保等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健全完善监督机制。统筹贯通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实现优势互补、同向发力。健全与财政、审计、统计、生态环境等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制度机制,促进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室+派驻(出)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协作机制,构建联动监督格局。三是深化运用监督成果。全覆盖建立并动态管理廉政档案670余份,系统梳理、及时更新领导干部个人基本信息及有关事项报告、信访举报、受到组织处理以及党政纪处分等方面情况,为领导干部精准画像。落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集体会商机制,积极稳慎出具党风廉政意见1711人次,有效防止“带病提拔”。

(五)坚持把牢政治巡察定位,巡察监督综合效应充分发挥

始终秉持巡视巡察“十六字”方针,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不断探索巡察新方式新方法,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直指问题,巡察工作质效持续提升。一是建立完善巡察机构、机制。对标省市并结合我县实际,成立了县委巡察办,组建了5个巡察组,建立巡察人才“四库”,为巡察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先后3次修订完善巡察工作规划,探索建立“三规则一规定”以及《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等12个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乐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等30余项制度,切实提高了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统筹推进巡察全覆盖。探索创新“常规+系统”“常规+专项”双驱模式,巧借“巡视+巡察”权威优势,届内开展12轮县委巡察,完成21个乡镇(街道)、61个县级部门(单位)党组织常规巡察,同步对315个行政村(社区)以及16个国有企业党组织延伸巡察;积极配合省市对6个党组织开展上下联动巡视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统筹开展脱贫攻坚、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疫情防控、政府采购等专项巡察,对35个乡镇(部门)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圆满完成届内巡察全覆盖任务。三是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分级分类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主要问题1159个、整改意见420条,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273条;及时向相关县级领导通报巡察重要情况,提出督促整改意见建议111条,形成齐抓共改、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及时将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和新一轮巡察内容,督促被巡察单位完成整改问题1083个,建立完善舆情管控、廉政风险防控、党员教育、财务管理等200余项长效制度机制,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充分发挥。

(六)坚持稳步推进体制改革,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再上台阶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县纪委监委机关带头落实“三转”要求,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权限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工作力量进一步向执纪监督一线倾斜。探索制定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请示报告工作清单》和《工作考核办法》,健全完善班子成员分片联系制度,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和管理,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在全县315个村(社区)全覆盖配齐纪检委员,不断夯实纪检工作基层基础。二是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按期完成人员转隶、监委挂牌运行等工作,研究制定《乐至县推动国家监察向乡镇延伸工作实施方案》,分片派出4个监察组,与派出纪工委合署办公,明确21个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兼任监察员,作为派出监察组成员,构建起“1+4+21”的监督网络,切实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三是着力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派驻县级部门(单位)纪检监察组改革,科学制定《乐至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设立派驻纪检监察组17个,实现县级部门派驻监督全覆盖,依规依法授予派驻机构部分监察权,对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编制、任免、考核、人事等事项实行县纪委监委统筹归口管理,进一步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七)坚持一体推进“三不”方略,治理腐败效能不断提高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深化标本兼治,坚持减存量、遏增量,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是坚定不移惩贪治腐。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健全完善归口管理、集体研判、跟踪督办工作机制,精准处置问题线索1904件。坚决有效惩治腐败,不断加大审查调查工作力度,立案查处801件871人,其中,乡科级干部77件77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8人,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健全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邀请检察、审判机关集中研讨会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21次,有序推动“纪法”“法法”有效衔接。二是发挥案件治本功能。严格落实《四川省重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办法(试行)》,充分发挥“两书一函”作用,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31份、监察建议书22份,依纪依法督促相关部门逗硬落实问题整改。认真指导7个重大案发单位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督促各级各部门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堵塞制度管理漏洞,把权力牢牢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持续深化廉洁教育。扎实开展“四警一防”“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活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2万余条,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例45期296人次,发放《警示录》等读本4000余册,组织24000余人次观看《贪欲之害》《蒙尘的初心》等警示教育片,组织21批次1500余人旁听法院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注重廉洁文化浸润教育引导,依托陈毅元帅红色资源,成功创建陈毅故里省级廉洁文化基地,举办“莲·廉”论坛提升红色廉洁文化影响力,着力打造红廉文化品牌,深入推进“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等各类家风家教活动,引导党员干部重视家风建设,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八)坚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铁军本色日益彰显

