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县卫健局、县人民医院等15个单位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3-06-23 来源:乐至政府网 访问量:12332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3日至1月6日,市委联动巡察组、县委5个巡察组分别对县卫健局、金顺镇、石湍镇、通旅镇、大佛镇、双河场乡、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红十字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精神卫生保健院、乐至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常规巡察。2023年2月,各巡察组集中反馈了巡察意见。各被巡察单位按照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县委巡察机构自2023年6月23日起,向社会集中公开15个单位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按照各单位通报中的联系方式进行反映。

中共乐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3日

乐至县卫生健康局党组

关于市委提级联动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县委中心组学习要求,2023年制发了《中共乐至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印发<2023年中共乐至县卫生健康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按照县委要求,2023年已开展中心组学习3次,其中研讨学习1次。二是中心组学习资料由局机关党办初审通过后,经由主要领导审定。

二、关于“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加强行业乱象督查、加大查处力度,于2023年5月制发《乐至县卫生系统行业作风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医疗机构贯彻落实省、市、县行风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文件要求。二是通过定期开展病历集中评审、落实处方病历点评制度等方式持续开展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23年截止4月20日,县卫计监督执法大队到各医疗卫生单位监督106户次,合格105户次,合格率99.06%;妇幼健康监督4户次,合格4户次,合格率100%。三是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对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类别医师进行适宜技术培训,确保开展6类10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三、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党组会议议题申报流程,由议题承办股室提出议题、需决定事项,并征求需列席股室的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局办,由局办统一向局党组书记报告,适时召开党组会议。二是严格按议事决策流程开展讨论,并详细记录,贯彻执行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十六字方针。三按照国家双随机系统在卫生监督系统里面抽取的任务按时完成任务,并录入智慧卫监系统。开展各类执法工作,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开展辖区内的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专项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治行动,重点对发现过从事非法行医行为的地点进行跟踪调查。利用“四川智慧卫监”系统依法执业模块对各级医疗机构开展依法执业自查自纠。

四、关于“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组织全系统参加了市卫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举办的消防安全培训,邀请县安办、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全系统开展了安全生产培训。二是将安全生产纳入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年度绩效目标考核。三是4月起对全县医疗机构进行了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督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配齐配强救护车辆安全设备和加快安防系统建设。四是2023年制发了《中共乐至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印发<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定期通报工作制度>等5个制度的通知》《中共乐至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印发<意识形态风险和工作提示制度>等4个制度的通知》《中共乐至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和通报办法>的通知》,2023年初组织开展了意识形态全覆盖督查1次,进一步加强了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五是加强工作联系群管理。群成员一律实名制,强化群管理员责任制,规范成员在微信群的言论,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五、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纪检工作。二是2022年10月28日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机关纪委委员,明确了书记、副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纪律委员各1名,已有专职纪检干部,目前机关纪委积极开展监督工作。

六、关于“执行项目建设政策规定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副局长带队,组织局相关业务科室及部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于2022年3月28日前往泸县等县区,学习更加科学、合理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县实际,对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目标绩效管理方案、资金分配方案进行调整,使基公项目考核更加合理、规范。二是根据《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四季度现场评估工作情况通报》、市委提级联动巡察反馈问题,组织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于2023年2月10日对标对表全面开展自查,对自查问题全面开展自纠。三是2023年3月8日-3月22日组织相关专家对部分医疗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调研督导,全面了解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同时组织相关专家于2023年4月10日-4月14日采取线上等距离随机抽查方式,开展 2023 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级日常监管。

七、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系统内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会计进行专项培训。二是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制度执行,严格按用途列支到对应账户。三是加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再次检查医疗卫生单位公务车辆使用情况,严禁出现改变用途的情况。

八、关于“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县委要求,认真落实党建述职要求,每年均在县委党建述职评议大会进行书面或现场述职。二是督促局党组成员按照分工文件明确的片区联系制度,加强对联系片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的督查指导。三是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训,2023年6月组织开展党务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四是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流程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持续加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换届工作的指导。五是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5+N”固定模式。

九、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民主生活会前,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对民主生活会材料的审核。二是局党组书记带头开展红脸出汗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督促各党组成员明确指出批评意见,不绕圈子,全部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2023年组织机关党委委员开展党建全覆盖督查1次,按照党建联系点分工,提前审核医疗卫生单位组织生活会材料,局党组成员现场指导医疗卫生单位组织生活会召开。

十、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 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系统内两新党组织的督导检查。二是积极做好两新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确保每年都有新党员加入。三是及时转接在医院工作而未将党组织关系转进医院的党员关系。博爱医院2名党员组织关系均已转入党支部。

十一、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2023年度党务干部能力提升培训会,邀请组织部工作人员针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开展培训。二是严格工作流程,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的培训,确保发展党员每个环节不出纰漏。三是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发展党员工作的督导检查。

十二、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机关纪委自2022年10月配齐委员以来,认真履职,已开展监督及督查7次。二是2023年春节前,进行了全县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并开展了法纪教育,督促全系统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恪守纪律规矩。

十三、关于“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起局机关支部每年建立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查找问题整改清单,存在问题逐个整改对账销号。二是2023年3月1日局机关支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局党组班子成员参加会议,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三是局机关支部将严格按照党支部换届选举流程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落实支委会、党员大会研究、酝酿、讨论过程。

十四、关于“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至今,实际开工建设重点项目8个,总投资约10亿元,已争取到位上级资金约1.97亿元,已完工3个,2023年底前计划完工4个,2025年全部完工。二是结合乐至实际,科学编制项目。三是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严格按议事决策机制开展讨论。四是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把宣传、审核、发布各个关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落实“三级三审”制。五是持续强化对系统内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定期进行排查,确保监督常态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8—23322033;邮政地址:乐至县天池街道迎宾大道143号县卫生健康局2楼205室;邮编:641500;电子邮箱:552153402@qq.com。

中共乐至县人民医院委员会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3年3月16日、4月4日组织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二是于2023年2月13日、3月6日对“千县工程”、“五大中心”建设、绩效考核等专题会进行工作部署。三是党委会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反腐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乐至提供坚强保障》等。四是2022年12月26日组织全院学习了最新的疫情防控系列相关文件。五是2022年12月26日起落实了《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文件精神。六是于2023年4月在第一住院部外设立了院内便民小卖部,开通第一住院部行人通道,满足患者及家属基本生活需求,方便了患者家属职工通行。七是配合城管部门加强了医院入口摆摊商铺的管理。

二、关于 “全县公立医院领头羊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院高度重视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目前我院已建成3个市级重点专科(神经内科、临床护理、心血管内科);1个市级重点专科立项成功(检验科);2个县级重点专科成功立项(胃肠外科、肿瘤内科)。放射科、肾病内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泌尿外科已申报县级重点专科。二是与童家、石湍、宝林、南塔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签署医共体协议,常态开展对口帮扶、大型巡回义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举措,拟于2023年5月22日起派遣医师到童家、石湍参与门诊坐诊、查房等工作,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三是通过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进一步畅通转诊转院通道,充分承担县域危重症患者救治任务。四是于2022年开展院级科研并成功立项10项。五是于2023年3月10日邀请外院科研专家到医院授课提升科研氛围和能力。六是落实科研奖惩激励措施到位,已经于2023年4月及时发放相关奖励(①实用新型专利奖励②省市级继教项目奖励③市级、院级科研项目结题及立项④市级重点专科立项⑤学历教育奖励 ⑥发表登记学术文章奖励⑦院内学术讲座⑧新闻稿件奖励共8个项目,奖励人次236人次)。七是先后组织人员到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宜宾市江安县实地考察学习,学习医共体建设先进经验。八是组织人员参加国家卫健委医共体系列培训课程,强化医共体管理人才能力培养,提高县域医共体管理人员的业务素养和管理水平。九是医院与资阳益民乾堂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区域影像中心建设协议后,医院积极推进该项目,扎实开展软件和硬件建设,目前中心端与客户端网络专线已经打通,服务器环境部署完成,客户端硬件接口调试完成,正处于抗压力、性能、网络效果等测试,为正式上线做冲刺准备,2023年5月16日已正式投入使用。十是严格规范管理,遵守工作纪律。要求所有支援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全省城乡医疗对口支援“穿帮带”工勤管理制度(修订)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使用省对口支援信息管理平台(钉钉系统)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支援人员的规范管理,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督促规范使用“钉钉”系统进行考勤打卡。十一是加强日常督查,及时整改问题。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支援人员的到岗情况,如一旦发现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按照对口支援的相关要求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对支援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目前未发现脱岗现象。

三、关于“抓医疗质量管理不够到位,少数医务人员诊疗水平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加强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医院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办法、专业技术规范等内容培训和考核,每周四下午由科教科、医务科组织全院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培训讲座。二是持续加强对医师十八项核心制度的培训考核管理,并按照省卫健委《关于开展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落实情况大排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持续开展医疗核心制度专项检查整治。2023年以来开展各科室自查,职能部门督查10次、抽调内外科20余人次科室交叉检查为主要内容,对30余人次核心制度落实不到位人员进行绩效扣款,对4名组长以上人员进行约谈,对1人暂停3级手术权限3个月,医务科待岗一周,个人及相关科室做出书面整改。对查见的问题现场反馈科室要求改进,建立整改台账,并形成检查方案、督查意见、整改情况。

四、关于“执行行业政策走偏,加重群众就医负担”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2年12月对全院进行医德医风考评工作,于2023年3月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培训。二是加强“三合理、一规范”检查,结合《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年)》文件要求,每季度抽查各科室病历,对“合理检查”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三是于2022年6月全面进行自查,并将违规金额退回医保局。

五、关于“提升职工敬业精神办法不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2年12月对全院进行医德医风考评工作,于2023年3月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职业水平和服务意识。二是对缺乏服务意识、影响医院形象的医务人员严肃处理。三是持续推进重点专科建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带动提升医务人员整体素质,督促其医疗技术学习,营造你追我赶的学习氛围。

六、关于“院党委会与院长办公会职能界限不清”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于2023年3月16日再次组织学习《中共乐至县人民医院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乐至县人民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分清院党委会与院长办公会职能界限。

七、关于“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分发挥班子成员 “传帮带”作用,及时沟通交流。二是督促班子成员集中精力抓好管理,积极指导并帮助班子成员全面进入角色、大胆管理、科学管理。

八、关于“激励和关爱干部职工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于2023年4月发放2022年科研、重点专科申报和论文发表的奖励(实用新型专利奖励、市级、院级科研项目结题及立项,2022年市级重点专科立项,发表登记学术文章奖励共计47人次)。  

九、关于“院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班子成员将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院党委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2022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暨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二是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党委专题意识形态工作会,对全院2023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风险进行研判,并形成研判报告报县卫健局党组。三是于2023年3月17日印发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制度》《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定期通报工作制度》《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制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6个工作制度。

十、关于“教育职工规范使用网络新媒体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和通报办法》精神,按照《办法》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二是于2023年2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新媒体账号管理的通知》并组织学习,教育引导在职职工进一步规范网络行为,做到“十严禁”和“十不发”;对全院职工新媒体账号进行了全面摸排,并登记造册。

十一、关于“无依据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4月3日总会计师牵头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共同学习巡察组反馈意见,细化讨论拟定报销审核相关问题。并于同日召开财务科内审专题科务会,全科室共同加强认真学习内审制度。二是及时整改落实巡察组提出无依据发放津补贴问题,第一时间停止相关发放。三是财务科开展2019年以来全面账务清查,清理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资金,于2023年3月31日 完成追缴并足额存入医院基本账户。

十二、关于“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4月3日总会计师牵头财务科负责人、审计科负责人共同学习巡察组反馈意见,细化讨论拟定报销审核相关问题,并于同日召开财务科内审专题科务会,全科室共同加强认真学习内审制度。二是财务科开展2019年以来全面账务清查,清理清退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资金,于2023年3月31日 完成追缴并足额存入医院基本账户。

十三、关于“财务审批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审计科和财务科联合开展2019年以来全面账务清查,清理清退白条入账、无票据报销、发票时间早于出差时间等因执行财务制度不严不实而发生的违规报销现象13人次,其中:2人次经办的无偿献血及科研教学奖励发放金额已由经办人补齐相关报销附件;3人次经办的杂工、搬运、住宿报销金额已由经办人补齐发票;余8人次无票据报销、车票时间与出差时间不一致等报销金额于2023年3月31日完成追缴并足额存入医院基本账户。二是对照文件加强各类出差范围和标准的学习,严格把关报销流程和标准,规范单位差旅费报销,提升监督审核履职能力。三是2023年4月3日总会计师牵头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共同学习巡察组反馈意见,细化讨论拟定报销审核相关问题。并于同日召开财务科内审专题科务会,全科室共同加强认真学习内审制度。四是及时整改落实巡察组提出财务审批把关不严的问题,第一时间落实严把审核关,坚决杜绝不符合报销要求的白条等报销现象发生。

十四、关于“工会经费缴纳不足使用不合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2月23日补交工会经费。二是关于2019年至2020年在国家法定假日、重阳节、三八节等节日及2021年三八节对所有退休职工进行慰问的费用进行清理,于2023年3月7日调整自医院基本账户支出。三是财务经办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执行财经相关规定,经审委员会加强审查和监督。

十五、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3月2日党委会研究部署了《中共乐至县人民医院委员会2023年工作计划》。二是2023年3月16日召开班子成员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意识。

十六、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将班子需履行的党建工作加入到每月的《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及时完成党建工作。二是联系领导于2023年3月前均到联系支部督促党建工作,参与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并作点评,同时作《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课。

十七、关于“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体党员多种形式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二是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学习内容加入到每月的《党建工作任务清单》。三是党委(组织)办于2023年4月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下发整改清单。

十八、关于“党课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各联系领导审核支部党课,审核后方可召开党员大会。二是党委(组织)办于2023年4月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下发整改清单。三是2023年6月开展党务干部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党建业务能力水平。

十九、关于“党支部重大事项记录过于简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委(组织)办于2023年4月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下发整改清单。二是2023年6月开展党务干部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党建业务能力水平。

二十、关于“违规选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在职退休支部书记于5月1日退休,组织关系于5月转至退休支部。

二十一、关于“选举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体党员多种形式学习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二是2023年6月开展党务干部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党建业务能力水平。

二十二、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3月召开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会,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意识。二是班子成员分别组织分管部门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进行谈心谈话。

二十三、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够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全院各科室每月开展2次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内容涵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二是强化开展廉洁警示教育。①在重点岗位警示群、行政职能科室群、全院干部管理群先后推送和组织学习贪腐典型案例7篇,观看警示教育片3部。②组织开展各类廉洁谈话。先后开展了全院组长以上干部及涉及“人财物”管理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集体廉政谈话、新任职中层干部任前廉洁谈话,以及医用设备、耗材应用等重点科室集体提醒谈话,并对1名工作失误的党员开展了诫勉谈话。三是履行监督职能层层压实责任。①4月开展一季度目标绩效考核时,对照行风建设工作标准对全院各科室完成情况逐项逐条进行督查,严格考核评分,并纳入目标考核。同时对职工掌握个人廉政风险情况进行抽查,纳入科室总体评价。②持续开展卫生行业系统治理及廉洁从业专项行动工作,坚持问题线索收集、处理。③2023年4月底在全院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传达及消防安全大排查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督查。对院内医疗设备耗材及工程建设项目等采购议价、药品新增遴选(或淘汰)等开展常态化监督,防范廉洁风险。四是重新梳理找准廉洁风险点。①2023年3月,分管院领导对巡察中发现的1名廉洁风险查找不准的中层干部进行了专门谈心谈话,纪委办指导其重新查找了廉洁风险点。同时对巡察中提出的2021年门诊收费室个别职工风险等级定位较低的问题进行了排查,发现已经在2022年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中予以了纠正。②根据全县卫健系统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4月至5月开展了我院2023年度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已全部按要求完成。目前各科室正处在自查整改阶段,计划在2023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问题整改。五是对所有工程、设备项目严格按合同要求支付合同款项、扣留质量保证金。

二十四、关于“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存在偏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2年12月对全院进行医德医风考评工作,并于2023年3月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培训。二是全院各科室每月开展2次思想政治学习,内容涵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三是2023年4月对全院组长及以上干部、重点岗位科室集体谈话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曾经的我》,不断提高职工思想认识。四是加强人员培训管理和思想教育,要求支援人员深入学习《关于印发全省城乡医疗对口支援“传帮带”工勤管理制度(修订)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使用省对口支援信息管理平台(钉钉系统)的通知》文件精神。五是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落实考勤制度,规范使用“钉钉”系统进行考勤打卡。六是加强日常督导,检查支援人员的到岗到位情况,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按照对口支援的相关要求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对支援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十五、关于“‘三合理一规范’整治不到位的问题仍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常态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持续开展“三合理、一规范”专项检查工作,并结合《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年)》文件要求,加强药占比、检查检验占比控制力度,提高临床路径管理率,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季度抽查各科室病历检查合理情况,同时通过三医监管平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于2021年已如数退还违规金额,科室加强对收费护士责任心的培养,做到患者出院,认真核查,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督查。

二十六、关于“对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少的问题整改未见实效”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11月对全院党务干部进行为期3天的党务培训。2023年3月党委书记谢中全参加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读书班培训。二是党委(组织)办于2023年4月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下发整改清单。

二十七、关于“帮扶工作不扎实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4月组织帮扶干部到临江社区开展走访,同时开展“进农田 迎丰收 助力乡村振兴”主题党日活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8-23126833;邮政地址:乐至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电子邮箱:1051219893@qq.com

