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做细对“一把手”监督
发布时间:2023-10-2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访问量:1441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韩向晖,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彤,云南省丽江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张卫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近期发布多起“一把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的消息,地方党委和政府、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均有涉及,持续释放严肃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的强烈信号。

“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权力集中、责任重大、岗位重要。他们或主政一方,或主管一个部门,影响着这个地方或部门的政治生态、事业发展。如果夙夜在公,廉洁自律,就树立了风清气正,踏踏实实搞建设、谋发展的鲜明导向,就能成为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领头雁”。如果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谋取私利,不仅个人会掉进腐败的深渊,还会带坏一地一域的风气,影响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给所在地方或领域发展带来负面效应。

从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办的案件来看,落马的领导干部不少是“一把手”。在有的“一把手”看来,惩治也好,制度“笼子”也好,都是用来管别人的,不是用来管自己的。还有少数“一把手”错误地认为,自己是一个地方或单位的主要领导,即便出了事,也会被网开一面。所以,心无敬畏、为所欲为。客观上,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对“一把手”的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缺乏务实、具体、管用、有效的抓手。“一把手”本应是反腐败的带头人,如果反过来带头搞腐败,很容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造成系统性、区域性、塌方式腐败,损害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因此,关键是要抓好“一把手”,监督好了“一把手”,就抓住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增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实效,要多措并举、协同发力。要用好巡视巡察利剑,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全面体检,对标对表、靶向治疗。上级“一把手”与下级“一把手”要经常开展监督谈话,包括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约谈下级“一把手”等。强化班子内部民主氛围,防止“一把手”习惯性“一言堂”。规范“一把手”依规依法履职用权,严格对“一把手”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严的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督促“一把手”敬畏权力、规范用权,真正把权力用在为公为民上。作者:完颜平

编辑:罗奇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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