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20-11-03 来源:乐至县纪委监委 访问量:8580

一、受理范围

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信访举报渠道

来信:通过信件将信访举报材料邮寄到纪检监察机关。乐至县纪委监委来信地址为:乐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641500。

来访:到纪检监察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当面反映问题。乐至县纪委监委接访地址为:乐至县纪委监委108群众来访接待室。

电话:拨打统一举报电话028-12388反映问题。

网络:登录乐至县纪检监察网站“廉洁乐至”进行举报,举报网址:http://www.lzjwjw.gov.cn/  

三、信访举报格式及内容

一是标题:关于反映某某单位某某人哪方面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二是被举报人(单位)信息,须写明被举报人姓名、性别、单位及职务等信息。三是举报人信息尽可能写明举报人姓名、单位或家庭地址、联系电话或联系地址。四是反映的主要问题。为便于纪检监察机关核实情况,反映问题要尽可能详尽表述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涉及违纪金额等等,并尽量以条目形式,分段书写有关情况。

四、工作流程

前期准备:来信的登记、拆封、装订。

受理登记: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办理处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回复反馈: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编辑:罗奇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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