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纪委监委 公开曝光6起年轻干部 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4-24 来源:资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访问量:5306

1.资阳市欣圆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保管员林晨晨犯危害网络安全罪。林晨晨,男,1987年4月生。2021年1月,林晨晨明知他人从事网络赌博洗钱等活动,遂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网银账号、K令售卖给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林晨晨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2022年1月,林晨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目前已解除劳动合同。

2.雁江区文化馆会计、纪检员陈晓违反工作纪律。陈晓,女,1979年3月生。2013年至2019年,雁江区文化馆收取社会艺术考级费、青少年艺术大赛参赛费、房屋租金等共计187.2万元,上交财政7.6万元,其余179.6万元用于设立小金库,并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陈晓从中领取2.08万元。2022年3月,陈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雁江区城东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副队长、凯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纳李希不认真履职问题。李希,男,1990年3月生。2019年9月,李希在向某甲公司支付借款利息时疏忽大意,重复支付资金利息110万元,2019年12月,某甲公司退还重复支付的利息。2020年1月,李希在未收到费用报销审批表的情况下,根据业务科室提供的急需资金支付明细向某乙公司重复支付打围费35万余元,2020年2月,某乙公司退还重复支付的资金。2022年3月,李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安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龙台巡逻中队民警魏士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魏士钦,男,1987年2月生。2020年5月至11月,魏士钦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通过有关工作平台,获取平台数据库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电话、车辆抵押情况等信息,向他人售卖获利11.8万元。2021年11月,魏士钦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22年1月,魏士钦受到政务开除处分。    

5.乐至县宝林镇原新庙村副主任吴家军无证驾驶机动车问题。吴家军,男,1990年12月生。2018年6月,吴家军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二轮摩托车,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罚款1390元、行政拘留2日的行政处罚。2022年4月,吴家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乐至天源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跃富不认真履职、瞒报粮食仓储事故问题。李跃富,男,1983年1月生。2018年4月,乐至天源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南塔库点1号仓库发生较大储存事故,李跃富听从他人提议,隐瞒事故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擅自购入小麦20余吨补仓。2021年11月,李跃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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