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和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室组”联动监督。图/刘施邑
“刘某在担任石湍镇中心小学副校长期间,因多次虚报办公经费并违规向教职工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日前,资阳市乐至县纪委监委进行了通报。
此前,乐至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收到关于刘某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因涉及人员较多、时间跨度较长,该组研判后认为自办该案压力较大。联系县教育和体育局的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遂主动参与案件查办。“室组”联动,问题很快查实,刘某受到相应惩处。这一案例的查办也再一次印证了“‘室组’集中办公,监督质效提升”。
基层监督点多面广、监督力量分散、熟人社会人情干扰……针对基层监督难题,近年来,乐至县纪委监委坚持在统筹基层纪检监察力量上持续发力,以建立健全“室组”集中办公机制、完善片区协作机制,抓深抓实村级监督力量改革等方式,构建纵横有力、上下联动的基层监督网络体系。
“我们在保持编制职数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室组’集中办公机制,派驻纪检监察组从17个调整为15个,内设纪检监察室从8个增设为10个,同步优化片区协作工作机制,重点任务实行‘委领导+室组’‘委领导+室地’双线作战,疑难工作实行‘委领导+室组地’联合作战,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监督效果、办案质量。”乐至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王进介绍,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发现问题线索135件、立案78件,同比分别增长64.6%、56%。
此外,为统筹用好基层监督力量,乐至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1+N”村级监督协作组——由1名镇纪委专(兼)职干部、多名村级监督员组成工作组,细化监督对象、工作职责等要求,制定重点监督事项清单,采取联合监督、交叉监督等方式,充分发挥一线“哨站”作用,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减少人情干扰。自推行村级监督协作组以来,全县共开展村务公开、撂荒地整治、村级项目建设等各类监督260余次,发现并推动问题整改850余个。作为连接县与村的乡镇(街道)纪(工)委,办案能力亦大幅提高,今年主动发现问题线索161件、自办案件158件,同比分别增长38.8%、16.2%。
“下一步,我们将深化监督成果转化运用,编制基层监督工作指导性范例,重点解答如何协作联动等问题,不断拓展‘室组’集中办公、片区协作机制、村级监督体系建设,促进各展其长、优势互补,推动监督职能再优化、监督力量再融合、监督质量再提升。”乐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作者单位/胡鑫婷 乐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