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通报的这些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我更加强烈地感受到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生的‘免疫力’。 我们一定要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决守住底线、不碰红线。”乐至县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干部黄灿接受警示教育后说到。
近日,乐至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近年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常怀警醒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筑防腐之堤。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严格落实四川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及资阳市纪委监委开展作风形象塑造行动相关要求,该县纪委监委坚持警示震慑、纪法宣教、文化沁润、监督检查同步发力,梳理汇编《纪检监察干部正作风树形象行为指引》,严明“十严禁十不准”纪律要求,排查廉政风险点362个,开展纪律作风、会风会纪、学风学纪等作风督查16次,发现督促整改问题40余个,制发督查通报1期。扎实开展机关“闲人”专项整治和作风建设“七查七纠”专项行动,分层分类组织开展谈心谈话200余人次,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
下一步,乐至县纪委监委将优化监督方式,延伸监督触角,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进一步约束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实现对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生活全覆盖监督。(图/胡鑫婷 文/胡楗皓)
编辑:罗奇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