牢固树立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理念,狠抓自身建设,不断强基固本,努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队伍。一是强化机关党的建设。县纪委常委会坚持第一时间、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系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三卷),引领带动全系统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成立纪委监委机关党委,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有力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演讲比赛、歌咏比赛、拓展训练等文体活动,寓教寓乐发挥党建引领带动作用。二是强化干部能力建设。着力拓展“淬火树形 对标提能”活动,积极探索建立自主培训+实战演练+技能竞赛“三位一体”能力提升培养机制,持续深化全员培训,组织开展业务培训4000余人次,创新开设“审理课堂”,开展以审代训17期300余人,开展挂职、跟班、轮岗等学习锻炼170人次,选派干部到省市纪委监委协助查办案件180余人次,队伍专业水平和实战能力持续提升。三是强化队伍作风建设。大力弘扬严实作风,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融入大局、主动服务大局,组建廉情连心员队伍,定点联系52家企业,组织机关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53户,选派9名优秀年轻干部参与脱贫攻坚驻村帮扶,2名优秀年轻干部参与乡村振兴,累计组织1000余人次参与疫情防控小区蹲点值守、党员干部“双报到”、文明城市创建和城乡结对共建等活动。狠抓内控机制建设,常态化开展系统内部警示教育,敢于刀刃向内,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7人,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

回顾五年工作,可圈可点。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存量尚未清底,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仍有发生,“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值得警惕,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跟不上形势发展和工作要求。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工作体会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全县大局中思考谋划、部署落实,充分彰显了纪委监委作为政治机关的政治意识、政治责任、政治担当,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以下认识和体会:

一是必须始终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中把准政治方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党划时代的重大理论创新,也是推动纪检监察事业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加强理论武装的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自觉运用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更加科学有效履职尽责。

二是必须始终做到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在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中强化政治监督。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是纪检监察机关最重要的使命和责任。必须把“两个维护”作为一切工作的政治准则和根本政治要求,突出抓好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坚定政治方向、坚守政治原则、站稳政治立场,更加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上下在新时代新征程中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三是必须始终做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回应群众关切、维护民生民利中坚定政治立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为民情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造福人民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坚决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让群众感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四是必须始终做到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中保持政治定力。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是推动构建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保障。尽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坚持以永远在路上的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毫不松懈纠治“四风”树新风,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五是必须始终做到实事求是,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维护纪法权威中展现政治担当。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要坚持以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为准绳,树牢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确保履职履责都合规合纪合法。要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纪法标准,全面地、历史地、辩证地分析判断问题,做到精准定性、精准处置,对党负责、对干部负责、对历史负责,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六是必须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在带头遵规守纪、敢于善于斗争中锤炼政治品格。忠诚干净担当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要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做对党绝对忠诚的标杆表率。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斗争。要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及时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三、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未来五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乐至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各项工作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着力推动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护航“三区三城”建设,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乐至新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一)持续深化政治监督,奋力续写护航发展的新篇章

推动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紧盯全县“十四五”规划实施、全面融入成渝地区经济圈建设、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部署、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全力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督,为巩固和拓展疫情防控成效提供纪律保障。大力推进清廉建设,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协助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履行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坚持推行履责提醒制度、述责述廉制度,不断完善“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检查考核机制,依规依纪追究失职失责问题,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层层落实。

(二)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奋力续写惩贪治腐的新篇章

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探索建立行贿“黑名单”制度,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聚焦工程项目、资源开发、国企国资、社会民生等领域,严惩权力寻租、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查处项目招投标、地方债务风险中隐藏的腐败问题。严查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

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抓好重大典型案件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指导案发地区(单位)开好重大案件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度剖析案件成因,实现查处一案、警醒一片。及时梳理审查调查、日常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短板和制度漏洞,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和工作提示单等方式,推动问题解决、规范制度建设。推动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扎实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党务政务及办事流程,自觉接受监督。

注重深化纪律警示教育。经常性开展纪律教育,开展拟任领导干部廉政知识考试和任前廉政警示谈话,筑牢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持续开展“以案四说”,点名道姓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积极发挥陈毅故里省级廉洁文化基地作用,持续深化“好风传家”系列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奋力续写正风肃纪的新篇章

