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严的主基调 织密实的监督网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秀美宜居的成渝中部绿色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乐至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邹明宏
(2020年3月20日)
我代表中共乐至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认真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县良好政治生态持续巩固发展。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2019年度我县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排名127位,较2018年提升26位。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揽,强化监督检查,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
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始终把“两个维护”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到工作中。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重要内容,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穿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全过程,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1件1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打赢“三大攻坚战”、机构改革、减税降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动解决问题280余个,查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36件53人。深入开展蒲波、彭宇行、侯晓春及资阳系列案件“以案促改”工作,查处党员干部“赌博敛财”和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问题7件7人。
(二)坚持以群众路线为指引,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坚持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重点。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四个方面24项具体问题,严肃查处侵吞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腐败和作风问题74件114人。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清理整改扶贫领域问题581个,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4件36人,并全部予以通报曝光。持续巩固拓展“一卡通”治理成效,在全省率先试点启用“一卡通”管理系统,资金发放比例高达98.7%。深入开展涉农保险保费补贴问题专项治理,清理整改虚增保费等12类问题,涉及财政补贴资金230余万元,224人限期内主动说清问题。高度重视“阳光问廉”“阳光问政”曝光问题,督促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2092户2593人。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和工作推进不力问题,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5人。
(三)坚持以作风建设为抓手,锲而不舍纠正“四风”问题,党风政风进一步向好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批示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开展正风肃纪监督检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件32人。创新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多十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县性会议文件同比均下降1/3,督查考核、宣传标语、标识标牌、责任书、“一票否决”事项过多过滥等问题有效解决。大力整治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重点对20个乡镇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56个。全面清理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严肃问责16名干部。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常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电话测评,持续深化“大走访”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村(社区)、医院、企业等一线开展“五个遍访”,及时妥善解决各类问题6500余个。
(四)坚持以日常监督为重点,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强化
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岗位,做深做细日常监督,抓实长期监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85人次,第一、第二种形态占比90%以上。认真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清理,重新核定年度考核17人,调整工资12人,挽回财政损失35万余元。全覆盖建成并持续动态更新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实现对“树木”与“森林”状况的精准“画像”。严把廉政审查关口,及时准确出具廉政鉴定意见3351人次,开展干部任前谈话416人次,有效保障选人用人风清气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发履责提示单21份,2名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和5名乡镇(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县纪委全会口头述责述廉,年度考核“一票否决”4个单位,降等处理12个单位,3名领导干部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
(五)坚持以政治监督为主线,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
突出政治巡察重点,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充分发挥“显微镜”“探照灯”作用。积极主动配合省委第五巡视组对乐至的巡视监督,同时对2个单位开展联动巡察,高质效办结省委巡视组移交信访件95件、问题线索9件,党纪政务立案14件14人,组织处理71人。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对标省市研究制定“三规则一规定”,探索运行巡察后评估机制。统筹规划目标任务,创新运用“常规+专项”“常规+系统”双驱模式,对24个单位、232个村(社区)、4个国有企业进行“政治体检”,发现问题272个,提出意见建议174条,移送问题线索68件,党纪政务处分39人,组织处理8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3次,督促整改问题31个,建立完善舆情管控、财务管理、党员教育等长效制度机制22项。
(六)坚持以惩前毖后为导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标本兼治综合效应进一步显现
始终保持高压震慑,着力削减存量,遏制增量。受理群众举报控告115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99件,立案查处违纪违法问题140件180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严肃查处县人民医院违规发放津补贴案,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吴佳亮挪用公款案等违纪违法重大案件。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坚决做到规范、文明、安全办案。做深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和提示函7份,督促指导2个重大案发单位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化“以案四说”,组织11000余名党员干部开展党纪法规考试,17000余人观看《贪欲之害》《蒙尘的初心》《一念之误》等警示教育片,3000余名党员干部到资阳法纪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不断深化容错纠错,对经查不属实、查无实据的75件信访举报予以了结,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七)坚持以体制改革为契机,蹄疾步稳推进“三项改革”,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县纪委监委向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分别请示报告56次、78次。全面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办理报批报备案件101件。