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撤离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8 来源:县委巡察办 访问量:437

按照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总体部署,县委5个巡察组从2023年8月28日起分批次对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乐至生态环境局、县蚕桑局、县融媒体中心、四川省乐至实验中学,高寺镇、中天镇、劳动镇及其辖区内的33个村(社区),石湍镇毛家坪村、大佛镇铁牛湾村、通旅镇新桥村、双河场乡石庙子村等15个重点村开展巡察。

目前,现场巡察各项任务完成,将于2023年12月18日撤离。各巡察组设置的信访接待点全部予以取消,“意见箱”全部予以撤回,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网络信访举报平台全部暂停使用。之后,群众信访请通过正常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

衷心感谢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公告。


中共乐至县委巡察工作


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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