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资阳市乐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正在核查一起未按设计标准建设仍通过验收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工程案件,但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组长陈明荣却犯了难。
“该项目的实际建设量和设计标准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室外地坪硬化的工程,地坪厚度和面积都明显不够,需对照方案重新测量、核算……”面对调查过程中的现实难点,纪检监察组人员少、力量弱,“单兵作战”调查难度大的问题成了避不开的话题。于是,经过组内讨论,陈明荣选择向县纪委监委联系纪检监察室申请启动“室组”联动机制,由第四纪检监察室派工作人员参与核查,在“室组”协同配合下,1个月后顺利查清了相关事实。最终,县养路段段长杨某波、副段长田某春因违反工作纪律,履职不到位,未严格验收工程项目,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第四“室组”相互配合开展调查工作。(刘施邑 摄)
这起案件的高效办结,得益于该县“室组”联动工作机制的有效运用。
今年以来,为有效解决派驻纪检监察组人手不足难办案、“熟人社会”难监督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按照“对口联系、工作贯通、室组一体、集中办公”的原则,将1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全员划入联系纪检监察室,建立8个“1+N”的“室组”作战单元,通过激发室、组各自优势,形成监督合力,实现从“单打独斗”到“集团作战”转变。
“室组之间实行周研判、月调度、季例会、年总结制度,定期就监督检查重点任务、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等内容进行研究讨论。”据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温建介绍,此前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的党组织关系、工资关系、工作经费收归委机关统一管理后,现在还专门调配8间办公室保障“室组”联动工作机制运行,做到人、财、物等资源配备齐全,真正实现“室组”集中办公。
“康某辉在门诊药房当组长,这个身份到底是不是监察对象?如何判断他是否为医院的管理人员,能否作为公职人员来监督?”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在办理某医院职工康某辉涉嫌职务违法问题线索时,因其身份从阿坝州某医院副院长变为了乐至县某医院门诊药房组长,办案人员在判定其是否为监察对象时犯了难。对此,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提出调取县卫健局三定方案、医院干部提拔任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来查找依据的意见建议,为案件定性找到了突破口,最终认定康某辉不属于监察对象,由县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县卫健局按程序给予其行政处分。
第六“室组”召开周研判会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罗奇宁 摄)
“和康某辉案一样,处置一些情况复杂、牵涉面广、有深挖价值的重要问题线索时,我们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熟悉被监督单位情况的优势,采取看来源、看内容、看身份、看动机、看关联‘五看工作法’,对问题线索进行全面分析、综合研判,有力于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李小华说。
自开展“室组”联动工作机制以来,乐至县纪委监委紧扣常态化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撂荒地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综合监督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5个;“跟案实战”20余人次,精准处置问题线索32件,联合办理案件43件,“室组”联动、集中办公的优势正逐渐显现。(文/胡鑫婷 刘施邑)
编辑:罗奇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