中共乐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14日,召开支委会专题传达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并积极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建高质量发展”并结合医院实际开展专题研讨。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加强干部职工、党员同志的日常学习,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制定党支部2023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党建工作计划,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理论学习根本任务,2023年1-7月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主任办公会、职工大会等会议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精神达30次。三院感科每年制订了院感防控知识培训计划,按计划完成各种培训,每月不定时到科室进行院感防控工作质量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全院,并责令相关科室限期整改、持续改进。2021年8月27日组织全院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一站式”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12月8日对妇产科、儿科、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窗口等重点岗位人员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集体约谈会,2022年3月31日邀请医院法律顾问邓维义主任对全院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培训,2023年5月组织全院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线上学习。是2023年4月24日再次组织全院职工学习现行的医保报销政策及我中心《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制度》《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并严格落实《职工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医德医风奖惩制度》,确保“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收费”。

二、关于“班子建设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支部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召开主任办公会、支委会前,重大事项书记和主任充分沟通,达成一致后再上会讨论。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三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积极改变工作作风,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提高统筹协调能力,提高工作主动性,积极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三、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书记和主任就各自工作职能职责进行明确,将严格按照主任办公会、支委会议事规则流程进行议事。二是召开支委会时,按照议题单排序进行参会,不是支委委员的行政领导班子列席支委会时只有发言权,不参与表决。三是严格执行《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支委会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决策,必须经支委会集体讨论做出决策后再执行,坚决避免主任办公会代替支委会的决策。召开主任办公会前,由办公室将汇总的议题交由主任和书记分别审核签字后再上会讨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出决策时,参会的班子成员必须要充分发表意见,主要领导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制”,议题形成决议后再提交支委会议研究,在主任办公会未达成共识决策时不能形成主任办公会的议题上报支委会,坚决杜绝“一言堂”。五是2023年5月16日召开支委扩大会,再次组织学习《支委会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制度,使制度“存于心,践于形”。六是认真执行会前审批制,会前和分管领导们充分沟通和酝酿,按既定议程逐项进行,杜绝出现临时动议现象。七是已完善药事委员会相关的职责,建立了《药品配送企业评价制度》(乐妇计卫发〔2023〕44号)。药品配送企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于2023年5月30日对简阳医药、四川兴科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0余个药品供应商重新进行评价准入,药事委员会根据库房药品耗材消耗情况严格执行平台议价采购。八是新进药品、特殊耗材采购需由使用科室提出需求论证,药品、耗材优先使用国家集采品种进行线上采购,对集采以外的药品和耗材,通过药事委员会“二次议价”挤压价格空间后按支出审批和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及管理。

四、关于“推进妇幼健康事业发展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购大型设备时,必须提供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按照程序进行采购。二是已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提高了资金使用合理性,提高了医院整体服务能力,优化医疗收入结构。积极主动对接HIS商,加快系统的维运,目前HIS商系统功能基本正常,电子发票系统已开通,目前正在调试运行,微信公众号等网上预约挂号和自助缴费等服务目前正在推进中。四是建立了《科研工作管理制度》、《鼓励医务人员参与科研工作的制度》,促进医务人员参与科研工作和论文发表。五是经过多次请示汇报,2022年6月县卫健局同意我中心继续执行2018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目前正在持续推进中。六是已完善《2023年岗位设置竞聘方案》(乐妇计卫发〔2023〕9号),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已于2023年4月已完成5名副高人员的聘任工作。2023年4月19日召开食堂承包协商会,双方商议终止合同;2023年5月4日对社会发出食堂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仅一家符合条件企业参加竞争,未达到竞争性谈判要求;2023年5月22日再次对社会发出食堂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截止5月25日有三家符合条件企业报名,最终四川省乐福佳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标成功,6月已进驻食堂正式营业。

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党支部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每年党建工作计划、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领导班子成员年度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及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加强了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和督促检查。二是党支部制定了《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定期通报工作制度》等5个工作制度(乐妇计卫支发〔2023〕6号)、《意识形态风险和工作提示制度》等4个工作制度(乐妇计卫支发〔2023〕8号),制定完善了《2023年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签署了《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23年3月对职工新媒体账号(QQ、微信、抖音、微博)进行了摸排工作并登记在册。三是2023年3月13日、4月11日召开支委会深入学习了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精神,2021年以后按要求每季度分析意识形态风险点,每年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两次。2023年已分析研判第一、二季度意识形态风险点,及分析总结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4月17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

六、关于“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违规资金已清退。已对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知识和各项财经纪律的培训,在工作中财务人员严格落实我中心《财务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日常经济活动的审核把关,避免了类似现象发生。三是中医科已与中药房进行对接,加强了药品的保养和贮存,2023年依靠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医务科多次组织召开推动中医药发展会议,院领导高度重视,各临床科主任积极配合,妇产科、儿科等临床科室根据病情优先为病人开展中医药服务,使用中药颗粒,积极推进示范中医科建设,重点发展我中心的中医科业务。

七、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迪瑞CS—1200室间质控公司已提供1.9万元的正式发票,电脑配件8400元的发票已补齐盖章。加强了“妇幼重大公共卫生工作的资金管理”,财务科完善了“两癌筛查”5万元相关的拨付凭证。三是对财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进行了相关的业务学习培训,今后严格执行我中心《票据管理制度》《财务报销管理制度》《财务(经费)开支审批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对下乡、外出学习、开会培训等差旅费报销及公车使用必须按要求事前审批并填写好审批单和派车单,明确经办人、监管人、分管领导对报销单据的审核把关,认真审核报销票据,按审批程序支出,规范资金拨付。四是清退2021年超标准使用的公会经费。严格落实(乐财采〔2021〕6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户专用的工会财务管理制度,避免超额发放工会经费。已对慰问退休职工经费进行调账处理,同时加强对《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学习,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支出渠道,杜绝超范围支付工会经费现象再次发生。

八、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建工作意识,2021年5月成立党支部委员会以后,按要求积极推动和落实党建工作,切实发挥了党建引领作用。二是严格落实党支部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党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支持、指导和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制。三是2023年5月已完成了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目前正准备接收局党组的验收。四是2023年2月20日讨劢邮仗坪烀吠疚泄苍け傅吃笔保�严格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规范进行,并做好原始记录的留档保存,确保党员发展程序的严谨性和合法性。五是2023年3月9日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暨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党员同志逐一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规范做好相关记录。

九、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了《乐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乐妇计卫支发〔2023〕15号)文件,并严格按要求选人用人。二是对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调岗或免职,合理合规配置医院工作人员。三是今后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把关,如提拔人员中与主要领导有近亲属关系,在作出决定前应当按干部管理权限书面征得主管局同意。四是2023年4月11日我中心党支部向县卫健局申报了《关于调整内设机构及职能职责的请示》(乐妇计卫支〔2023〕9号),2023年4月12日经县卫健局党组会议研究议定,通过我中心《关于调整内设机构及职能职责的请示》,2023年7月严格按照请示,调整内设机构为16个,任命25名中层干部。五是严格执行《乐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轮岗制度》(乐妇计卫支发〔2021〕25号)文件精神,2023年4月人事科、总务科、采购办等重点岗位已进行了轮岗交流。六是严格按照我县自主招聘文件要求,修订了我中心的《关于院内自主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议决事项》(乐妇计卫〔2023〕41号)文件,对自主招聘人员的学历、资格等作出明确要求,在以后的招聘工作中严格把关。已辞退3名初中学历人员,1名高中学历人员,还余5名初、高中学历均为工勤人员。

十、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党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好“四个亲自”的要求,每年安排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2023年1月16日、2023年4月11日、2023年8月4日分别召开支委会、职工大会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2年1月29日、2023年1月18日班子成员在职工大会上开展述职述廉工作报告。二是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2021年以后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每年进行两次廉政谈话,一年听取分管部门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一次。三是今后严格审核干部职工的述责述廉报告,杜绝雷同现象发生。2023年3月党支部组织各科室、各重点环节及全院职工进行了全面深入廉政风险点的排查,树牢了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2021年以后我中心严格执行乐至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规定和我中心《车辆管理制度》,公车按要求严格实行定点修理厂修理。严格班子分工,建立健全各职能,科室明确了职责职能,制定了《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责任追究制度》《支出审批和采购管理制度》,对一万元以下的支出或采购按权限审批执行,一万元以上的支出或采购上会议讨论,按程序报批,依法依规推进实施工程建设、设备耗材大宗物品采购。加大落实了纪检监督职责,制作了行政值班记录本,值班人员如实记录值班值守监督检查情况。2023年4月12日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重岗人员轮岗前的廉政教育警示大会,2023年5月12日组织重岗人员观看《反腐枪声》廉政电影,2023年4月17日、6月7日对全院职工开展“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不断加强警示教育力度,加强了重点人员、重点岗位的监督和廉洁教育,提升了全体干部职工敬畏法纪、执行制度的自觉意识。

十一、关于“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中心已清退了多报销的公杂费180元,并进行了全面自查,认真梳理了2019年以来的违规报销的各项差旅费、接待费等事项,经支委会审核后形成了台账并及时清退回医院账户。二我中心严格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以及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九不准等规章制度,建立了《财务内控制度》,加强了票据审核管理,并认真执行好“三公经费”,2021年以后未出现无公函接待和同城接待等现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4046120;邮政地址641500;电子邮箱1029024437@qq.com。

中共乐至县中医医院总支部委员会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关于调整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乐中医党发〔2022〕62号),进一步优化、细化和明确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与分工。二是在2023年3月15日的党总支会议和今年3月的支部主题党日上,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有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并结合工作展开讨论。三是在医院广场党建文化宣传中将中医药理论融合宣传内容,启动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组织医务人员进单位、进社区、进乡镇等义诊、散发中医药宣传资料和免费赠饮中药预防大锅汤活动,院长张文胜和治未病科行政主任倪蕾两位同志在乐至融媒健康知识专栏分别录制“如何用中医药预防和治疗新冠感染”“颈椎病的预防与保健”等进行广泛宣传。四是通过加大绩效考核力度。目前,门诊中药处方占比达67.38%,出院患者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占比达95.15%,中药收入占比达45.04%,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服务占比持续提升。积极参与辖区传染病的宣教、预防和治疗工作,特别是在“新冠疫情”期间,我院运用“大锅汤”“辨证施治”等充分发挥了中医药在传染病预防、救治中的特有优势。发挥中医药龙头单位作用,全面参与县域内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大力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在基层的落实。指导基层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重点人群和亚健康人群提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五是特聘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针灸科主任中医师、医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李德华主任为针灸科学科带头人,定期驻医院进行科室业务管理和指导,推进针灸科的学科建设工作;今年5月针灸推拿科通过省级重点专科复评验收。聘请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肛肠科主任中医师、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刘世茹主任为肛肠科学科带头人,推进肛肠科的学科建设工作;今年接受省级重点专科验收,对照《四川省重点专科(专病)建设与验收标准》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得分95.5分。

二、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2月,在医院党支部会上组织学习讨论了《医院章程》《中共乐至县中医医院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界定医院涉及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内容,重申“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全部经总支会议集体决定要求。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党总支会议“三重一大”事项议题,继续遵循专业委员会事先分析论证、院长办公会事前讨论建议,党总支会最后集体决议的议事决策程序。例如:医院老年病大楼食堂建设及设施设备配置事项,先由2023年3月21日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再由2023年4月19日党总支会议同意确定实施。2023年6月修订完善了《关于党总支书记和院长沟通制度》(乐中医党发〔2023〕30号),院长和党总支书记对医院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定期沟通、协商,确保党政领导班子步调一致,协同有力推进医院各项工作。实行党总支会会议议题提报单制度。凡需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实行分管领导会前沟通酝酿、会议事项报告、会议议题审核确定再纳入会议议程制度;同时,议题提报单内容由各分管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署明确意见和建议后,提交党务办公室形式审查后报总支书记审核确认列入会议议程;会中如实记录会议召开和领导发言情况,会后制发会议纪要并督促执行落实。

三、关于“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院感专项培训力度。先后开展院感知识及穿脱防护服流程培训、大规模核酸检测质量再培训等,切实提升全院医护人员疫情防控能力。二是加强工作督查,强化绩效考核。组织纪检组、医务护理、院感科等部门加强院感防控各环节日常检查,定期、不定期督查。人员考勤、工作量化与岗位督查三管齐下,每月将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逗硬执行奖惩。院感科同全院10名感控督查员每日对各部门科室进行感控督查,2022年进行专项督查共计25次,其中由院级领导牵头进行疫情防控专项督查10次,预检分诊专项督查 4次。三是严肃责任追究,警示教育全员。纪检监察组对院感防控落实不到位的岗位人员进行问责追责,并按照院感防控工作要求及医院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将处理结果全院通报予以警示。执行期间共向外包公司发出整改函3次,扣减劳务费400元,更换预检分诊工作人员2名。

四、关于“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态度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8月,成功开启与成都中医药大学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工作,已下派院长主持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等管理工作,完成肛肠科、重症医学科、眼耳鼻咽喉科专科联盟的组建工作,开展全方位专科医护及管理人员短训工作,定期下派高级专家来院坐诊、教学、指导和查房、手术活动。二是启动“互联网+”中医示范医院建设工作。研究决定一期投入2460万元建立医院信息数据平台、升级和完善医疗服务系统、拓展网上医疗服务等项目,现已经完成前期需求论证、方案确定、市场调研等工作,正在讨论制定招标清单、参数和商务条款,即将进行招标建设。三是讨论制定了《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方案》(乐中医党发〔2023〕6号)文件,将院科两级业务管理、医务人员执业行为与医疗服务质量进行量化考核和绩效管理;完善了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和科研教学管理制度,鼓励开展省(市)级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和科研立项研究工作,省级重点中医专科针灸科5月通过复评检查,在建省级重点中医专科肛肠科计划6月接受省级评审验收,在建市级重点专科(专病)肺病正在抓紧创建中。四是努力提升患者群众满意度。开展行业作风专项整顿工作,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开展医患沟通技巧学习,做好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工作,遵循患者知情权做好医疗服务事前告知工作,让患者及家属主动配合并完成合适的医疗方案。

五、关于“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协调统筹项目推进。通过积极整改,现老年病大楼建设项目通过医院自筹资金600万元支付剩余工程进度款、基本完成了建设任务。二是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医院明确项目办为项目建设资料责任科室、落实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项目资料收集、报告和保存等工作,根据医院《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方案》(乐中医党发〔2023〕6号)文件,将项目办人员日常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每个星期下工地时间不少于6天,定期召开项目推进调度会议;加强工程技术资料的监管,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好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完善,及时将项目建设资料整理归档,重要资料扫描存档;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团队的培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项目质量,对项目全程跟进管理,做好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协调和监管。开展项目管理人员教育,落实项目业主现场人员职责,实事求是记录、留存现场建设过程资料,准确审核签证和汇报增减工程情况,做到工程数量质量与设计、合同要求一致,严格遵守工程结算时的专业审计制度,医院配电电缆建设工程问题整改据实验收并审计确认。三是完善项目建设管理与验收等工作资料。委托专业预算编制单位进行现场查勘,确保项目预算编制与施工实际相结合。加强与设计单位沟通;加强现场管理,规范和完善设计变更和经济技术签证单手续。同时,医院总支安排纪检委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要求责任人加强建筑工程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法律法规组织验收;针对隐蔽工程,严格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程序,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专检”;落实项目内部审计、纪检部门人员全过程参与现场监督管理制度。

六、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费用报销流程固化,设置财务稽核专人专岗,费用报销审核由以前的一人转为财务稽核和财务负责人双人审核。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内审人员对财务报销进行实时监督检查,每年聘请第三方对医院进行财务收支审计,目前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医院2022年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三是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每月组织会计人员对业务和新政策(会计准则、财经法律、医院管理等方面)进行学习,分享学习心得与体会,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四是对财务票据进行全面清理,已于2023年3月对多报销费用进行了清退。

七、关于“基层党建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党政主要领导分设工作,县委任命医院原院长陈锡佐同志为党总支书记、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张文胜同志为院长,建立起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运行管理模式,落实了党对医院工作的全面领导作用。二是调整明确党政领导班子职责和分工。完成第三届总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增设党总支副书记一名;完成医院工会委员会选举工作,选举党总支班子成员李汶波同志任医院工会主席,并根据党政班子和工会领导的实际情况调整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与职责。三是强化科室党组织书记配备。行政、医务、财后和门诊等四个党支部成立支部委员会,完成10个科室党支部委员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对党建工作较差的外科、骨伤科两个支部书记进行重新选任,科室支部书记全部为科室中层干部担任。四是建立领导班子联系科室支部和高级知识分子制度,以文件形式明确班子成员的具体联系支部和人员,深入科室支部指导督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等党的建设工作。五是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活动。成立了创建组织、制发了工作方案,现正在有序推进相关创建工作。完成了党建示范点建设的宣传、学习、会议、活动等阵地建设,完成了党建与医院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融合建设工作,启动党员干部作风整顿和继续推进承诺亮诺践诺评诺等工作,教育引领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六是科室支部党建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年内筹备开展一期党务工作者培训,提升党务工作组的能力;党务办公室加强了对科室支部工作督导检查和评比工作,每季度对科室支部工作手册的记录进行检查指导,每年对科室支部组织生活会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并派员出席指导会议。