深化派驻机构改革,重新定位职能权限,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17个,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扎实推进国家监察向基层延伸,设置4个派出监察组与纪工委合署办公,向每个乡镇派出2名监察员,在各村(社区)设监察工作信息员1名,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持续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加强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线索移送、证据标准、审查起诉等方面衔接配合,进一步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八)坚持以打铁过硬为标准,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标对表周永开、黄文秀、其美多吉等先进典型,检视并整改问题300余个,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7篇。积极做好脱贫攻坚帮扶、“城乡结对共建”和党员“双报到”等工作,组织200余人次参加“双创”志愿服务活动。统筹运用挂职锻炼、跟案学习、实战轮训等载体,扎实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业务培训月”活动,组织1000余人次参与各类业务培训,先后抽调2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协助省市纪委监委案件查办工作。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向人大代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6次。建立完善纪检监察系统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开展内部警示教育2次,对1名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
2019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迎难而上、奋勇前行,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总结过去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认识到: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讲政治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必须始终树牢执纪为民的宗旨观念,在围绕中心、服务发展中找准职责定位,在脱贫奔康中聚焦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必须始终昂扬动真碰硬的斗争精神,持续增强担当意识,夯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思想根基,坚决同一切不正之风、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必须始终坚定凝心静气的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定力耐力,坚决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持续巩固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必须始终恪守清正廉洁的履职底线,不断强化自我监督、实现自我净化、保持头脑清醒,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的党组织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不够精准到位;有的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缺乏斗争性;有的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总体上不平衡,个别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仍然存在;个别党员干部不知敬畏、不收敛、不收手,基层“微腐败”易发多发;一些纪检监察组织专责作用发挥不全面,不敢监督、不善监督,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部署安排,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织密“实”的监督网,全面实施“护航”工程,深入开展“八大行动”,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持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建设秀美宜居的成渝中部绿色发展示范区保驾护航。
(一)从严政治监督,深入开展决策部署“保畅”行动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做到真信笃行、知行合一。坚守政治机关定位,落实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既报告结果又报告过程,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的领导。
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打赢三大攻坚战、推进城乡基层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巩固良好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市委关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有力净化政治生态的决定,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结合,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的人和事,持续推进蒲波、彭宇行、侯晓春及资阳系列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坚决反对“袍哥”文化、码头文化、圈子文化、坚决清除“两面派”“两面人”。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持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二)从严守护民生,深入开展维护民利“除障”行动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深化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治理,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拨付使用、帮扶责任落实的监管,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治撤摊子、甩包袱、歇歇脚等“疲劳综合症”。坚决惩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严肃追责问责,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大力治理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聚焦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生态环保、行政审批、房地产开发、征地拆迁和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既抓好顽瘴痼疾根治,又抓好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控。巩固拓展“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成果,用好发放监督平台。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逐案筛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深入研判,循线深挖,确保“保护伞”不漏网。严格落实“双专班”“两必问”“一案三查”等制度机制,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措施,精准处置、精准打击。坚持边打边治边建,聚焦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娱乐服务、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督促职能部门主动作为、深入治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三)从严深化改革,深入开展专责监督“织网”行动
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督促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实行上级纪委监委分管领导、联系纪检监察室对下级纪委定期调研、精准指导。坚持精准问责,界定不同问责情形,推动各类主体善于运用问责利器,坚决防止问责泛化、问责不当,推进问责制度化、规范化。
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综合运用调研督导、日常履职考核、约谈提醒、组织调整等方式,保障和促进派驻监督提质增效。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有效衔接,把党内监督同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合力。
完善纪法衔接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法规制度,完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衔接机制,实现执纪执法统一决策、一体运行,形成立案前、审查调查中、案件后期“以案促改”各环节一贯到底的整体闭合。健全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持续完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和移送的外部衔接、协调机制,进一步提升规范性、实用性。
(四)从严日常监督,深入开展管党治党“护林”行动
