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配备的综合行政执法车全部是柴油车,怎么油卡会有41次添加汽油的记录?”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委第四巡察组日前在对展坪镇党委进行巡察时,一张公务油卡对账单引起了巡察组工作人员的警觉。
经梳理,巡察组工作人员发现这张公务油卡添加汽油的时间主要集中在2016年4月至2017年9月,因时间久远,已不可能通过查看监控来锁定加油人和加油车辆。
“镇里执法车的公务油卡,是镇党政办负责保管吗?”巡察组随即询问油卡持有人镇党政办主任吴某。
“执法车是2015年配置的,镇党政办负责办理油卡,但在2019年9月之前,油卡一直都由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管理和使用。”吴某回答道。
顺着线索,巡察组通过调阅相关资料和询问部分工作人员,最终锁定了时任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队长韩某某。
“2016年至2017年,你担任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队长期间,镇执法车油卡是怎么管理使用的?”巡察人员抛出了第一个问题。
“车子和油卡由我管理,油卡就放在我办公桌抽屉里,谁要用就向我申请。2017年9月我被借调到市采砂办工作之后,这张油卡怎样管理使用的就不知道了,这有什么问题吗?”已经被提拔为主任科员的韩某某满不在乎地说。
“我们发现在2016年到2017年期间,执法车的油卡有加汽油的记录。”巡察人员随意地说了一句。
“这很正常啊,有时候镇里车不够用,我们就会‘私车公用’,偶尔也会加点油。”韩某某依然嘴硬。
“只是偶尔吗?2016年4月到2017年9月,你一共加了41次汽油,你来给我们讲讲,这些都是因为什么公事?”巡察人员抓准时机,直接把公务油卡对账单放在韩某某面前。
“怎么有这么多次……”在详细看完对账单后,韩某某涨红了脸,向巡察人员吐露了实情。
原来,在保管执法车公务油卡期间,韩某某开始还比较注意,公务油卡只给执法车加油。后来由于无人监督,韩某某经常随身携带油卡,开私家车时也揩起了“公家油”。
巡察结束后,巡察组随即将该问题线索移交至临川区纪委监委。经查,2016年4月至2017年9月,韩某某违规使用其保管的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41次,共计6750.47元。此外,因存在其他违纪行为,韩某某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收缴违纪所得。(通讯员 林青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