八、关于“人才队伍建设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做好人才招引工作。上半年,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引进2名中医内科硕士研究生,已通过政审、预计8月底报到上班;4月,公开招考聘用14个岗位、直接考核招聘1个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医院编外自主招聘引进4名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二是加强人才培养工作。单位选送规培的3名本科毕业医生结束规培回院工作,其中一人为儿科方向,弥补儿科医生缺乏问题;继续送培1名医生到成都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专业学习。三是关心关爱医务人员。上半年,开展慰问优秀医师、对口支援和困难医师13人次,及时按照政策兑现疫情防控临时性工作补助,增强职工归属感和集体荣誉感。四是对特殊人才落实人才招引补贴。上半年,对规培生、硕士研究生等3人,发放人才引进费共计9万元。

九、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17日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暨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会,安排部署今年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通报巡察整改情况。二是2023年3月28日,党总支书记亲自撰写并作2022年总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切实履行书记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四个亲自”,并督促检查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教育管理、谈话提醒经常化。三是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宣传,防腐于未然。医院拍摄廉政短视频《中医治未病,防腐于未然》并上报县卫生健康局参加“廉政文化与中医药”创作大赛,开展“传承三苏家风、蕴涵家国情怀”廉洁文化主题征文,其中医院选送了三篇上报参赛;5月17日下午在医院党总支会议上开展专题讨论《党员干部作风整顿暨“医心向廉·清风兴院”主题活动方案》,并细化完善方案内容,于5月19日在全院干部职工群和党员群内下发正式文件(乐中医党发〔23〕号)文件,开展活动前动员部署工作。全体医院工作人员签订了“廉洁履职承诺书”,在各病区护士站摆放“清廉咨询台”,合计12处,向群众广泛宣传廉洁从业相关规定,接受群众相关咨询及监督。五是开展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工作,提高医院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规避潜在风险,树立正确的权力观,5月12日,医院组织各支部书记、党员干部观看《反腐枪声》警示教育电影,传达学习中共乐至县纪委、监委文件(乐纪发〔2023〕6号),通过观看学习,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认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13551701942;邮政地址:乐至县二环路东一段505号;电子邮箱:595108264@qq.com。

中共乐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支部委员会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党员学习制度(乐疾卫支发〔2023〕17号),制定了2023学习计划(乐疾卫支〔2023〕23号)有目标的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增加了支委会理论学习频次。截止目前支委会已完成理论学习9次。二是中心建立党支部“专题学”、领导干部及时“带头学”、支部委员“深入学”、科室“广泛学”四级理论学习体系。达到学习受益面更广,无死角的效果。三是党员干部在新媒体上开展自学,每人每天学习强国积分不少于40分,每月自学时间不少于5个小时。四是以开展“理响资阳”宣讲为契机,开展各类宣讲活动,使干部职工加深了对党的历史的理解和把握,增强了全体职工爱国主义情怀。五是组织职工观看主旋律电影,目前已观看了《无毒岛》《反腐枪声》《我要去远方》三部影片。六是班子成员加强对职工的关心关怀,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多方面进行全方位关心指导,对发现有苗头倾向性问题时及时进行思想交流。截止目前已完成谈心谈话20余人次。七是对不愿服从组织安排到本县疫情突发乡镇开展工作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二、关于“推动健康乐至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制考核,将全体中层干部全部纳入主题党日培训学习,会上首先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每月至少保证参加1次集中学习,实现每月科室全覆盖。二是县指导中心持续强化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培训和指导。现已完成2023年第一季度现场指导、半年现场考核,4月、8月分别开展1次线上日常监管评估,对不规范、不真实情况进行扣分处理,并对考核情况通报给各项目实施单位。截至目前,今年累计开展集中培训2次、个性化培训3次。通过培训、指导、考核持续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稳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深入开展。三是县疾控中心组织相关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最新国、省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完善《乐至县应对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乐至县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冠病毒致病力增强变异株工作预案》《乐至县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监测预警工作方案》以及隔离点各项工作制度。四是中心疫苗库房在严格落实“三门防护”“24小时值班”“专人专管”等安全措施以来,及时排查处置安全隐患3起,未发生任何疫苗安全事故。今年已开展冷库常规管理维护3次,每月定期检查发电机备用状态,在今年出现的3次停电情况下,发电机均能及时启用,确保疫苗库房正常运行。

三、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27日召开中层干部会议,组织学习“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决策要求等内容。二是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以会议形式充分讨论,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并作好详细的会议记录。三是主要负责人坚持执行末位发言制。领导班子在2023年1月以来涉及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三重一大”决策均首先由分管领导提出拟议事项,班子成员依次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最后发表意见。

四、关于“干部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27日支部书记召开中层职工干部会议,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达中心相关纪律制度,在今后工作中,加强监督执纪和追责问责,确保制度落到实处。二是2023年5月印发《乐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会议制度》,并对在巡察入驻动员会上剪指甲、接听电话的同志进行谈话批评教育。三是加强对文件的审核把关,确保文件不出现抄袭雷同现象。四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从事财务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及时调整加班生活费到对应的列支科目。

五、关于“为民情怀不够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各单位欠款情况,予以放宽回款时间及回款金额。二是开展全县基层医疗机构犬伤处置培训,培训犬伤处置人员225人,确保犬伤处置及时、规范、高效。截止目前,已有14个乡镇卫生院常备狂犬疫苗,较2022年增加了4家医疗机构。三是2023年4月通过线上日常监管,分项目实施单位对慢病、老年人健康管理档案真实性进行了全面的量化考核评估,并对考核情况通报给各项目实施单位;县疾控中心举办了日常监管工作培训会,进一步分析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2023年5月20日举办全县部分工作滞后单位个性化慢病、老年人健康管理培训,“面对面”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一对一”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建立健全长效工作开展机制。四是健康所对不真实单位进行了扣分处理,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一对一培训,将考核情况和存在问题上报给指导中心和卫健局。五是门诊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对门诊部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将服务群众的态度质量与评优、绩效考核挂钩。

六、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严格把关票据审核,严格执行先审核后报销的报销程序,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二是完善业务用房改扩建及能力提升项目款支出审批手续和2019年“八一”慰问物资领取人签字表。三是已责令6名相关人员退回违规报销费用,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对2020年以来的财务凭证进行了自查,暂未发现不合规问题。五是已于2023年3月27日对中心中层及以上干部进行了《乐至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乐至县培训费管理办法》《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培训。

七、关于“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乐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加强中心项目建设管理。二是已与施工方商定,将未实施的砖暗沟资金从项目未付工程款中扣减。三是针对功能再造项目现场核实不到位情况,目前已重新组织验收,结算审计正在进行中,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审计结果结算工程价款。

八、关于“党建基础工作还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支委会,根据局党组工作重点,研究制定了中心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和意识形态工作方案。二是2023年1月以来,中心支委会增加了政治理论知识学习频次,坚持和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列为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截止目前已完成理论学习9次。三是修订中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2023年3月10日,中心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精心制定会议方案,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对照检查深刻,各位党员发言积极,真正达到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目的,取得了会议实效,对今后开好组织生活会做了较好的示范。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开展支部大会、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从而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

九、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责任意识,单位主要领导每季度亲自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每季度讲党课至少1次。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负责人一年进行一次全覆盖廉政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截止目前已完成谈心谈话20余人次。三是严格执行单位的规章制度,强化廉政风险意识。中心于2月27日、3月1日,分别建立了车辆使用台账、车辆里程行车记录台账。并及时对中心驾驶员进行安全驾驶和车辆里程行车记录培训。四是3月底采取个人自查和组织审核相结合的方法,中心所有职工和单位已完成查找有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点,分别查找出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和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剖析风险点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同时加强风险点排查审核,对风险点排查不准的同志一律打回重新查找。共计组织89名干部职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排查出174个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200余条,科室防控体系得到显著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23322439;邮政地址乐至县金港商业街32号;电子邮箱:1033925341@qq.com。

中共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支部委员会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力度,制定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将支委会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纳入年初计划,今年以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5次;二是严格按照《医院章程》《党建工作议事规则有关制度》要求,对院内涉及“三重一大”等事项,经集体决策后执行,2023年3月以来通过院务会支委会讨论决定事项共计 60余项,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三是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监管,会前充分听取相关科室意见后上会讨论,邀请纪检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二、关于“统筹谋划医院发展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谋划医院发展,成立心身障碍科和外宣科,不断提高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二是积极培养专业心理咨询师,已培养专业心理咨询师10人,安排医院医护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2人,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积极开展对院外患者回访服务,进一步完善指导中心和基层医疗机构的职能职责,落实分片包干,技术指导,由医生和公卫人员负责治疗指导和随访指导,组织协调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救助、助残项目以及“686”项目资金,为在管贫困患者中既往有危险行为或倾向的患者提供居家药物治疗补贴,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四是强化债务风险防范意识,由外宣科负责对出院欠费患者费用的追缴工作,已追缴欠费金额300余万元,有效减少欠账、烂账的产生;五是积极与县医保局财政局对接,拟定《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关于增加医保统筹基金付费总额控制指标的申请》,争取调整总控额度,结合医疗控费工作开展平均住院日与临床路径管理,规范临床医疗行为,达到降低医疗费用的目的。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加强学习教育,精心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5次;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议1次,阶段性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潜在风险点2次,排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2次,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已完善《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等5项工作制度,不断推进工作落实;四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将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卫生服务能力、“三重一大”事项、班子成员动态等全面更新,保障广大职工对医院工作动态深入了解;五是严防严控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学习《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新媒体账号管理》文件精神,要求全体职工严格遵守“十严禁”“十不发”规定,牢固树立网络安全意识,筑牢网络安全防线。

四、关于“内部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医院物资耗材的管理,按需采购,减少耗材物资积压损耗,定期清理近6个月内效期物品并分区存放;二是加强对医院设施设备管理,每月巡视一次,按规定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并消除故障隐患;三是开展“药品出库岗位操作规程”培训,定期对科室使用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使用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四是加强对干部的管理,严格落实依法执业,开展了依法执业等专项培训2次,签订依法执业承诺书,职能科室加强监管,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五、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学习医院内控相关制度,要求财务科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全面清理2020年以来维修(护)费,并清退重复报销费用;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财务报销制度,完善报销流程,制定了维修项目登记台账,避免今后重复报销费用;三是完善原始凭证资料,2023年起将职工伙食补助原始资料装入凭证中;四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建立专门帐套进行会计核算,积极对工会账目进行全面清理,将在工会经费中列支的党建等相关费用进行账务调整,不断规范工会经费管理。

六、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培训,组织采购经办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政策法规,不断提高采购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协调同步推进项目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项目采购;三是调整验收小组,规范验收程序,按照程序开展验收工作;四是加强监管,邀请纪检部门对项目验收全过程进行监管。2023年纪检部门参与项目验收4次。

七、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摒弃“老好人”的不良状态,2023年3月召开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查找问题准确、剖析问题深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批评对象,不避重就轻,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的目的,得到县卫健局领导的肯定。

八、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员创先争优意识的引领,强化责任担当,开展党员“承诺亮诺践诺评诺”、“党员先锋示范岗”等活动,共收集到承诺60余条,评选出先锋示范岗3个,党员模范作用不断显现;二是严格执行《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对未积极参与党组织活动的党员进行扣分处理;三是加强监管,由纪检、党办定期检查会议记录情况,对会议记录未及时完善的进行督促,对经常不做会议记录的党员进行通报批评。

九、关于“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措并举引进人才,通过走进高校、公开招聘等方式引进了专业技术人才;二是制定编外人员招聘管理办法,将护理类专业人员学历适当提高至大专及以上文凭,对高学历人才提高其他待遇保障;三是加强现有人才培养,已派出5名医护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十、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医院发展目标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中层干部考核内容,确保工作的全面落实;四是开展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和廉政谈心谈话,今年以来党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2次,安排廉政建设工作2次,内容包括加强纪律建设,完善廉洁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开展谈心谈话3批次,包括在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纪律检查落实不到位等人员谈心谈话,共计170余人次;五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动态查找岗位及班子成员、个人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查找风险点69条,制定完善防控措施71条;六是开展警示教育,集中学习学习资阳市警示教育读本,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持续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23335053;邮政地址:乐至县南塔街道雷音寺1组23号;电子邮箱787605358@qq.com

中共乐至县红十字会机关支部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学习停留于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了《2023年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已按月组织实施;二是完善了《县红十字会职工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主持人、主讲人职责,将学习讨论交流作为职工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坚持。三是今年3月、4月邓小兵同志主持召开支部会,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市经济工作会议及市县“两会”精神,并组织职工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红会怎么办,红会工作怎么干”专题讨论。

二、关于“学习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职工浏览中国红十字会、四川省红十字会网站,收集整理涉及红会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二是制订了《2023年干部职工学法计划》,按月组织实施。三是今年3月、4月,组织党员干部再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将法律法规整理成册,形成“口袋本”,干部职工人手一册,让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内容熟记于心。

三、关于“学习制度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了《乐至县红十字会会前学法制度》;二是制订了《2023年干部职工会前学法计划》,已按计划组织实施。三是进一步完善了《乐至县红十字会机关支部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乐至县红十字会机关工作及管理制度》等制度,形成精炼、管用的制度体系。

四、关于“传播“红十字精神”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乐至县红十字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关注数全市第一,利用这个宣传平台,积极宣传红会政策,普及急救知识,展示红会形象。二是积极发展红会基层组织,今年以来,已先后在21个乡镇(街道),315个村(社区)和2个医疗机构建立红十字基层组织,基层红会组织总数达354个,下一步将重点在学校建立基层红会组织。三是与3支应急救护队协同开展“5.8人道公益日”暨“红十字博爱周”系列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100余名群众现场体验应急救护辅导,发动1178人次参与腾讯公益互联网众筹活动。四是与融媒体中心合作,积极挖掘乐至县弘毅红十字应急救护队先进事例、先进事迹。五是已在帅乡广场建设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文化长廊、在新观音社区红十字会建设红十字基层组织示范点,积极宣传红十字文化,传播“红十字精神”。

五、关于“备灾救灾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配一间办公室作为备灾救灾物资仓库,存放备灾救灾物资。二是对备灾救灾物资进行清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三是编制公益项目捐赠指南,策划包装13个捐赠项目。利用“5.8”博爱宣传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点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腾讯公益平台发动1178人次为“我为乐至救援助力”公益项目网络筹款。筹款到位后,我会根据筹款情况适时采购冲锋舟、液压扩张器等备灾救灾物资,以解决3支应急救护队救援装备不足的问题。四是5月15日邀请省红十字会赈济救护处三级调研员王安秋到乐至检查指导乐至县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建设和陈毅故里景区救护站项目建设筹备工作,争取早日将陈毅故里景区救护站项目建设纳入2023年项目建设实施,提升我县备灾救灾及应急救护能力。

六、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再次明确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分工,明确具体经办人员。二是3月7日,县红十字会党支部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再次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三是坚持了每季度意识形态研判工作,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七、关于“将中层干部视同班子成员”问题

整改情况:已调整班子分工文件,非班子成员不再纳入分工范围。坚持召开支部会、办公会等会议前,组织开展调研,充分听取中层干部的意见。

八、关于“议事规则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乐至县红十字会机关支部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召开的程序及要求、议事纪律,进一步明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会和5000元以上资金的使用需支部会集体研究决定的要求。

九、关于“重大事项讨论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新修订的《乐至县红十字会机关支部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明确红十字会党支部讨论决策重大问题范围、召开的程序、要求和议事纪律;二是3月7日党的支部会上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就分管领域工作提请在支部会上进行研究,并发挥集体议事决策的监督职责,防止“一把手”说了算的现象发生。三是今年以来的巡察整改工作、晋升职级、评先评优、应急救护基地建设及工程资金拨付等重大事项,均通过支部会集体研究决策,发挥集体决策作用。

十、关于“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新修订的《乐至县红十字会机关支部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纳入集体研究的议事范围,明确集体研究的“一把手”主要责任和分管领导负提醒监督责任;二是今年以来的巡察整改工作、晋升职级、评先评优、应急救护基地建设及工程资金拨付等重大事项,均通过支部会集体研究决策,发挥集体决策作用。

十一、关于“执行回避制度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3月7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组部、人社部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相关内容,重点对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情形进行了详实解读。今后,研究重大问题时,对涉及职工个人严格按回避制度规定执行,班子成员加强监督和提醒。

十二、关于“工作主动性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拟定了《乐至县红十字会基层组织负责人及经办人员2023年业务培训会计划》,计划于2023年6月下旬组织实施。二是新修订完善的《乐至县红十字会机关工作及管理制度》,包括学习、调研、考核等相关制度,今后严格按制度执行。三是自接受巡察以来,为申请筹集资金资格、弘毅红十字应急救援队注册、事实孤儿项目包装等事项已主动对接县民政局;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5.12”全国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等事项已主动对接县应急管理局,充分做到资源、信息共享。

十三、关于“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形成《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及完成时限,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二是新修订完善的《乐至县红十字会机关工作及管理制度》,对绩效目标考核制度进行明确,实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与部门及个人绩效、评先评优挂钩。

