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协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起诉职务犯罪1.9万人,同比上升11.2%。”1月17日举行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介绍监检配合推进反腐败工作情况,并对检察机关健全正风肃纪反腐长效机制、推动履职能力水平整体提升作出部署。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后,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检察机关贯彻党中央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加强与监察机关配合制约,切实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会议提出,要落实工作衔接、提前介入、线索移送等各项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协同监察机关、法院等,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行贿犯罪惩治力度;用好违法所得没收、缺席审判等法定特别程序,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会议还介绍了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等方面工作进展。其中,通过创新监狱巡回检察、常态化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和省内交叉巡回检察,既查监狱监管执法问题,更查驻监检察不力问题,在两轮跨省交叉巡回检察中,发现并监督10所监狱整改各类问题600余个;组织开展“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行动,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2200余人,同比上升58.6%。
“各级检察院党组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坚持严的主基调,坚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健全正风肃纪反腐长效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表示,特别是要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坚决刹住干预司法、说情打招呼的歪风;坚定支持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办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清除害群之马。
会议还公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把今年确定为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带头促进全系统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关键,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推动检察政治建设、履职能力水平整体提升。
编辑:罗奇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