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要求。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强化警示教育提醒,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深挖彻查顶风违纪行为。把监督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纠治“四风”的重要内容,督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纪违规现象。深入整治滥发奖金、津补贴,严肃查处违规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推动以上率下、严格执行。

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多十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盯住不放、精准施治,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神不振、担当劲头不足的不良风气。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优化改进监督检查考核等成果,规范调研指导工作,持续为基层减负松绑,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抓落实、促发展。

推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坚持把查处问题与督促整改、标本兼治结合起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研究分析症结所在,查摆制度漏洞,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优化治理。

(四)持续深化专责监督,奋力续写监督治理的新篇章

完善监督体系。协助党委落实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履行全面监督职责,建立健全统筹谋划、部署实施、提醒提示、监督检查等机制,推动“三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充分发挥专责监督推动作用,促进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有机结合、融为一体。积极探索党内监督与其他外部监督贯通协同方式,形成有序衔接、环环相扣的监督闭环。    

突出监督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积极发挥同级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提出监督意见。协助同级党委“一把手”加强对下级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健全制度机制,引导领导干部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

提升监督质效。把监督进一步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着力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以高质量监督护航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积极探索“互联网+督查”,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让监督更加精准。

(五)持续深化执纪为民,奋力续写维护民利的新篇章

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整治为民服务中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等决策部署,促进“打伞破网”工作常态化、机制化、高质量发展。

倾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积极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确保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巩固,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工作监督检查机制,找准监督的关键点和着力点,紧盯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政策落实、重大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跟进监督检查,严查违纪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乡村振兴有效实施保驾护航。

着力推动基层监督发挥作用。针对村(社区)换届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主任“一肩挑”及村(社区)组织任期“3改5”等重大变革,积极探索村级组织监督有效措施,有序开展对重点村(社区)集体“三资”实行提级监督,以强化基层监督推动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坚持以公开促监督,建立健全“三公开”机制,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开展村(居)务公开专项检查,严肃查纠村(居)务不公开、选择性公开、虚假公开等突出问题,从制度上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持续深化政治体检,奋力续写巡察监督的新篇章

统筹用好多种巡察方式。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工作要求,科学谋划新一届县委巡察五年规划。统筹运用“常规+专项”“常规+机动”“常规+延伸”等巡察方式,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探索创新对县属国有企业、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的有效巡察方式,切实打通巡察监督“最后一公里”,真正做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

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探索建立落实巡察责任机制、督促机制、评估机制“三项机制”,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日常监督责任,对整改责任不落实,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追责问责。综合用好巡察成果,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制度漏洞和风险点的排查,开展系统治理,制定针对性措施,完善制度短板,堵塞制度漏洞。

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求,有效发挥巡察纽带作用,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健全完善与协作部门情况通报、人员选派、沟通协调、成果运用、巡察整改监督等制度机制,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协作配合,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成果共享,不断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七)持续深化体制改革,奋力续写制度建设的新篇章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反腐败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党委在反腐败斗争中的总体谋划、指挥协调和审核把关作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审批备案制度。完善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请示报告工作清单》和《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考核办法》,持续加强县纪委监委对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

积极构建“一盘棋”的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格局。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指导,落实县纪委常委会听取重大工作专题汇报机制。进一步完善班子成员联系指导派驻机构工作机制,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被监督单位机关纪委的工作指导,促进机关纪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驻乐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协调联动,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重点案件提级办理、审核把关以及指定办理、交叉办案等有效机制。

持续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严格执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法规制度,完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衔接机制,实现执纪执法统一决策、一体运行,形成立案前、审查调查中、案件后期“以案促改”各环节一贯到底的整体闭合。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持续完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和移送的外部衔接、协调机制,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八)持续深化队伍建设,奋力续写锻造铁军的新篇章

锤炼过硬政治品格。持续加强县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带头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深入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活动,学习宣传先进事迹,汲取榜样力量,培育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

提升综合履职能力。深化全员培训,采取以会代训、以案代训、跟班学习、赴外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在实训实战中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做遵纪遵法、学纪学法、守纪守法、用纪用法的模范。加大干部培养选拔和轮岗交流力度,注重引进党建、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专业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内部监督的有效方式,完善自身权力运行和管理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督促干部严格执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认真核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坚决清除政治不纯、品行不端者,决不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腐蚀生锈。

同志们,站在新起点,迈步新征程。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奋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续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坚定不移推进“三区三城”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乐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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