十四、关于“物资发放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乐至县备灾救灾物资管理制度》,备灾救灾物资发放按制度执行。建立《乐至县备灾救灾物资入库、出库台账》,实行备灾救灾物资由专人管理、登记、入账。我会备灾救灾物资主要涉及博爱家园项目的年终慰问物质等物品,年终慰问后,我会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五、关于“党建工作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7日支部会上进一步明确人员分工,强调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增强班子成员党建工作意识。二是制订《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和《2023年党支部工作计划》,以清单形式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及完成时限。三是4月7日召开支部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支部的基本任务;组织学习新《中国共产党章程》,进一步明确党员权利和业务;四是4月7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引导支部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交纳党费”+开展义务保洁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让党员再次明确党建“5+N”制度内容,强化党员教育。五是5月24日,关于县委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与“七查七纠”专题组织生活会套开,邀请乐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唐光映同志到会指导,唐光映同志从4个方面对红会今后整改提出了要求,县红十字会党支部书记邓小兵同志作出了整改承诺。

十六、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7日红会党支部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工作职责;并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相关纪律规定及近期通报的典型案例,让职工受警醒、受教育。二是已组织全体职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1次,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坚持并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及时动态调整台账;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谈话1次,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之间开展廉政谈心谈话1次,以后每年坚持开展、常态化开展。三是今年每季度党支部听取了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并及时向派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职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13708248176;邮政地址:乐至县迎宾大道143号;电子邮箱425300136@qq.com。

中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学习不深入”“学习囫囵吞枣”“学习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学习内容。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按要求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定、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上级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人社工作实际,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强化学习时效。打破一月一会的固化思维,常态化收集党组议题,酝酿成熟一批,研究一批,确保议程安排及时合理,提升党组会议质效。三是深化学习效果。严格执行《中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计划》,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研讨,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以思想武装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三力”提升,确保上级人才人事、民生保障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确保政令畅通。今年以来,中心组学习4次,交流研讨14人次。

二、关于“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学习研讨、贯彻落实,切实提升站位,推动人才工作落实。二是深刻总结反思。2022年9月,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反思,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分析失败症结、转变工作方法。同月,召集教体、卫健、农业等行业主管部门通报问题和反思情况,加强部门协调、更好推动工作。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对标对表《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拟制《乐至县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从产业技术、农业农村、教育医疗等方面选拔认定全县学术技术带头人,健全我县选拔培养人才的长效机制。

三、关于“督促企业参保不够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政策宣传。2023年1月9日、3月22日,在陈毅广场摆摊设点,对已开工建筑施工项目、尘肺病重点行业等用人单位、社会群体开展社会保险政策集中宣传。同时,借助县上各类活动,发放防欺诈骗保政策年画、工伤保险业务经办告知书、全民参保手册等宣传资料5660份,持续扩大宣传。二是全面摸排销号。通过与市场监管、税务、公安、交通、住建、邮政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合作,开展数据比对,全面摸排工商已注册、已开工建筑施工项目、尘肺病重点行业等用人单位应参未参情况,督促企业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今年以来,发放稽核告知书14份,今年工商已注册的247家企业已全部同步办理社保参保登记,全县96个建设项目(工地)100%全部参保工伤保险。三是协助权益维护。对未购买工伤保险出现工伤事故的劳动者,积极引导其通过仲裁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协调司法局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今年以来,仲裁处理工伤案件12件,为8名劳动者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关于“监管基层服务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设备管理。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指导各人社基层服务平台使用好、维护好统一配置的电脑、电视、高拍仪、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等办公设施设备。目前,南塔街道大石包村、佛星镇玉皇庙村电脑、高拍仪等设备已能正常使用,劳动镇双龙村卫生室已退回占用电脑。二是开展业务培训。4月24日上午,以“业务水平、工作效率、服务意识”三提升为目标,组织开展全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v3.0业务培训暨乡村振兴就业帮扶政策培训会。21个乡镇(街道)的就业创业工作人员共57人参加,切实提高我县人社服务平台工作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推进平台队伍专业化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是强化监督检查。印发《乐至县健全基层平台监督体系工作方案》(乐人社发〔2023〕23号),定期、不定期对县域内221个人社基层服务平台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整改。今年以来,开展督导检查1次,指导整改问题8个。利用“乐至就业”QQ群,督促人社基层服务平台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科学使用好平台设施设备,及时发布最新招工信息,规范业务经办流程,为更规范、高效、便捷地向群众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提供基础保障。

五、关于“执行议事规则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3年5月24日,组织开展财经纪律专题讲堂,学习《中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县人社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加深财务分管和经办人员对资金管理使用的学习领会,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需经党组会研究决定,“重大开支项目、重大采购等实行应事前向党组会报告,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等程序规定,切实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党组会研究零工驿站建设、金保专网服务费拨付等“三重一大”事项15次,均做到事前集体研究,程序合规。

六、关于“未严格执行‘局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的议事规则”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6日,再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认真区分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区别,提升班子成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切实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县人社局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要求班子成员加深对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范围的领会。今年以来,坚持每月召开局长办公会。

七、关于“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6日,组织班子认真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有关论述,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把民主集中制作为班子建设经常性课题,集中时间补、融入经常学,增强民主意识、营造良好民主氛围。二是严格执行《中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坚持民主集中、依法决策,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尊重每名班子成员意见建议,不定调不引导,严格履行一把手末位发言。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召开6次党组会,一把手均做到末位发言。

八、关于“执行工会有关规定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上级规定。4月26日,组织系统内工会主席、委员专题学习《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及时清缴欠费。组织核算、补缴了2020年至今局机关及所有下属单位正式职工应缴纳会费,按规定退回工会专用账户,并强化经费监管,更多更好的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能力。

九、关于“服刑人员服刑期间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和县居保局死亡冒领现象较为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系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工作。二是强化源头治理。严把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关口,采取信息设备人脸认证方式认证,减少经办人员肉眼认证,严防人情认证、虚假认证。通过对接相关部门复核群众承诺2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1068人,在办理退休手续的重要节点上守住社保基金安全关。积极利用省网平台功能,比对金保工作预警系统信息,多部门对接,利用联动共享数据对死亡冒领、重复领取、暂停养老金人员、生存状况异常的人员进行核实。今年以来,获取数据2405条,已全部核查完毕,其中核查到的疑点数据33条,已停待遇20人,系统标注不参与调待4人,终止缴费3人。三是建立查处机制。印发了《乐至县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工作规范》(乐人社发〔2022〕60号),制作了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简要流程图,明确了基金监督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能职责;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可以组织法制机构、基金监督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进行研究,或者与法律顾问、公安机关等进行会商,切实明确做好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的责任分工、工作流程和配合措施,形成打击欺诈骗保、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完整的工作合力。四是扎实开展追收。针对养老保险金未追回问题,积极指导督促建立涉及死亡冒领整改台账,及时向涉及死亡冒领乡镇(街道)下发《风险提示函》,通过情理法教育,引导群众主动退还死亡冒领养老保险金;对拒不退还的,依法通过民事诉讼、行政执法立案、移送司法机关等举措,做到“应追尽追”。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 124人,未完成整改 68人。

十、关于“下属单位间信息沟通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违规领待追缴。针对审计发现郑某、吴某2人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未追回的问题,县就业局起草了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追缴情况的报告,并收集问题追踪台账、短信截图、待遇追缴告知书等相关佐证资料,将郑某、吴某按程序移送劳动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核查处理。截至目前,劳动监察部门已经通过电话联系郑某、吴某本人,郑某承诺2023年5月15日之前退完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但至今未退还,吴某拒不配合。下一步,劳动监察部门将安排专人到郑某、吴某户籍地实地走访,督促两人及时退款,如仍拒绝退款,将立案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移送司法部门处理。二是加强部门协同。印发《乐至县建立维护失业保险基金安全沟通机制方案》(乐人社发〔2023〕21号),不断加强局机关股室与下属单位之间联系频率,及时共享相关政策法规、人员参保、最新人员退休等信息,着力提升数据治理、共享、应用和失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水平。利用好公安、法院、工商等协同部门数据比对渠道,每月通过全国社会保险信息比对系统对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领取人员进行精确比对。今年以来,累计比对933人次,发现重新就业人员3人,及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发送追缴短信、电话联系沟通。截至目前,已追回2人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其余1人正在抓紧追回中。三是严格基金管理。严格按照失业保险基金管理相关规定要求,抓牢审核关,用好管好失业保险基金,确保基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避免失业保险基金损失浪费,切实维护失业保险基金安全及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关于“县就业局对创业担保贷款创业主体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核查处理。对2016年至今需核实的项目436户创贷户开展全面核查,已经全面完成创贷问题户整改32户,并追回违规享受财政贴息资金,全部退回县财政专户。二是强化源头治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创业担保贷款过程监管工作的通知》(乐人社发〔2022〕37号),严格落实创贷初期实地核实、详实佐证材料、规范经办流程、加强监督监管,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贷款户享受创贷贴息政策的发生。三是坚持常态监督。严格落实季度调查制度,2023年4月、5月成立检查工作组,重点抽取2023年1季度贴息创贷户中的种养殖业及部分零售业商户115户进行了走访核查,确定假主体创业、中途停业问题户7户。召集邮储、农商、民生三家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召开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推进会议,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主体,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追回违规享受财政贴息资金。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创业担保贷款过程监管工作的通知》(乐人社发〔2022〕37号),进一步明确人社牵头责任、就业局具体管理责任、创贷发放银行监管责任、属地证明责任,防止因责任不明出现违规放贷现象发生,对再出现审核把关不严的,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十二、关于“就业创业培训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工作反思会。2021年10月25日,组织经办部门、培训机构对培训领域发现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举一反三,避免问题重复出现。2023年5月16日,召开乐至县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会,组织技能培训相关人员集中学习讨论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乐至县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监督管理方案〉的通知》(乐人社发〔2023〕25号)、资阳市财政局、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资财社〔2019〕193号)等文件内容,进一步提升业务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和政策掌握程度。二是强化监管制度。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于2022年将培训课程接入监管系统,实现培训全程录音录像;加强事前、事中监管,采取不打招呼、不提前通知、不定时间的“三不”方式进行现场核查,抽查培训情况并填写核查记录,严格履行了 “开班备案、过程检查、考核评价、申领补贴、拨付资金”等关键环节的审核责任。三是加强培训机构培育、引进。本着开放的态度,大力引进成渝地区专业培训机构从事培训工作,2023年我县确定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承训机构达12家,切实形成良性竞争机制。2023年4月19日,召开乐至县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会,组织全县12所定点培训机构参会,会议上对培训领域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全面剖析培训前中后期存在问题,要求培训机构举一反三,及时整改问题,优化培训过程,提高培训质量,切实做好2023年度培训工作。四是创建乐至特色品牌。积极创建“乐至烤匠”和“乐至护工”两个乐至特色劳务品牌,实现现有就业培训制度和乐至特色有机对接,切实提升技能培训质效。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下达《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正式受理我县劳务品牌注册事宜。五是对问题班次进行整改。2021年6月22日,对精英职业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其尽快更换办学许可证,增加相应培训工种;责令精英职业学校退缴培训资质之外的中级焊工、西式面点师培训课程班次培训补贴,并于2021年10月完成清退(目前存放于县财政代管资金账户中使用,设置“其他应收款-财政代管金-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子科目进行专账独立核算)。2021年6月20日,对乐至县红星职业技术学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其把好学员入口关,提升培训质效。责令精英学校、裕民学校退缴莲藕种植专题培训班次补贴资金,并已于2021年11月完成清退(目前存放于县财政代管资金账户中使用,设置“其他应收款-财政代管金-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子科目进行专账独立核算)。2023年5月26日,对精英职业学校、红星职业技术学校、裕民学校进行了约谈,要求3所学校全面规范培训过程,提高培训质效。

十三、关于“组织招聘活动效果不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对接。持续实施人社专员制度,常态化建好企业用工需求和富余劳动力就业需求两本台账,定期报送用工服务保障和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开展情况,确保精准对接。二是创新方式。开展“春风行动”“送岗位下乡”等常规性招聘活动的基础上,以坚持精准对接就业意愿、精准提供就业岗位、精准开展就业服务、精准落实就业政策的“四个精准”为导向,创新开展“入企探岗”活动,并利用乐至融媒、资阳大众网等媒体全方位宣传,提升群众知晓度。今年以来,开展各类招聘活动14场,281家企业提供1.48余万个岗位,达成就业意向1592人次。三是定期回访。招聘会后定期进行企业入职人员情况回访,确定达成合作人数,并动态建立签订合同人员台账,做实招聘活动“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已定期回访企业220余家次。

十四、关于“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拓宽“现场+网络”一体的就业政策宣传平台。线上宣传方面,制作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单,通过资阳大众网、QQ微信群等渠道进行宣传,并编制招聘活动宣传短信、重点企业优质岗位信息短信向失业登记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等群体进行精准推送;线下宣传方面,利用招聘会、入企探岗、送岗位下乡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同期开展现场政策宣传、就业创业指导等服务。今年以来,组织招聘活动8场次,累计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二是加强县乡村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应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站)功能,形成统一部署分级宣传的工作模式,制作“送岗位下乡岗位信息一览表”“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广播”等纸质或电子宣传资料,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平台及时通过公告栏、村村通广播、居民QQ微信群等渠道进行宣传。

十五、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3年4月26日,局党组组织学习《政府会计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财经制度。2023年5月24日,组织开展财经纪律专题培训会议,对干部职工进行财务报账要素的专题学习培训,要求各股室经办人员和分管领导要严格把关,对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二是做好问题整改。对各类要素不清、印章不齐问题责令财务会计立行立改,目前已完成整改。2022年1月起,机关事业单位停用用友U8系统,改用财政一体化系统进行账务处理,每一笔经济事项支出将生成对应的会计凭证,彻底杜绝了多笔经济业务合并处理问题的发生。三是做好教育引导。2023年4月25日,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谈话批评,严格要求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坚守财经底线,做到使用合规,账目清晰。

十六、关于“专账核算不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3年4月26日,局党组组织学习了《政府会计制度》《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加强领导班子和财务人员纪律规矩意识,提升财务人员专业知识储备,做到专款专用,切实杜绝将工会费开支列入公用经费。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强化平时监督检查,每年开展一次经费使用情况内部审计,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三是做好问题整改。针对扶贫产品采购款在行政运行经费中列支问题,已将应由工会经费支付的扶贫产品采购款从工会账户退还到行政经费账户。因县就业局无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专户账户,按规定在财政代管资金账户中进行培训相关补贴拨付,账务中设置“其他应收款-财政代管金-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子科目进行专账独立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十七、关于“县就业局党支部存在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会议召开不严肃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丰富学习方式,采取讨论、实地观摩、考察等多种方式强化党建业务学习培训,丰富党建知识储备,提高党支部书记主责主业意识和党务干部能力水平。今年以来,推荐干部参加上级党务干部培训5人次,机关党委培训党支部书记、委员及党务干部25人次。二是做好人才储备。严把党员“入口关”,结合党员队伍构成变化特点与趋势,积极稳妥地对发展党员数量、质量和结构进行调控,适当提高年轻党员发展比例,及时充实各党支部支委后备力量,逐步储备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爱党务工作的同志,实现党务工作良性循环,严防党建工作脱档断节。2022年以来,接收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8名,平均年龄29岁。三是严肃问题整改。2023年4月10日,对就业局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谈话,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做好问题整改,杜绝今后再出现类似违规问题。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坚持落实党建工作每月检查、每季度通报等制度。今年以来,制发督查通报5期,及时发现、整改问题3个,促进党建工作更好发展。

十八、关于“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26日,再次组织认真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思想意识。二是完善《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党组书记、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其他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职责,理清工作思路,促进工作开展。三是每季度制发《县人社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示单》,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四是认真做好每年度局党组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和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2023年2月28日党组(扩大)会,听取了班子成员2022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2023年4月15日党组(扩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廉政风险点排查表。

十九、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季度制发《县人社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示单》,促进工作开展。二是2023年4月,督促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监督检查,听取分管领域工作汇报;2023年4月15日,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情况汇报,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十、关于“‘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系统开展一次纪律教育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以案促改成效不明显、用身边人身边事“以案说纪”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二是持续深入开展法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教育,特别是以身边人身边时开展警示教育,确保干部职工灵魂受触动、真正转作风。今年以来,组织学习《中共资阳市纪委关于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资纪通〔2023〕3号)等文件精神,学习了《忏悔实录》典型案例,制发了《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作风整顿提升“清·扬”行动方案》,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十一、关于“干部梯次培养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鲜明选人用人正确导向。以党员干部信念、纪律、品行、实绩等为标准,开展“党员先锋示范岗”评选、干部评先评优推荐等,进一步优化系统内目标考核方案,树立“以实绩论英雄”鲜明导向。今年以来,评选“党员先锋示范岗”16人次;2023年3月,县人社局制发了《关于给予王龙灵等12名同志通报表扬的通知》,以局党组名义对积极配合参与突击全县中心工作的12名同志予以通报表扬,树立鲜明用人导向。二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并持续跟踪问效,责任到人,让人人都有压力、有动力。三是加强干部综合素能提升。认真开展“中层干部大讲堂”、业务练兵比武等技能提升活动,要求干部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储备适应岗位的专业技能、沟通协作能力。安排年轻干部到信访、乡村振兴、禁毒、根治欠薪等一线开展工作,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担当起党和人民群众赋予的重任。2022年以来,派出干部7名,促进干部快速成长。

二十二、关于“干部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四项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创新载体认真开展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年轻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锤炼,引导树立正确“三观”,进一步提高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等“七种能力”,坚定理想信念和使命担当。二是2023年4月25日,对工资福利股、就业局文件拟稿、审核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认真落实文稿“三审制度”,落实好政治审核、保密审核和合法性审核,提升文稿质量。

