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检查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20-11-03 来源:乐至县纪委监委 访问量:4106

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进行检查。检查工作的程序是:对需要检查的事项予以立项;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向本级政府或者上级监察机关提出检查情况报告;根据检查结果,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


(编辑:罗奇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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