把监督融入日常、严在经常。以聚焦“关键少数”推动监督全覆盖,重点监督一把手、“两委”委员及重要岗位人员,督促“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推动各级党组织善于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坚决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规范廉政档案日常管理,落实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研判制度,加大谈话函询抽查核实力度。
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落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集体会商机制,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原则,对拟提任领导干部的人选,其问题线索有可查性的一律核查,已了结但重新研判还具可查性的再次核查,确保回复意见的准确性、真实性、权威性,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坚守职责定位,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症结,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加快建设覆盖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等制度,严肃查处决策专权、执行滥权等问题。协助办好“阳光问廉”“阳光问政”,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从严纠治“四风”,深入开展正风肃纪“清源”行动
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坚持露头就打,深挖细查滥发津补贴、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和以组织活动、外出考察等名义搞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深化党员干部“赌博敛财”等专项整治,坚决防止老问题复发,新问题萌发。从严处理顶风违纪问题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持整治问题与堵塞漏洞并重,督促职能部门针对发现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多十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坚决整治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拍脑袋决策、搞“一言堂”,脱离实际、好大喜功,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整治困扰基层的文山会海、过度留痕、责任下推等问题,严防改头换面、明减暗增等新的形式主义产生,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
着力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坚持协助县委督促各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社会评价是大家的事,做好本职工作就是为社会评价工作作贡献的政治意识”,积极营造戮力同心、同向发力、接续奋斗的良好氛围。围绕实现我县测评指数超过全省平均分以及全省排名进百位、全市排名向上进位的“一超双进”目标,充分发挥牵头统筹作用,强化督促协调、监督检查、问责追究,推动干部“大走访”、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正面宣传引导等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攻坚战、持久战。
(六)从严巡察监督,深入开展巡改并重“提质”行动
坚守巡察政治定位。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内涵方向,对标“六围绕一加强”“四个落实”,突出“三个聚焦”,紧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等问题,统筹开展2轮常规巡察,确保年底届内巡察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创新巡察监督方式。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中心工作,探索适合乐至实际的巡察方式,统筹开展脱贫攻坚、营商环境等专项巡察,不断提升巡察质效。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开展交叉巡察,有力推动市县联动巡察格局的形成。
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运用好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的工作机制,将巡察结果、整改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内容。持续用力跟踪问效,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适时组织巡察“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公开曝光,形成强大震慑,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七)从严惩贪治腐,深入开展腐败问题“清扫”行动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正风反腐的预期,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群众身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紧盯“关键少数”、重要岗位,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严格执行《四川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试行)》,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力度,为受到诬告的干部澄清正名。
着力提升案件质量。坚持公正文明执纪执法,摒弃单纯办案思想,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执纪执法全过程。坚持全程管控、防范为先,筑牢安全办案、文明办案意识,常态化开展安全工作自查自纠,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确保审查调查对象和涉案人员“双安全”。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和案件质量责任制,全力打造“铁案工程”。抓好申诉案件办理,切实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益。
发挥案件治本功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抓好重大典型案件“以案促改”,推动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认真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手段,督促建章立制、补齐短板,督促指导案发单位(部门)开好重大案件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化“以案四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充分发挥陈毅故里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和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作用,倡导积极健康党内政治文化。
(八)从严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干部队伍“强基”行动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鲜明“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风气正、业绩优”导向,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切实站稳政治立场,自觉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铸入灵魂。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机关党委政治功能,主动对标对表,学习宣传王瑛、周永开等先进事迹,汲取榜样力量,培育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提升综合履职能力。围绕有效开展监督、精准执纪执法,建立常态化学习培训制度,持续开展纪法业务全员培训,加强内部交流轮岗,实行机关内设机构与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交叉顶岗轮训,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坚持畅通出口、拓宽入口,推动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系统外历练,注重引进法律、财政、审计等方面专业人才,加大干部系统内交流轮岗力度,发掘培养选拔储备一批优秀年轻干部。
从严从实加强监管。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完善监督管理制约体系,严格内部流程管控,完善集体研判决策机制,提高履职风险防控能力。坚持“四个从严”,加强自我监督约束,深入整治系统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始终保持谦抑品格,涵养严、实、深、细良好作风。严禁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严查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初心呼唤担当,使命催人奋进。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实干担当、履职尽责,奋力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秀美宜居的成渝中部绿色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