二十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26日,组织再次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乐至县乡镇和县级部门(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提高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程序意识。二是认真执行《县人社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中“会议议事纪律”要求,保证程序规范。三是结合综合督导契机,通过查看资料、个别座谈等举措,及时对各下属单位落实“回避制度”等选人用人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切实保障干部选拔依法依规。今年以来,开展综合督查2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8-23322527;邮政地址:乐至县南塔街道民乐路87号;电子邮箱:1061600379@qq.com。

中共乐至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学习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12日党组会议、4月28日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乐至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切实深化了思想认识,提高了政治觉悟。二是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按要求开展交流研讨,并结合医保工作实际作出安排部署。2023年3月以来,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5次,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10余次,均结合医保工作实际作出了安排部署。

二、关于“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学习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10日党组会议、3月21日职工大会、3月31日中心组,传达学习了《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4月28日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了《资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资阳市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资阳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确保了医保系统重要政策文件及时上会研究学习。二是2023年4月24日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了《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方案》,将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医保事业发展,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为加快构建医保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基础和思想保证。

三、关于“会前学法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12日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乐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高党员干部对法治建设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二是2023年4月12日经局党组研究讨论,制发了《乐至县医疗保障局会前学法制度》 《2023年学法计划》,确保会前学法工作有据可依,有计划可行。2023年3月起召开党组会议7次,进行了会前学法6次。

四、关于“对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认识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12日党组会议、4月28日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理清了党组会研究的事项及内容,厘清了党组会与局长办公会的区别。二是2023年4月12日经党组会议研究,完善了《乐至县医疗保障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了局长办公会的议事事项。三是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召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2023年3月以来,共召开局长办公会6次,召开党组会7次,均按议事规则进行了议事,并做了会议记录。

五、关于“重大经费开支未经党组会集体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12日党组会议、4月28日中心组,传达学习了《乐至县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加深了对决策范围、决策程序、决策规则的学习领会。二是严格执行《乐至县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按规定将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党组会研究讨论。2023年上会研究医保服务大厅升级改造项目2次,上会研究大额资金使用情况3次。

六、关于“执行议事程序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12日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4月24日党组会议、4月28日中心组传达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深了党员领导干部对“末位发言”“回避制度”等内容的学习领会;二是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尊重每名班子成员意见建议,不定调不引导,严格履行一把手末位发言,末位表态,严格执行干部回避制度。2023年起,党组会议研究相关事宜均坚持主要领导“末位发言”。2023年4月12日选派乐至县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人选,当事人按要求进行了回避。

七、关于“督促拨付医保金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7日-9日,县医保局分管领导李建军一行分别赴劳动、通旅、凉水、中天、南塔街道、孔雀等卫生院召开资金拨付工作会,督促乡镇卫生室将未拨付的医保资金及时拨付至村卫生室。二是2023年4月6日,县医保局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对村卫生室拨付资金不及时的问题召开反思会,深入剖析,举一反三。三是创新拨付方式,大部分定点村卫生室开通了对公直拨账号,实现了医保资金直接拨付,医保资金均已拨付到位。

八、关于“解决基层群众医保就医问题不主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15日医管股组织相关干部职工学习医保定点、医保报销、门诊共济等政策,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策熟悉度;2023年5月19日县医保局组织召开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签订暨政策培训会。二是2023年5月19日,县医保局印发了海报,详细解释了门诊统筹政策就医流程,医保定点经办规程,并分发至各定点药店、村卫生室,切实提高了定点药店、村卫生室的政策知晓率。三是2023年2月28号县医保局工作人员赴中和场镇、良安镇全胜、高寺镇凉水的部分卫生室实地走访,了解未开展村卫生定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讲解村卫生室定点政策,不断推进村卫生室定点工作。截至2023年5月23日村卫生室共定点140家。

九、关于“履行行政监管职能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15日职工大会,组织学习了《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3月21日职工大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3月10日党组会议、3月31日中心组会议,组织学习了《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切实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策知晓率,行政执法水平;二是理清行政监管职能范围。在认真学习《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了协议管理和行政监管的职能范围。

十、关于“跟踪督促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接到巡察反馈的问题后,立即将问题反馈至8家医疗机构。2023年3月31日,8家医疗机构整改(内生肌酐清除率收费)已完成。二是按照服务协议严肃追究违规定点医疗机构责任,2023年4月30日已追回医院违规收费(内生肌酐清除率)费用;2023年5月9日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召开了工作反思会,相关工作人员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三是实行包干责任制。2023年5月8日梳理了股室工作内容,重新划分了职责分工,确认由颜碧容、宋伟专职负责医疗机构日常检查。

十一、关于“教育警示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文件要求收集整理了县中医医院、珑腾医院违规佐证资料。2023年5月5日针对乐至珑腾医院、乐至县中医医院违规收费进行系统内曝光。二是开展约谈。2023年4月27日召集县中医医院、乐至珑腾医院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医疗机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业务水平,做好问题整改。三是完善通报制度。2023年5月16日经党组会研究,制发了《医药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制度》,要求相关业务股室定期收集整理定点医药机构的违规行为,每季度在系统内进行一次通报。

十二、关于“门诊统筹基金使用宣传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月印制了4万余份门诊共济政策宣传资料;2023年1月至2月期间,请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来医疗保障局领取门诊统筹资料;2023年2月起,开展医保政策宣传进机构、进公司、进小区等活动,提高了群众对门诊统筹政策的知晓率。2021年1月-5月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9.35%,2022年1月-5月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10.27%,2023年1月-5月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12.7%,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逐步提高。二是发挥宣传阵地作用,2023年3月将政策信息编辑好发放至医疗机构、药店,督促医疗机构、药店通过LED滚动播放门诊统筹政策。三是2023年1月19日,县医保局参加了以“医保政策进万家、惠民政策暖人心”为主题的“云讲堂”活动;2023年2月起,借助融媒体平台,录制了宣传视频,开展“医保政策线上宣讲”活动。

十三、关于“主动对接相关部门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25日,事务中心副主任蒲建组织基金财务与待遇保障股工作人员学习《乐至县医疗保障局 乐至县财政局关于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救助年度限额的通知》《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资阳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二是2023年4月25日,事务中心副主任蒲建主持召开工作反思会。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反思问题存在的原因,找准症结,举一反三,避免问题再次出现。三是加强部门协同。积极与民政局、残联、乡村振兴局对接,畅通信息渠道,做好数据比对,每月对农村低收入人口进行核实,确保应录尽录。

十四、关于“对定点药店日常指导督促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24日召集定点医药机构召开工作约谈会,责令存在问题的定点医疗机构立即整改,请其余定点医药机构以此为鉴,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开展学习培训。2023年5月19日,组织召集定点药店负责人学习服务协议内容,提高遵守服务协议的意识,自觉规范行为。三是加大宣传力度。2023年3月已将社会保障卡结算流程模版发放给零售药店,各零售药店均已按要求进行张贴。四是加强指导督促。2023年3月15日起,县医保局组织干部职工对定点辖区内的零售药店进行了抽查,重点检查了医保政策宣传情况,社会保障卡结算流程张贴情况,定点零售药店明码标价情况。

十五、关于“落实‘一站式服务胁罹唷蔽侍�

整改情况:一是从2020年5月起,陆续将转诊转院备案权限下放至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精神卫生保健院,截至目前3家医院均可开展转诊转院备案服务。二是做好线上备案宣传引导。已在医保服务大厅醒目位置张贴办理异地急诊急救备案、异地就医二维码,提高群众对在线上备案政策的知晓率,避免群众多跑路。

十六、关于“听取群众评价意见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好差评”使用力度,提高好差评评价器的使用频率,尽量使每一个办事群众,都对工作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窗口人员考核范围,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二是增设咨询电话3个,利用展板、宣传折页等方式予以公布,缓解电话咨询“难”问题。三是多措并举,活用“意见箱”、“意见簿”、电话、微信、QQ等,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四是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经2023年5月16日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发提升群众满意度重点工作方案,提高群众满意度。

十七、关于“服务群众专业水平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1日,分管领导与张诗曼开展一对一提醒谈话,查找原因,分析改进措施,提高其为民服务意识。二是2023年2月28日,事务中心召开服务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医保政策业务培训会,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熟悉度,提高其业务水平。三是2023年4月12日经局党组研究,制发了《乐至县医疗保障局经办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对窗口工人员工作纪律、业务能力、服务效率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岗位津贴发放、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

十八、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10日经局党组研究,制发了《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确保党建工作有据可依,有计划可行;二是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严格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3月以来,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1次、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1次,主持召开党支部支委会3次、党支部党员大会2次,主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次。

十九、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10日召开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要求,确保会前、会中、会后每个环节都高标准完成。二是局党组严格按照党员评议和党支部评定相关规定,对每名党员的政治、纪律、品德等方面作出客观评价。

二十、关于“制度制定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24日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领会主题党日活动的内容和要求。二是2023年4月12日经局党组会研究,重新修订了《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坚持每月最后一周星期四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认真研究确定活动主题和内容,精心设计活动环节,增加活动吸引力,不断提高活动实效。

二十一、关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24日党组会议、4月28日中心组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促使干部职工进一步理解和把握《准则》《规定》,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紧盯重要岗位,抓住政策制定、审批监管、行政执法等关键点;2023年5月19日开展了一次廉政风险点排查。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制度,严格落实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工作会议相关制度。

二十二、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工作中,扛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2023年5月16日经党组会研究,制发了廉政谈话工作制度。2023年3月15日,开展了一次政风行风集体谈心谈话。5月19日开展了一次“清扬”行动全覆盖谈心谈话,并做相关记录。

二十三、关于“‘以案促改’重安排轻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16日经党组会议研究,制发了《警示教育学习制度》,并按照要求制定警示教育学习计划。二是2023年3月21日职工大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医保领域的典型案例,4月24日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了《忏悔实录》并开展了警示教育,5月12日中心组学习了《中共资阳市纪委关于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进一步筑牢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防线。

二十四、关于“强化干部教育上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1日,县医保局分管领导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开展批评教育,促使相关工作人员正视存在问题,汲取教训,改进工作方式。二是严格执行初审复审制度,规范审核流程,明确各项业务工作初审复审相关负责人,规范了审核行为,把好数据审核关。三是2023年3月15日,县医保局组织召开政风行风治理专题会,工作人员在会上作出了深刻检讨,认真查正自身错误,提高责任意识。

二十五、关于“加强干部业务培训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18日,县医保局召开业务培训会,对项目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等业务进行培训,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经办能力。二是2023年3月15日,县医保局组织召开政风行风治理专题会,工作人员在会上作出了深刻检讨,认真查正自身错误,提高责任意识。三是严格执行干部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岗位津贴发放、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对出现工作失误的,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二十六、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2023年4月24日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乐至县乡镇和县级部门(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4月28中心组,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了党员干部对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的认识。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乐至县乡镇和县级部门(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认真做好党组会议记录,保证程序规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23335458;邮政地址:乐至县园林路36号;电子邮箱2250422514@qq.com。              

中共乐至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支部委员会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思想建设抓得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国投集团严格参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成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从2023年3月起,集团党总支已将需要学习的内容在每周一集团工作例会上学习。二是增强法纪观念和法律意识,努力提升全体员工对学法考法重要性的认识,继续监督员工学法考法,并作为职工年度考核的前置条件。目前,集团学法进度整体较好,部分员工已经完成学习目标,通过对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法律法规等的学习,集团全体员工能够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将学法用法有机结合。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确定一名办公室业务骨干具体负责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加强工作研究部署和督促检查,建立完善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分析研判、定期通报、专题汇报等制度机制,明确班子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其它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常态化做好分管联系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督促指导,层层传导压力,促进责任落实。四是强化宣传阵地管理,加强网站运营维护,目前集团官网运行情况正常,通过官网各栏目公开了集团动态、公示公告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总体呈现出原创高、形式多、聚集准的特点,网站维护及内容发布均有专人专管,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了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二、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已向国资金融局提出委派集团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申请,且公司现已组织召开职工大会,民主推选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目前相关程序和任命手续正在办理中。二是健全完善内控制度。财务部已制定和完善了公司财务风险控制、企业违规经营监督约束等内控制度,并对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等内控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梳理,特别是针对现有个别制度有悖于上级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管理制度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对相关文件中涉及资金审批、商务接待标准等规定与现行制度不衔接、不一致的情况,按照上级的规定进行重新修改完善制度。三是强化集团总部的战略引领,逐步明确企业的发展目标、发展定位和方向,聚焦主责主业,走多元化发展之路,积极拓宽经营范围,多渠道参与市场竞争,增强抵御和防范市场风险的能力。四是加强企业管理,建立健全管人、管事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工作行为,加强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落实好各项会议制度,责成综合管理部门专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和纪要,切实做到安排布置工作有记录、有检查、有落实。五是加强内部审计监察工作,根据《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内部审计条例》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审计程序,规范有序地做好企业内部审计监察工作。

三、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坚定不移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加快国有资本布局和优化调整,建立国资经营评价体系,提升管理效能,赋能高质量发展。二是进一步完善分配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用好用活国企分配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统筹制定非年薪制员工以效益为导向的年终奖励、激励机制,细化收入分配方案,坚决打破吃大锅饭的现象,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企业员工干事创业活力。三是牢固树立以效益为中心的观念,切实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在今后的企业经营活动中,凡是涉及对外收购(并购)、对外投资、合伙入股经营等业务,应加强市场调研,做好可行性论证,全面评估经营风险,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四是按照规定实行审批备案制度,凡是属于应当报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复的对外投资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同时,加强对外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随时关注和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尽量把市场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五是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项目部组织各项目相关人员学习安全知识,分析安全形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文明施工管理,重点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高空作业、用水用电安全等设置警告、警示牌,作业区安装围栏,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安全帽等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及时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六是加强农民工工资管理,坚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今后下属企业凡涉及劳务用工情况,集团公司将督促其认真执行农民工工资管理相关规定,及时把农民工工资直接转入其个人指定账户,防止通过劳务公司转付而形成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四、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党内监督。集团已从健全完善机制、制度入手,在制度层面、执行层面规定,今后凡涉及公司运行中的“三重一大”事宜,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党总支会、董事会研究议题的收集、筛选和征求意见工作,加强议题酝酿,减少一般性、事务性工作上会,精减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三是坚持对研究事项的充分讨论,让与会者逐一发言,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全过程反映发言人的过程和结果。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实行董事长、党总支书记“一把手”末位发言制。

五、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作风建设。今后将以严谨、高效和务实的态度对待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需要提请董事会研究的事项,提前做好相关议题准备。如因个别特殊情况无法召开董事会、但需要通过相关会议作出决策的事项,可以采取一事一签的临时性措施,并做好相关签批资料保存。坚决杜绝工作中的资料造假、华而不实、做表面文章或虚假应付等情况发生。二是严格落实精文减会要求,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公司应加强对文秘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办公室人员的综合素质,做到熟悉常用公文的行文规则、程序和要求,做好各项收发文的基础性工作,杜绝随意作废、空号、重号等差错情况,提高办文的时效性。三是加强对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增强员工的纪律观念和纪律意识。四是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等,加强对上下班签到的监督管理,随机抽查职工遵守上下班工作纪律情况,通报抽查结果。对病假、事假超过规定期限的纳入个人年终考核内容。

六、关于“财政资金使用审批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超范围发放工会经费的问题。公司已收回相关经费,同时组织工会主席、工会会员、经办人员再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加强财务经办人员的财经纪律培训,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审批程序。二是对多报销差旅费进行了清退,同时组织全体员工再次学习《乐至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架构及运营管理制度方案》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差旅报销制度,严格审批程序。三是完善车辆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车辆使用审批程序。参照乐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政府采购公布的定点加油、定点维修机构名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国投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站点机构,落实定点加油和维修,对未在指定地点加油和维修的费用不予报销。加强用车管理登记,加强监督审核把关,杜绝使用人随意加油、不到定点机构维修等问题发生。

七、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监督。严格执行职工因公借款规定,实行先审批后借款,督促经办人员及时报账并归还借支款项,现已收回职工用于垫付接待费的借资;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严格落实分级复核审批制度,按照财务核算的要求,取得合法、真实的会计转账、付款、取现等各类原始凭证;加强财务人员对国有资金使用和财务人员的监管,对财务人员工作调动、离职、退休等,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确保国有资金安全。二是将备用金及时存入银行。现已收回兼职款及公租房租金,并于2023年2月将其存入单位基本户,今后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强化企业资金监督,严禁坐收、坐支情况发生。三是严格执行《乐至县县属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办法》(乐国金【2021】265号),在今后的接待工作中,规范接待事前审批、签字报销等手续。四是按照相关财经纪律,制定明确的账务调整审批程序,确保账务处理合法合规。五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禁白条及其它不合规的原始发票入账;加强监督检查,对白条入账、涂改凭证、无原始凭证入账、未经审批调账、内部拆借不进行审批的情况,由集团财务部进行核实并完善相关手续。六是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认真执行《乐至县国有企业资金拆借管理工作规程》(乐国金〔2021〕403号),严格落实资金拆借审批程序。

