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四届乐至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安排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采取“一托二”方式,从9月27日起对乐至县吴仲良中学、乐至实验中学2个学校开展常规巡察,集中巡察时间2个月左右。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以及所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关键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对反映涉法涉诉、个人诉求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其他问题的,请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到相关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15283235563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每天8:3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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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箱设置地点:①满江红大酒店大门左侧;②宏扬街公厕旁城管局信息发布栏处(好吃街孙式武道楼下);③西街县城管局信息发布栏处;④乐至县吴仲良中学后大门右侧至尚科技手机维修店外墙处(和平巷27号);⑤乐至县实验中学正大门右侧城管局信息发布栏旁(乐安路124号)。
接访地点:①乐至县吴仲良中学行政楼二楼202室;②乐至县实验中学综合楼四楼403室。
乐至县委第四巡察组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