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截至2025年3月21日,县委5个巡察组完成第七轮巡察首批进驻,对宝林镇、石佛镇、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档案馆等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巡察时间1个月左右。同时采取镇村一体巡和直接巡的方式对石佛镇辖区内的15个一般村(社区)和2个重点村、宝林镇辖区内的9个一般村(社区)和6个重点村党组织开展巡察,每个一般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时间不少于3天、重点村(社区)巡察时间不少于7天。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关键岗位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
各巡察组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每天9:00—18:0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对反映涉法涉诉、个人诉求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其他问题,请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到相关部门反映。干部群众如有举报和反映问题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意见箱或四川“码上巡”二维码等渠道与各巡察组联系。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19882672755
电子邮箱:lzxc15775442745@163.com
意见箱设置地点:①天池公园公厕旁信息发布栏处;②西街15号信息发布栏处;③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办公楼底楼大门左侧。
接访地点: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办公楼201办公室。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县档案馆
联系电话:19882680119
电子邮箱:lzxc18398022660@163.com
意见箱设置地点:①天池公园公厕旁城管信息发布栏处;②西街15号信息发布栏处;③通达路7-1号(中国电信)左侧外墙信息发布栏处;④县档案馆大门左侧。
接访地点:①县住建局306办公室;②县档案馆2楼会议室。
三、县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石佛镇及其辖区内的荣家沟村、庆云庵村、石佛社区、廖家沟社区、保安社区、太来社区、玉桥村、古堰口村、唐家店村、板板桥村、桂花园村、天神庙村、宝石村、放生村、瓦屋村、金山寺村、高屋基村
联系电话:19882672896
电子邮箱:lzxc18381582779@163.com
意见箱设置地点:①石佛镇石佛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处;②石佛镇太来社区老街信息发布栏处(庆云街107号);③石佛镇保安社区胡记纯粮酒坊左侧外墙处(龙王街130号)。
接访地点:石佛镇人民政府农服中心101室。
四、县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宝林镇及其辖区内的杨家祠村、太平寺村、千佛村、卦田沟村、华严村、周王沟村、新建社区、鄢家凼社区、宝林社区、万斤沟村、天台村、白云村、龙形村、独柏村、双碑村
联系电话:19882280636
电子邮箱:lzxc15283235563@163.com
意见箱设置地点:①宝林镇宝林社区大门右侧;②宝林镇鄢家凼社区菜市场对面;③宝林镇新建社区原新建小区门口;④宝林镇周王沟村原信用社右侧。
接访地点:宝林镇人民政府2号楼105办公室。
五、县委第五巡察组
巡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19882680500
电子邮箱:lzxc15283235563@163.com
意见箱设置地点: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门左侧宣传栏处;②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右侧(帅乡大道196号);③天池公园公厕旁城管信息发布栏处。
接访地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楼1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