八、关于“工程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拨付项目工程款,在今后的项目工程中,凡是已完工的政府性建设项目,坚持先送审计机关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后,再按规定和相关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对已经拨付且未留质保金的项目进行清查,该完善资料的在规定时间内完善,该纠正的立即纠正;集团项目部在4月底前对已经完工的项目完成竣工决算。二是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执行先批后建、先签再建的程序,对已经建设的项目,做好整改工作,及时补办或完善相关手续。三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加强对参与招投标单位及人员的资质和资格审查,防止不符合身份的人员参与招标投标工作。四是切实加强工程项目管理,集团项目部及时掌握项目进度推进情况。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强工程项目的督促检查,落实项目责任制,在确保质量前提下,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建设任务。五是加强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决算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台账管理,统筹做好项目决算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力争做到项目完工即组织验收,条件具备即办理竣工决算,并及时将资产交付建设单位使用。

九、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不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和准则。由财务部制定预算决算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从2023年起,由集团财务部组织合并财务报表,以便能及时掌握相关情况;财务部梳理了2020年集团资产,并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2022年对各子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但未编制合并报表,现财务部正在对2021年财务数据进行清理,完成之后编制合并报表。二是切实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和核算,建立固定资产台账,集团责成清源公司、服民公司在4月底前完成固定资产清理核算。由泰宇公司牵头制定固定资产出租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发挥最大效益。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强出租资产的管理,发挥最大使用效率,防止资产的闲置和浪费。

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分管领导及部门既对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清醒,保障企业良性健康发展。二是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落实县委廉政风险排查要求,根据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各岗位员工的工作性质和职责,围绕管事、管人、管财以及决策执行等全过程,分析每个工作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通过个人自查、同事互查、组织帮查等方式,认真查找了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工作台账,科学确定风险等级,制定切实可行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各项制度的跟踪检查,通过书记对委员、公司负责人、委员对党员等一对一谈话,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思想意识、生活状态等方面的情况,使其明白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从而真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在今后的工作中,集团将把谈心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坚决防止以日常工作安排、提要求等形式代替谈心谈话;重点加强对涉及项目管理、招标管理、融资管理、财务管理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和提醒谈话,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十一、关于“党建基础工作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下大力气改善党建基础薄弱环节;强化学习培训,通过不断学习,提升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坚持定期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并根据不同会议确定不同内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5+N”模式开展组织活动,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效。二是认真做好党务工作,党总支坚持发展党员标准,严格履行党员发展程序,充分听取支委会成员意见,认真负责开展讨论,按要求表态发言。三是认真做深做实党务工作,规范开好组织生活会,严格按规定做好党员民主评议,评议党员表册、个人总结由等相关资料由党总支副书记先审查,后开会。严禁个人总结相互抄袭、网络抄袭;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个人剖析材料撰写等工作,用好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改进不足、增进团结、推动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对党员同志落实党务会议、开展党员评议、党员个人材料等内容的检查,坚决杜绝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谈心谈话流于形式、撰写材料照搬照抄等问题再度发生。

十二、关于“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严把人才进口关,规范员工入职、离职程序;严格执行下属公司任命中层干部向集团公司备案制度,坚持民主推荐、党组织考察研究、按规定公示,选拔过程集团人事干部及时指导。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加强人才储备工作,尤其是管理及专业技术人才、紧缺人才、急需人才的储备,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及时制定人才招引办法,通过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吸引更多的人才进入国投,确保公司人才队伍稳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8-26317878;邮政地址:乐至县文庙街165号;电子邮箱:1076408632@qq.com

中共乐至县石湍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学习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对应学未学的政策理论、法规法纪及时开展“补课”,2月28日党委会学习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中国共产党乐至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试行)》等文件,通过组织集中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增强了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二是党委对学习不及时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各项学习制度,制定《2023年石湍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抓好中心组学习,并通过党委第一议题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

二、关于“学习不深入浮于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完善了《石湍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石湍镇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截止5月底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开展集中专题研讨3次。二是高度重视理论武装工作,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学习,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做到学思用贯通,确保学出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关于“学习自觉性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学习考核机制,由专人负责,每个月通报干部职工学习强国APP、汇贤学堂、学法考试等平台的学习使用情况,干部职工提高了学习的政治自觉;二是镇党政办、党建办及时向干部职工推送学习内容,拓宽了学习的覆盖面,确保每一名干部职工都受教育,提高学习实效;三是完善了干部职工考核评估机制,把干部职工的学习情况和学习效果纳入了考核评估。

四、关于推进撂荒地整治不平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引导农户主动开展撂荒地整治;二是根据耕地撂荒实际,分类施策,制定了统筹利用撂荒地的具体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提高土地耕种收益,增进农民种地积极性;三是落实农业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确保享受补贴耕地不撂荒;四是进行查缺补漏,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流程,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整改、整治任务;五是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和管理长效机制,对天宫堂村5组撂荒耕地进行现场调查,并责令村两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目前正在进行撂荒地整治,并与梦溪农业有限公司达成土地流转协议,由梦溪农业有限公司负责种植该整治后的土地。

五、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沟通衔接,及时与施工单位对接,督促其按照合同约定事项及时完成项目建设,并对其提出的水生植物不在种植的建议进行分析、报请领导同意,并达成水生植物不在种植、相关费用在验收结算中予以扣减的共识;二是及时组织验收,2023年4月19日,我镇组织环保分管领导、工作人员以及纪委、城建、财政所及项目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根据施工方未实施项目进行了相应核减,完成了初步验收,并向县环保局提交验收申请。2023年5月16日,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核验。目前该项目已竣工决算。

六、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常态抓安全教育,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等内容,树牢安全底线思维;二是细化镇安办工作任务,把责任明确到人,哪个环节出问题就追谁的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年终考核,逗硬奖惩机制;三是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2023年组织15个村(社区)开展5次全覆盖安全检查,对80余户在建农房进行了施工安全检查、对3处破损村道社道进行了修补加固、对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清危作业,协同蜀能燃气公司对1000余户天然气用户开展了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更换了不合格的燃气管道,确保群众安全使用燃气;对金杰塑料厂、翔力园食品厂、学校、加油站、水厂等重点场所实行领导包联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对宝堂寺11组人行桥处重新设置了安全警示牌,下一步,我镇还将结合粮油产业园项目推动该人行桥整治。

七、关于指导集体经济发展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23年石湍镇集体经济发展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强化各级干部尤其是各村(社区)干部的理解和认识,深刻意识到发展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性,提升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视力度;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并向农村集体倾斜,2023年计划争取衔接资金,由长埝沟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延伸“花生”产业链条探索;四是统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13万,建设提灌站和蓄水池等产业基础设施,加强各村现有集体经济产业管护,特别是已增收见成效的朝阳店、曹家庙村青脆李管护、曹家庙蚕桑管护,及各村集体经济粮油种植的管护;五是探索新产业模式,丰富村集体增收渠道,在毛家坪村新建了烘干房,依托“农业共营制”,提供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增加村集体收入。

八、关于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中共乐至县石湍镇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是组织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两个制度,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意识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三是党委组织镇纪委、党政办对2023年度衔接资金分配、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等“三重一大”事项开展1次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自查。

九、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10日、22日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业务人员,修改完善了《石湍镇财务管理制度》《石湍镇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六个方面的内控制度。二是3月3日,集中组织开展了违规在村级经费中报销费用、项目建设不规范等问题清理,对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把控财务工作的各环节,确保资金管理规范合法高效。

十、关于督促指导意识形态工作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员大会、镇村干部职工会等方式,加强了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使其明白“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二是党委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通过巡察整改,认真检视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职责任务,确保真正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三是3月21日,镇村干部大会通过以会代训方式,加强了对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和党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了风险防范意识和抓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四是分管同志于3月22日至26日,到各村(社区)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镇纪委于3月、4月对各村社区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查并制发督查通报一期。

十一、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镇村干部大会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求作了统一要求。3月22日至26日,集中一周时间分别到工作滞后的村级党组织进行了提醒,确保公开栏和宣传栏内容及时更新。二是镇党政办统一采购了一批国旗,4月前全部进行了更换,要求村(社区)党组织每季度对国旗进行更换,并做好日常维护。三是结合我镇全国文明村镇创建工作,陆续开展了体育比赛、演讲比赛、文化讲座等一系列文体活动,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全过程,让群众在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中受教育。充分用好文化广场、农家书屋、道德讲堂、儿童之家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文化阵地,发挥意识形态主阵地作用。

十二、关于超范围发放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了村级财务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要求镇财政所相关同志对村级财务报销认真审核把关。二是3月6日,分管领导分别对玉峰山村、万德沟村等村召开村支委会、党员大会发放会议误工费,在村级经费中违规为部分镇干部发放补助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教育,进行了业务培训并收回违规发放资金。

十三、关于重复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重复报销差旅费的情况进行了核实,两名同志不存在故意多报的问题,是粗心大意导致重复报销,视其情况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收回重复报销的差旅费。二是完善了差旅费报销审批程序,由业务分管领导和财务分管领导共同审签后,再由镇长签字报销,全面提高差旅费报销工作管理水平。

十四、关于加班餐费用报销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虚报的节假值班餐费收回,对干部进行教育提醒;二是通过职工大会学习《石湍镇公务接待内控管理办法》,重申加班餐报销程序;三是分管领导加大经费报销审核把关力度。

十五、关于维护大多数群众利益做得不够,对财政奖补资金公益性认识不足,未充分利用财政资金修建基础设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大走访体系,结合12345政务热线,收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二是组织财政所、农服中心、乡村振兴办同志加强财政奖补相关政策的学习,提高专业素质;三是全面统筹协调,合理规划2022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120万元,用于完善玉峰山村、高庙子村、万德沟村和河东社区等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四是积极宣传动员,努力发动龟山寺村相关村民积极筹资筹劳,并在2023年的农村公益性项目资金中匹配一定的指标到龟山寺村,完善7组道路硬化。

十六、关于回应群众关切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交通同志于2023年3月组织相关办所室到天宫堂村6组进行现场调查,4月组织专人施工,目前道路排水不畅、山水倒灌的问题已经解决。二是2023年3月完成了社区损毁路灯更换。三是2022年9月长埝沟村按合同约定支付村民毛章地打捞河道漂浮物的劳务报酬。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十七、关于协调争取惠民资金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油菜、大豆等种植物补贴已于2020年底全部发放到位;二是2020年的大豆补贴正在进行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力争在本年内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

十八、关于干部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1日在全镇干部职工大会上再次组织学习《石湍镇机关工作制度》,考勤制度、会议制度、值班值守制度等相关制度,严明组织纪律和工作要求;二是定期、不定期加大对上下班、值班值守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并制发督查通报1期,并将通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扣减相应目标分值;三是开展党员干部作风整顿提升“清·扬”行动,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对照查找“空喊”“躺平”“散漫”“守旧”“官僚”“贪奢”等方面的弊病,并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抓好整改,切实推动干部作风大改进、能力大提升。

十九、关于工作运转不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月16日,镇党委重新研究了人员分工,对分工不清、无人办理的部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分管同志,经办科室和责任人,对财政公益事业奖补资金工作明确分管农业的副镇长罗伟负责,经济发展办具体经办;二是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人员变动时规范开展工作交接,岗位变动人员列出移交清单并将相关档案资料、数据信息、上级工作QQ(微信)群、未完待办工作等经接手人核对后,两人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完成工作交接;三是4月27日镇党委书记黄维准同志在全镇镇村干部大会上对干部职工进行了思想教育,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二十、关于财政资金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月28日,召开党委会研究清理应收款,4月20日,党委会研究加大应收款的催缴力度,并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财经领导为副组长,财政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应收款清理小组;财政所建立应收账款台账,对应收账款催收情况进行台账式管理,截止目前,应收账款已收回91.98万元。二是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要求镇党建办在办理干部退休或调离手续时,检查并督促有借款的干部及时还款。

二十一、关于财务审批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村级项目管理审批办法,对村级项目审批程序作出严格要求。村级实施项目建设前,须进行充分论证,向镇政府提出项目规划、资金预算等,镇组织相关人员对村提出的项目建设实地查看复核,并向镇政府提出相关建议,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后,由镇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批后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实施,未经审批的项目一律不予报账。同时,镇村加强监管。项目完工后镇村组织全面验收。属于县管项目,实施前报县批准,实施后,申请县验收。二是对村级财务、项目的具体经办人员实行定期、不定期业务培训。定期培训主要是镇上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培训,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点培训。不定期主要是在平时报账时针对具体问题进行政策宣传和业务讲解,进一步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组织人员加强如何防范廉政风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提高风险意识,要组织专门人员,加强对项目建设全方面、全过程审核,及时化解风险,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四对因审批把关不严违规发放资金进行了追回。

二十二、关于不按规定实施项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工程管理相关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解释》等法律法规,并邀请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的老领导传授工作经验和工程管理要点。二是在3月21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拟派出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人员的政策、纪律进行培训。三是制定了《石湍镇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办法》,严格落实项目实施程序,具体项目的实施落实到责任人,全过程监督项目的实施过程,项目推进实施的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事项及时研究及时处理,对于不作为或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情况,予以追责或问责,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四是已督促施工方退回多支付的工程款,并对宝堂寺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十三、关于签订合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有项目建设任务的分管领导、工作部门及村(社区)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提升规范签订合同的能力水平;二是建立《石湍镇合同构成要件审查备案制度》,从制度层面堵塞工作漏洞;三是由业务分管同志负责合同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管,遇重要情况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进一步加强了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管。

二十四、关于工程项目资料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0日召开党委会,明确项目资料由党政办和工程项目具体承办部门分别负责工程项目资料的保管和维护;二是加强了对档案管理重要性教育,要求各业务部门和各村(社区)对2021年至2023年实施项目进行资料收集归档,目前已督促完成2021年乡村振兴建设领域9个项目的资料归集、2022年3个镇牵头实施项目资料的归档工作;三是制定了《石湍镇机关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保管安全。

二十五、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村(社区)班子届中分析调研、党员发展等重点工作,截至目前已研究2次党建工作;二是由党建办牵头根据县委组织部要求已经完成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和检查考核办法制定;三是创新党建引领片区发展治理,成立3个片区党委,分别牵头推动优质粮油产业、通航产业和特色经果林的发展壮大。

二十六、关于对基层党支部指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行党支部党建工作培训一次;二是一月组织河东社区、二月组织高庙子村、三月组织玉峰山村、四月组织曹家庙村党支部到镇党建办学习当月的“三会一课”召开情况,学习后按照要求召开并做好记录,并下发到其他支部进行学习;三是于2月召开了村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评议会,按照要求由分片领导审核把关,对质量差的报告严格要求进行修改。

二十七、关于抓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党建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加强了对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综合素养;三是组织2023年软弱涣散党组织河东社区的党员干部分析软弱涣散的问题成因,在把准理透问题的基础上讨论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镇党建办并对河东社区整改方案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了整改措施切实可行。

二十八、关于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通过民主生活会和党委会,对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行再明确,并相互监督推动责任落实到位,2023年以来,我镇已专题研究党风廉政方面工作6次;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谈心谈话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所联系站所室中心全覆盖、常态化谈话,一方面结合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政党课开展好集中谈心谈话,另一方面结合排查出廉政风险点在研究制定防控措施过程中开展一对一有针对性的谈心谈话。

二十九、关于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15日镇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就组织分管办所室集体研究分管领域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不落实、不落细等问题开展谈话提醒,提高了班子成员对落实廉政风险防控重要性的思想认识;二是2023年4月,镇纪委督促各班子成员对分管站所室的廉政风险点进行细致排查,分门别类建立风险台账,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防控措施,确保风险点能及早发现、及早提醒、及早纠正;三是5月15日党委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情况和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廉政风险点排查和措施制定情况汇报,进一步压实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

三十、关于警示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加大违纪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和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3月21日,召开石湍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专题警示教育暨廉政教育大会,会上通报了2021年至今受处分人员及主要违纪违法问题,坚持用身边案例现身说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研究制定《石湍镇党员干部常态化廉政警示教育长效机制》,从制度上保障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震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十一、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会再次对县委组织部2018年12月印发的《乐至县乡镇和县级部门(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学习,增强了依规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对今年新提拔的3名中层干部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动议、考察、讨论、公示等环节进行。

三十二、关于执行干部回避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委会上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学习经常化,从严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二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对党委讨论干部任免的,本人要主动回避;三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对落实回避制度不到位的个人及时提醒回避。

三十三、关于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委会上对《乐至县乡镇和县级部门(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学习,进一步强化干部任用规范化;二是于2月13月对超职数配备的干部进行了及时调整。

三十四、关于岗位安排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对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扩大招录计划,2023年新招公务员3名,其中财务专业人员1名,选调生1名,预计6月初到岗上班;二是2022年11月23日,调整一名事业干部到财政所工作,并通过上级训、骨干带的方式确保其尽快熟悉业务并开展好各项财务工作。

三十五、关于河长制工作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巡河目标责任制,明确巡察范围、目标次数及时间并严格执行;二是规范了巡河记录,确保巡河日志真实性;三是加强河道、水库沿线的日常巡查,2023年已开展各类巡查120次,共发现问题15个,推动解决清理蒙溪河道内的大小枯树枝等问题15个。

三十六.人居环境治理持续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领导组织(必要情况下报请主要领导组织)镇环保工作人员每月到各村(社区)开展一次督促检查以及常态化巡查;二是进一步落实村(社区)“两委”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村级巡查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并报告处置;三是督促“川能投”落实垃圾清运责任和日常保洁责任,确保垃圾及时转运;四是要求清洁人员加强对场镇公共设施进行清洁打扫,做好公共设施的保洁;五是严格逗硬考核制度,在对村(社区)进行考核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川能投”公司考核,并强化结果运用,解决实际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23310159;邮政地址乐至县石湍镇平安路一段126号;电子邮箱1692950020@qq.com。

中共乐至县通旅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学习制度。完善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详细计划学习内容;制定意识形态相关领域制度8条,切实扭紧政治学习总开关。二是提高学习要求。每天坚持使用“学习强国”“四川观察”APP及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学习;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已安排专项学习5次,每位班子成员围绕学习内容撰写心得体会1篇,开展学习交流3次。三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转发相关政策、重要讲话链接至工作群宣传,引导干部学习。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方协同,加强整治。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在逢场天加强对场镇交通违规现象进行排查,围绕道路交通安全开展安全劝导10次,邀请县交警三中队到我镇执法1次。二是召开会议,多方宣传。召开河长制专题会议,再次明确河长任务,制定并转发《关于再次明确巡河工作的任务的通知》;通过广播、镇村微信群进行交通安全注意事项的提醒。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在全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1次。对“衣之缘”等11个服装店消防设施配置情况进行排查2次,现已全部购齐灭火器材。针对鲍仕体门外电线底的情况,已派专人处理,并开展举一反三排查1次。

三、关于“党委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今年以来,党委会议研究“三重一大”及其他重要事项,均严格落实党委成员充分讨论、逐个表态发言和党委书记末位发言制度。二是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4月26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修订完善党委会议制度、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印发执行,转发各班子成员学习。三是定期检查“三重一大”落实情况。每季度对近年来“三重一大”情况进行检查,2023年第一、二季度无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现象。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认识。已对党建办工作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对2020、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更正。二是组织自查。深入排查辖区内宣传栏、横幅标语破损、脱落、老旧、褪色等问题,对问题横幅和宣传海报及时进行了清理。三是升级改造。投资14余万元对辖区内各村社区广播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工作,并落实相关责任人对广播进行维护和管理。

五、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发文人,严格发文程序。已落实专人负责收发文工作,对发文进行规范化管理。坚持先核稿再签发,拟稿人、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核,按发文程序严格发文。二是加强培训学习。利用周一“职工夜校”学习时间,对全镇干部职工进行文件收发培训1次,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成立督查组。开展签到、请销假、带班值班专项督查20余次,对庸懒散浮脱等情况明确了扣分标准,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六、关于“为民服务不深不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对接相关单位。县水务管理总站已于6月6日派员查看团结水库现场,提出整改方案;经与经科信局沟通,目前已将道士观村、光明社区等6个农网改造工程纳入储备库,若后期有追加的投资计划将优先实施光明社区、道士观村、花书房村3个村农网改造项目。二是着力解决群众困难。在倒座庙、四洞桥村已分别组织召开1次会议,对41个社保未交付问题进行商讨,已完成9个;通过实地督导,通报提醒,督促通龙路施工,通龙路已于6月底通车;已按照程序为光明社区5组鲍继高办理五保;已在倒座庙村7组设置4个垃圾桶,并补贴村民300余元,用于村民自行打井1口。三是加强专题研究。针对正邦集团猪场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土地流转金问题,已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2次,正在积极与当地群众沟通协调。

七、关于“财政资金使用审批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已全额退回多领补助款、多领差旅,资金存入对应单位的对公账户。二是事前审批。对村干部差旅费报销严格实行事前审批制,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负责人,驻村干部、挂片领导审核,严控差旅费报销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杜绝差旅费报销超标准现象。三是组织培训。组织村实职干部学习了川财基〔2016〕7号文件关于四川省村级运行经费使用的管理要求,针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后新任村级财务人员对财务报账知识不熟悉的情况,开展了村级新任财务报账员财务报账知识的技能培训,对资金支出的审批程序、财务会计资料完善等进行了进一步要求。

八、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齐相关资料。已补齐项目报账资料,进行账务调整,针对大额资金的拨付等实行事前审批制度。二是加强培训。组织学习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条例》中针对集体资产的管理方法,对集体资产要登记造册,按时盘点,合理盈亏,报废登记。严禁任何个人侵占集体资产。三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镇财政所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镇级财政支出,量入为出,不允许用村级运行经费列支镇级开支,确保村级运行经费落到实处。

九、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资料。已按照项目程序补齐发票,针对项目结算和签订公司不一致的进行项目的重新签订、重新结算工作;已重新与相关中标公司签订合同,完善合同要素。二是严格把关。已加强招标文件审核,严格落实逐级审核制度;加强合同监管,对签订审批流程、授权委托、印章的使用进行严格把关。三是组织学习。加强招标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已对单位职工开展项目相关知识培训1次。

十、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督导。每年开展党建工作专题督导2次,现已完成1次,每季度对支部手册等资料进行一次督导检查,现已完成2次。二是自查整改。持续围绕党员发展存在问题,对2022年度党员发展情况进行1次再清理,对存在问题以发点球形式逐一通知整改。三是夜校培训。利用职工夜校开展党员发展专题培训班1场,对党务工作者进行了专题培训2次,对党员发展各个程序进行了详细解读。

十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已开展1次全覆盖谈心谈话,注重谈思想、谈认识,召开党委会听取分管领导党风廉政风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汇报1次。二是开展各部门廉政风险排查。对全镇党风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对党政综合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等6个中心站所重新划分风险等级,严格落实每季度督查,现已督查2次。三是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2023年3月开展了1场廉政教育学习,观看了廉政教育宣传片,同时在会上组织干部职工围绕宣传片谈感想,进一步树牢廉政意识。召开大会通报了近年村(社区)违纪行为,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守住底线、不踩红线。

十二、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摸排干部任免情况及相关资料。对全镇中层干部任免情况进行了清理,未发现其他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的情况。对2020年11月考察资料进行了清理,对全部材料进行了修正。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已对人事干部进行了1次提醒谈话。三是开展系统性培训。已对人事干部和分管领导进行1次系统性培训。四是已召开党委会和职工大会对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2名副主任进行重新任免。

十三、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对接川能投公司,对河道进行清理2次;组织环卫人员对垃圾池外溢和黑斑情况进行了清理;在秸秆禁烧关键时期每日均组织了巡逻,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二是规范村务公开。对倒座庙、新桥村2处党务公开进行督导整改,现已整改到位。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全镇所有村(社区)村务公开情况进行1次全覆盖督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23317315;邮政地址:乐至县通旅镇新驿街14号;电子邮箱247663329@qq.com。

中共乐至县大佛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抓思想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浅表化,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上级精神的同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同时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与相关人员开展了谈心谈话;二是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明确了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检查,保证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加强阵地建设,清理了农家书屋杂物,保持干净整洁,对全镇广播进行了提档升级。

二、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环境整治不够有力,已全面完成藕塘腾退还田工作,已组织人员对宝剑河场镇水质问题、大堰社区小堰塘污水直排问题进行整治,通过广播、院坝会、走村入户等方式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对出现的生活垃圾,组织人员及时清理打捞,维修了污水处理站护栏,清理了大堰社区场镇垃圾。二是针对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到位,组织镇村干部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对监管不到位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落实专人负责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给予3人纪律处分,将肇事精神病人送往精神病院治疗;通过“回头看”再次对全镇建筑工地安全、食品安全、重点人员摸排,并进行整治。三是针对谋划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够,通过2022年底省级“后评估”验收,吕河坝村实现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108万元,纯收益11.8万元,全镇15个村(社区)全面实现收益,平均收益较上年增长53%;组织到集体经济先进村交流学习,参观示范产业、学习先进经验;加强培训,定期开展集体经济发展专题座谈;分类制定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发展内容、发展目标,提升全镇集体经济收益。

三、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完善了《大佛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类别、决策程序、监督管理进行了细致的规定,落实了党委会集体研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要求,大额支出一律经党委会研究。二是针对推动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不力,组织镇村干部加强道路修建的政策学习,强化入户走访,动员未修建道路的村社居民积极参与本社道路修建,以点带面促进村社道路修建;强化项目带动,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通过整合道路修建项目,推动全镇村社道路及各类断头路修建。三是针对攻坚克难劲头不足,向群众收集榨菜欠款凭证,经过与镇司法所、县法院等单位多次沟通,决定采取法律途径解决该问题,目前基本完成欠款凭证收集,联合县法院到亿家园榨菜厂对两家承租人的信息进行了调查核实,将账户信息送至承租人,今后由承租人将租金打至法院账户中,逐步偿还榨菜款,该问题正在持续整改中;已协调开发商负责人和大佛社区,由开发商负责人与大佛社区签订委托书,委托社区收取已购房群众尾款。镇政府与大佛社区将继续与购房群众做好沟通交流,并与未缴纳尾款的剩余群众取得联系争取收齐尾款;同时积极联系县级相关部门做好后续房产证办理事项。

四、关于“形式主义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文风会风不严不实,修订了《大佛镇党委议事规则》,要求党政办干部提高责任意识,今年1月以来严格发文文号管理,学习情况一律做好了会议记录;二是针对重部署轻落实,对相关工作人员提醒谈话,增强工作责任心;开展培训明确了指标任务,开展了督导检查,确保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工作落实到位。

五、关于“为民情怀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便民服务有差距,从2023年3月6日起启用审批服务事项专用章,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将不再加盖政府公章,确保群众办事方便快捷,对便民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了内容更新。二是针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用心用力不够,已组织人员进行2019年“厕所革命”项目初验,并已向上级申请县级验收,验收通过后及时兑付补助款项。积极了解二龙村实际用电情况,主动与供电所联系,争取到国家电网改造项目,现已立项,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同时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建议错时用电。

六、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在镇村干部大会上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高了全体镇村干部的纪律意识,对陈家桥村常职干部开展了廉政教育谈心谈话,陈家桥村党总支书记在党员大会上代表村两委作检讨。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事前申报流程,强化分管领导以及财务人员对报销的审核力度,严把报销审核关。全面清理所有会议误工发放情况,严把财务审核关,对签到册、会议照片等佐证资料不全和不完善的一律退回;定期组织村级报账人员开展财务管理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切实提高镇村两级财务管理水平,不合要求报销费用已经退回。

七、关于“工程项目监管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酒店垭学校房屋维修,仍以实际验收价支付施工方,不收回超预算的金额(酒店垭村学校房屋维修合同中已注明项目款以实际验收为准);在今后工程项目中严格项目审计、预算,加强对合同、项目实施的监管,确保项目实施金额不超预算。同时,红鞍村开展撂荒地整治复耕项目的合同已按要求进行签订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要求各村(社区)规范项目程序,并强化督查检查,确保项目实施规范。

八、关于“‘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补充产油大县项目等项目的相关资料,举一反三,梳理全镇所有已报账项目资料,对相关佐证资料缺乏的予以及时补充完善;从严落实包村领导、驻村干部、财政所审核责任,加大对经费报销、项目报账的审核力度,不合要求报销费用已收回。已督促红双青储饲料公司退回不应在村委会报销的前期经费,严格执行分账管理制度,确保财政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按程序规范使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承租方已将所欠鱼塘租金一次性付清,同时加强监管,指导各村(社区)集体经济监事会严格监管集体经济运营情况。

九、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支部联系点进行了动态跟新,开展了2022年度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开展了第一、二季度党建业务专题培训,同时在镇村干部会、月述职会以会代训,班子成员积极参加组织生活。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已经将他人批评意见纳入自己的整改台账并落实整改,机关支部严格按照“5+N”模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完成第一、二季度讲党课,对2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没有扛牢压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第一、二季度党委书记听取了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总结第一、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部署了后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镇村干部大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高了全体镇村干部的纪律意识;镇纪委对违规收取红包、虚报费用、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行为开展了2次督查,目前尚未发现以上情况。二是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镇纪委牵头组织全体行政事业干部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填报廉政风险点台账,由镇纪委汇总登记;各班子成员已完成第一、二季度的听取分管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半年,各分管领导已对分管领域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部门负责人对站所室工作人员也进行了廉政谈话。三是针对纪委监督责任发挥不充分,镇纪委每月对我镇村务公开、禁毒、森林防灭火、环保等工作牵头开展督查,截止目前共计开展督查17次,发现问题15个,督促整改15个,对典型案件进行了及时通报。

十一、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班子成员在镇党委会上集中学习《乐至县乡镇和县级部门(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深入学习制度规定,严格审核镇村干部任职条件。对2个村的干部谈心谈话,理顺常职干部分工,确定3个村后备干部6名。

十二、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镇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措施,分解任务,每季度在党委会上汇报整改情况;镇纪委对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了2次督导检查,今后每季度将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召开了大堰社区党员大会开展党性教育,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3月述职会上,对本次巡察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发现的问题分类列出了清单,要求各村(社区)在今后党建工作中对照自查,举一反三,不再发生类似问题。每月制发大佛镇党组织和党员学习推荐清单,将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纳入学习内容,增强了党员遵纪守法意识。收回了违规发放的误工费和多报销费用,下一步将加大培训力度,督促镇村两级财务人员主动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新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准确、全面开展会计核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为23177116;邮政地址为乐至县大佛镇大同街南段35号;电子邮箱为595866678@qq.com。

中共乐至县金顺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学习不深不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班子成员学习制度,坚持每两月1次,每年6次的集中学习研讨活动,每次学习时间不少2小时,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个人自学不少于100小时,截止目前,班子成员已开展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坚持学习领导责任制。中心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负责组织协调中心组学习及相关活动,审定学习计划,主持集中学习讨论并作学习总结。三是坚持以个人自学为主。中心组成员根据中心组的总体学习计划,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本人情况,制定个人学习计划;自觉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有关原著,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把自学情况作为年终述职、自我总结重要内容,使用统一笔记本记录上交;四是已召开党委会再次针对2022年6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并贯彻实施。

二、关于“学习制度执行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定期开展学习,由党政办设立专人负责,已建立3、4、5月学习台账,每月通报学习情况;二是2023年3月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对我镇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进行调整,已制发相关文件。

三、关于“推动环境污染防治用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对辖区开展环保专项整治活动,引导辖区群众树立环保理念,组织志愿者开展监督2次,对蔡家河场镇市场段河面进行漂浮物打捞,确保源头得到治理,对老派出所段污水管道进行修复;二是落实专人对接川能有限公司,经协商加强垃圾清运,建立垃圾堆放监督员,定时对垃圾容量进行查看;三是加强对河道、水库内放养鸭群的管理,引导河道、水库周边群众对鸭群进行圈养,防止鸭群入库,组建宣传工作队进行环保宣传、政策解释,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四是对通行桥村养殖户陈碧清养殖场进行整治,采取土地消纳循环利用的模式,全面禁止粪水直排入河。五是对场镇两家废品收购站进行专项整治,落实门前五包责任,签订责任书。

四、关于“推动引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中省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为中心。依靠北邻金堂、西靠中江的优势地理位置,全力打造“一区一园一带”,建成集人文、休闲、运动于一体的金顺社区旅游“示范区”、象龙中草药种植“示范园”、玉河沟村现代农业观光“示范带”。目前,增加桐木沟村纳入中省扶持集体经济规划;二是大力发展村特色农作物种植产业。立足各村区位、人口状况,产业优势,连片打造石包村、象龙社区、公寺镇村玉米、水稻、套种大豆面积共计200余亩,预计收益12万余元。金家沟村完成对“凤凰李”适度嫁接公本枝条,大幅提高授粉率和座果率,种植面积120亩,预计收益10万余元。

五、关于“推动禁毒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涉毒人员社会关系“大排查、大起底”,3月17日起,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各村抽调禁毒专干轮训到其他村开展全覆盖大排查,实行家家入户、人人见面、逐人登记,一户一表。二是依托“6.26禁毒课堂”APP,对全镇在册涉毒人员进行统一管控、统一监测,统一学习。利用电话、微信、等线上渠道,远程连线、督促重点人员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及时签到,按时报到,全面了解掌握其生活、工作实际动态,确保我镇无脱失脱管人员。三是净边,与良安、土桥、又新和冯店签订禁毒边际合作协议,全力构建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格局,多次开展边际治安、禁毒等方面摸排宣传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四是查缉堵截,每半月开展一次毒驾查缉,对过往入境车辆进行专项查缉,最大限度堵截外源。五是禁种铲毒,坚持落实高危行业场所“四查一盯控”措施,利用无人机等先进科技开展毒品原植物种植全覆盖踏查,收集独家院落237户、无人居住房屋346户,集中排查制毒高危场所100余次,清查行业场所40余家次。六是教育宣传。积极构建 “1+1+13+X”宣传矩阵,建成禁毒文化主题大院1个、毒品预防教育基地1个、村(社区)微型禁毒宣传教育阵地13 个,设立禁毒宣传专栏26个、大型户外广告17块和永久性宣传标语300余幅,购买平台短信14万条,营造浓厚氛围。常态化开展禁毒“七进”宣传活动,通过文艺汇演、主题活动、定期广播宣讲等传播禁毒理念、宣传禁毒知识、展现禁毒工作风采,广泛发送禁毒宣传资料、签订禁毒“四书”,宣传覆盖群众 2万余人。

六、关于“谋划推动场镇发展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镇党委政府大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通过建议收集、专业指导、分析研判,合理制定场镇路面整修方案。目前,已完成场镇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提示和主干道1.6公里项目黑化一期工程,并规划停车位100余个、增设摄像头5个。金顺社区7组至污水处理厂段、中心街段二期道路硬化工程正在加紧筹备中。全面完成后,场镇道路品质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场镇风貌将得到进一步改善、群众出行效率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七、关于“担当作为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海鹰村水库扩容占地问题,通过做好调研,专题研究壮大集体经济,健全集体经济服务民生,联系沟通县水务局,水库由海鹰村集体经营管理,将每年从集体经济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进行分配;成立督查专班,由镇纪委牵头,加强对农村房屋普查等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督促。

八、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健全党委议事规则,形成《金顺镇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明确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纪律,明确大额资金(3万元以上)必须上会讨论通过;二是及时召开党委会对《金顺镇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进行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是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明确班子集体研究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出最后陈述表态。截止目前,巡察反馈以来召开党委会研究6次大额资金拨付,召开16次党委会“一把手”均严格落实末位发言制。

九、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内容,做到职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建立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截止目前为止,镇党委会已开展意识形态学习研究2次;二是落实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利用镇村干部大会,开展意识形态学习部署2次。2022年民主生活会以及专题民主生活会都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

十、关于“防范化解网络舆情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镇村干部应对网络舆情培训,深入提高对网络舆情认识,进一步加强舆情风险预判,目前已组织镇村干部开展培训2次;二是对重大事件及突发性问题注重提前介入,成立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健全舆情处置预案和监测机制,防患未然,特别注意掌握网络舆倩,牢牢掌握新闻报道主动权,化解群众疑虑,传播正能量,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三是由社会事务管理办牵头对农家书屋、儿童之家等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出共性问题3项,个性问题2项,已整改完成,并建立定期监督管理机制,对石包村农家书屋、象龙社区儿童之家进行清理,建立定期开放制度,充分发挥农家书屋、儿童之家作用。

十一、关于“谈心谈话浮于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谈心谈话制度,由班子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到村开展走访,了解村(社区)干部思想动态,工作状态,生活状况,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开展谈心谈话,并形成记录。二是强化镇村干部的纪律宣传和教育学习,利用会前学法等开展典型案例通报学习,目前已开展3次培训。三是针对“落实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谈心谈话不到位,预先统一打印谈话内容,不同层级谈话人与不同对象谈话内容完全一致”问题,对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刘祚洪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十二、关于“文风不严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14日我镇召开“加强提升文件制发人员能力培训会”,完成对文件制发人员业务培训;二是严格落实文件制发审签制度,凡需制发的公文,填制发文稿纸,由拟稿人签字,不需会签的文件由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需会签的文件必须由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公文签发后,党政办统一编制文号并印刷,未经签发人同意,不得随意改动;三是建立健全秘密件管理制度和收发文登记制度。外单位所有来文及各处室接到的文件、通知等,统一由党政办清点核对,按照文件内容和性质进行分送,设立制发文台账,截止目前,党委已发文42件、政府发文50件;保密件单独编号,并于收到当日送镇领导阅示,阅完后单独存档保管,已按日期建立保密文件台账。四是制定《中共乐至县金顺镇委员会乐至县金顺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公文收发、制作管理制度的通知》严格落实文件制发制度并长期坚持。

十三、关于“部分制度形同虚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办公用品采购监管力度。设置专人专岗进行采购,由财政所进行票据审核、镇纪委进行过程监管,全力确保采购过程按流程、规定进行;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内控制度。形成并完善镇、村两级财务制度,目前已对镇、村干部进行内控制度学习培训1次,严格依照财务制度开展报销、开支等业务;三是严格落实金顺镇保密管理基本制度,由党政办落实专人加强涉密文件管理,建立涉密文件管理台账,形成涉密文件专人专管制度并长期坚持。目前,通过党委会、职工会、镇村干部大会已开展保密法律法规学习6次。

十四、关于“便民服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职工大会对全体行政事业干部再次进行宗旨教育,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坚持把群众放在首位,注重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好事,不断提升我镇群众满意度。三是遇特殊情况暂不能办理部分业务时,要站在群众的角度去思考,第一时间跟群众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并留下群众的联系方式,待业务可以办理时及时联系群众前来办理,真正做到便民。

十五、关于“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下拨1万余元资金在桐木沟村9组堰塘周边安装防护栏(总长46米,高1米),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1处,从源头上保证群众的安全。二是“以点扩面”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临水临崖、道路、地质灾害等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目前已收集到各类安全隐患5处,整改5处。三是持续开展安全宣传。结合我镇实际,利用广播、坝坝会、小喇叭、微信群等方式深入群众开展安全宣传工作,截至目前已开展各类安全宣传坝坝会20余次,发放安全宣传单2000余份,悬挂安全宣传横幅13余副,在我镇形成了人人懂安全、重安全、保安全的浓厚氛围。

十六、关于“厉行节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接待程序,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并长期坚持,已通过行政事业干部大会,对规范公务接待事项作出明确要求,由党政办统筹安排,本着厉行节约前提进行公务接待,不得违规接待,不得超标准接待;二是已对财政所工作人员进行约谈提醒,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三是组织相关科室、直属单位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并就相关业务展开讨论,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筹划好年度采购项目和资金,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报尽报”。

十七、关于“乱发奖金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在镇村干部大会上对各村(社区)提出了整改要求。不得以“三八”妇女节开展活动形式发放奖金,召开党组织活动不得发放误工补贴;二是对乱发的奖金补贴、党员大会务工费进行了清退。

十八、关于“虚报电话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召开镇村干部大会,在镇村干部大会要求各村(社区)通讯费按照标准及时报销,过期无法开具票据的,不能再报销通讯费。二是清退了违规报销的通讯费。

十九、关于“工程项目监管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乐至县村级“小微权力”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试行)》的学习培训1场次,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二是综合运用督查、抽查等措施,加大对工程项目的日常监管力度;三是严格落实项目验收程序,由村级组织初步验收,镇级组织财政所、纪委所、相关站办所进行实地核验后报县级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四是对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十、关于“采购项目监管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监督管理制度》;二是严格落实项目建设采购程序,联合多部门开展监督;三是严格资质审查备案,由镇纪委、财政所等相关部门进行资质审查把关;四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十一、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责任,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及时召开党委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镇村干部严格执行,共同抓好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推进党建工作落实落细,深化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将年终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二是以上率下,层层示范带动。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实行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考评和工作重点任务提醒“两项制度”,以制度规范行为,以行动推动党建工作落地落实。三是健全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党支部制度。印发《金顺镇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支部制度》,明确班子成员定期到所联系的支部指导党建工作。四是加强党建业务知识培训,已组织开展一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党建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建能力。

二十二、关于“班子成员落实党建责任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监督指导,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支部制度,明确党委班子成员定点联系1-2个支部,定期联系指导,强化监督检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推动监督联系支部党建工作开展。二是印发《金顺镇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明确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参与好自己分管、包片领域基层组织生活会,执行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制度,全覆盖、高质量地开展组织生活。

二十三、关于“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二是加强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开展专题培训会1次,日常业务培训会2次,进一步提高了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使其熟悉掌握发展党员的业务,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在培养、考察、政审、审批等各个环节上严格要求,规范发展,把好“入口关”、“考察关”、“公示关”,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打下夯实的基础。三是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坚持做到每年都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每年召开一次发展党员专题工作会议,坚持“个别吸收、慎重发展”原则,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十四、关于“党性教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虚实结合,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建立党费收缴明细表,对镇机关、石包村、通行桥村未足额缴纳党费进行清理,足额追缴党费,充分利用和发挥党的二十大宣讲、三会一课等学习活动,一方面不断加强党员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和专业知识水平;另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互相学习,搞好党内的“传带帮”工作,从而使整个党支部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真正做到关键时刻不动摇,大事面前不糊涂。二是强化教育,增强素质。除日常的教育外,有计划、有目标,采取相应的教育措施,开展与党员教育相关的支部生活。要求支部结合本村实际,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健全行之有效的党员管理规章制度,使党员教育和管理在制度化、规范化上有新的突破。三是联系群众、交心谈心。针对自身的不足,在今后的领导工作、为民服务等方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十五、关于“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整改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谈论原因,剖析问题,形成整改方案。二是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针对查摆问题和会上互相批评意见,制定问题整改清单,落实落细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

二十六、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监督检查,对公寺镇村2019年以来未召开组织生活会问题进行集体谈话和批评教育;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将此项工作纳入村级党建督促检查重点工作进行考核;三是由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联系点工作,指导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开展,督促党支部抓好整改,及时发现问题、校准偏差、改进提高。

二十七、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肃组织生活纪律,严格落实组织生活程序和制度。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自觉认真的参与“三会一课”,积极主动的融入党组织。二是注重质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除了传统的会议模式之外,还应积极探寻更加丰富多彩的、多渠道的形式来开展“三会一课,不断地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二是提高业务水平,对村(社区)进行规范组织生活业务培训。三是定期督查,确保“三会一课”制度。为确保“三会一课”制度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化,保证党员的经常性教育能够持之有效地进行,镇党委将继续对各村(社区)落实“三会一课”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要求限期整改。

二十八、关于“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金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文件,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二是针对个人岗位特点,再次对廉政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形成2023年廉政风险防控台账,落实防控措施,起到预防在前,廉洁履职的作用。三是集中开展2次党风廉政教育学习,进一步增强镇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二十九、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班子成员半年向党委书记作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履职汇报,确保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两手抓、两手硬;二是督促班子成员开展与各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一次党风廉政谈话,并落实常态化廉政谈话机制,定期开展党风廉政谈话。三是督促各站办所负责人每半年开展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并将“一岗双责”履职情况纳入个人年终总结重要内容。

三十、关于“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建办、社会事务办、纪委联合开展了党务村务公开监督检查并立即整改;二是对海鹰村党务村务公开栏庚即加设防雨设施;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村级党务村务公开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并强化整改;四是合我镇开展“每月一讲”活动的有利契机,加强镇村干部党员发展、财务报销制度、项目建设程序等方面开展培训指导,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

三十一、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业务培训。深入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使人事分管领导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的内容、要求和干部选拔程序为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深化思想认识,严格遵守党委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问题上会讨论通过程序。三是坚持选拔标准,把好素质关。坚持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政治品质、突出以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把政治上靠得住、作风过硬、业绩突出、群众公认、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到相应岗位上。

三十二、关于“干部管理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干部纪律教育专题学习2次,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纪律意识。二是分管领导与各站办所开展谈心谈话1次,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强化了凝聚力。三是由党政办、镇纪委不定期与定期对上下班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截止目前,督查6次。四是镇纪委对农服中心主任开展工作纪律谈话,并作批评教育。

三十三、关于“村级班子建设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联系挂片班子成员对海鹰村班子进行集体谈话,对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积极鼓励村(社区)干部参加学历提升计划,全面提高村(社区)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三是举一反三,深入加强村级班子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四是加强村(社区)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提高村(社区)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理解政策、执行政策的能力,抓好后备干部的培训,保证能及时更换“接班”。

三十四、关于“整改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镇村干部财务知识培训教育;二是严格落实村社干部不得在村领取误工制度;三是加强清理,对村社干部在村领取误工情况进行清理退还,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三十五、关于“村级阵地脏乱差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村级阵地管理,每月利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对村(社区)阵地进行清理打扫,形成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的常态化机制;二是进一步规范村级阵地吊牌悬挂制度,按照组织部相关要求,对村级吊牌悬挂情况进行清理,做到该悬挂一定上墙悬挂,不该悬挂的一律清理;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由党建办、社会事务管理办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村级阵地卫生、吊牌悬挂进行督促检查,形成长效机制。

三十六、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报销票据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对财政所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严格把关票据审核。二是柏树沟已经让峰玮种子销售门市重新提供了销售清单。三是社区突击打扫卫生务工费,已经提供了具体务工登记表册,打新冠疫苗劳务费发票已作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23138990;邮政地址:乐至县金顺镇顺心街123号;电子邮箱461404955@qq.com。

中共乐至县双河场乡委员会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关于“思想建设抓得不紧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机关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奋进新时代新征程”主题党日活动,切实提升党员意识,增强机关支部活力。乡党委会议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委书记带头领学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交流发言,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乡党委严格按照会前学法制度,研究制订《2023年度双河场乡党委会议会前学法计划》,并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职工会议、党委会议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依法履职能力。三是全面落实落细《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成立由书记、乡长担任双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班子分工明确宣传委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每个季度开展意识形态研判分析并形成相关报告,年终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的重要内容。四是已对接县文广旅局和广电网络公司,对各村(社区)广播线路维修维护进行了规划和造价预算,并签订广播维修合同,正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对全乡广播进行维修整改。针对农家书屋长期堆放杂物、闲置问题,乡便民服务中心立即开展对各村(社区)农家书屋、宣传栏等文化阵地开展全覆盖督查,对损毁、闲置、占用的文化阵地和农家书屋立即修缮整改,督促各村(社区)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专人专管,并及时更新书籍种类,真正让小书屋发挥大作用。

二、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加强与能投公司工作对接,组织专人及时清运随意倾倒的垃圾。在群众生产生活集中区域增设垃圾桶,垃圾分类收集入桶。充分利用广播、进村入户等宣传方式,进一步增强群众保护环境的意识。二是每月党委会议、乡村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上级禁毒工作文件精神,及时研判我乡毒情形势,安排部署具体工作,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各村(社区)每周开展常态化禁毒大排查行动和夜间巡逻工作,浓厚禁毒氛围。强化涉毒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管控,严格落实涉毒人员按要求到乡派出所进行尿检;每月对在外涉毒人员全覆盖进行电话、微信联系,了解其基本动向,做好信息登记和沟通交流工作,保障信息畅通。三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进一步加强集体经济项目监管力度,定期对村级财务情况进行抽查,督促指导各村(社区)严格按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流程规范财务管理。

三、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28日召开党委会议对班子成员再次进行科学分工,严格落实上级要求,明确政法委员分管政法工作,组织委员分管组织工作。二是3月28日召开党委会议对党委议事规则进行讨论发言,明确大额资金(5万元以上)进行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充分发挥党内民主,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三是进一步厘清了党委和行政会议界限,将党委会议和行政会议进行区分,明确职能职责,科学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四、关于“形式主义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发文审批程序,所有草拟文件必须经过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严格按照文件审批时间顺序进行编号发文,杜绝文件空号、重号现象发生,精简各类发文,提高发文质量。二是严肃会风会纪,加强会风建设,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率。三是乡党委3月1日召开党委会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纳入会前学法进行集中学习,3月3日职工会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学习,同时充分利用“保密观”APP进行保密教育线上培训,全面提升干部保密意识,落实好保密责任。四是规定涉密文件的领取、传阅、归档均由专人负责,同时对全乡连接互联网电脑进行筛查,标注涉密电脑,所有涉密文件必须用涉密电脑、U盘进行处理,严防涉密信息泄露。

五、关于“为民情怀不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对因修建毗河工程阻断西岳村13社的生产便道进行再次加固维修,确保附近村民出行安全。二是常态化开展住房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三是强化污水排放治理,积极与和平社区老粮站居民楼开发商沟通协调,开发商已于4月19日在老粮站居民楼增设管道,并将废水全部接入污水管网。四是积极将朝阳水库移民避险搬迁建房占地补偿款相关资料报送到县水务局进行资金拨付。同时积极与县水务局沟通协调,争取项目资金,重新修建被洪水冲垮的西岳村漆家水库太平桥,力争尽早解决安全隐患。五是对干部工作慢作为,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乡纪委已严肃追责问责,并在全乡干部大会上通报处理情况,要求其作深刻检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服务意识。

六、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完善财经制度,切实提高乡、村两级财务管理水平,加强财政资金的审批力度,严格按标准、按范围、按程序规范使用财政资金,违规报账资金已全部退回国库。二是进一步加强各村(社区)财务人员培训力度,努力提升业务水平,严格执行财务分账管理,对报账要素不全、票据不符等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改。三是落实工会人员独立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并建立手工台账。

七、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制发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印发《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双委发〔2023〕31号)文件。责成和平社区、古柏树村、瓦灰寺村重新撰写2022年雷同党建述职材料,由分管领导对相关支部书记开展批评教育、谈心谈话,督促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二是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党支部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每月至少一个村(社区)书记向党委汇报党建、村委工作开展情况,由乡党建办每月对各村(社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督查。三是督促村(社区)各支部按时开展组织生活,由乡党建办每月制发学习提示清单,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指出党组织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不断提升各村(社区)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强化各支部组织功能,立即追回违规为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发放的误工费。四是印发乐至县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至各村(社区),督促各村(社区)书记、副书记认真学习手册内容,始终坚持发展党员标准,严格履行党员发展程序,保证党员质量,规范做好入党材料,严把政治审查关。

八、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每季度向乡党委主要领导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向乡党委述责述廉。二是已追回乡、村干部使用不规范发票报销的通讯费和违规为行政事业干部购买的意外保险经费。三是组织乡、村干部学习典型案例和观看警示教育片,对村干部酒后闹事问题突出人员进行立案处理,严肃追责问责,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干部纪法意识。四是持续强化纪委监督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督查检查,特别是对各村(社区)规范开展党务、村务公开工作,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村(社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九、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讨论任命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并严格做到规范选人用人。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要求,选用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从事党务工作。三是加强村级班子队伍建设,已按程序补齐配强原缺岗的古柏树村村级班子,充实基层干部队伍力量,激发工作活力。四是对出现长期不参加党总支委会,成为“挂名党总支委员”的村(社区),由分管领导与村(社区)书记开展批评谈心谈话,要求其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对长期履职不力的支委委员进行严肃处理,并按相应程序进行补选,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地位。

十、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班子成员全面跟踪所分管领域的问题整改情况,并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整改进度。二是乡财政所和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已对瓦灰寺村阵地建设项目报账资料进行梳理,收集完善了项目合同和验收资料。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23315075;邮政地址:双河场乡幸福路30号;电子邮箱173971271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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