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镇的罗某案主体身份提取还不完整、证据收集不全面,需要补强证人证言,进一步固定证据链条,请按照《案件预审问题清单》补充完善后,送联系纪检监察室进行证据初审。”
近日,资阳市乐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针对童家镇纪委办理的一起违反廉洁纪律案件进行预审,并提出了补充意见。
预审,是县纪委监委“一案五审”机制推行以来,乡镇案件审理必过的第一道关口。对于县纪委监委提出的意见,童家镇纪委认真按照《案件预审问题清单》修改完善后,所提交案件很快通过了联系纪检监察室的初审,并顺利移送审理协作区进行形式审核和实质审理。
“有了案件审理室的提前介入,联系纪检监察室的指导,我们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得到了强化,也找到了差距和不足,对我们不断提升案件办理效率、改进工作有很大帮助。”童家镇纪委书记袁宁波说。
乡镇纪委是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第一道防线,平时办的案子看似“小”,却往往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连,案件质量直接影响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现实中,乡镇纪委因人员变动快、人手不足导致审理力量薄弱、操作程序不统一、案件审理质量不高等问题长期存在。
为此,乐至县纪委监委在“乡案县审”基础上探索建立“一案五审”新模式新机制。即,乡镇完成案件审查后交县纪委监委审理室预审,联系纪检监察室证据初审,所属协作区形式审核和实质审理,指定协作区复审,最终经审理室抽审合格后审结。
乐至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工委监察组正对其他片区乡镇自办案件进行指定复审。(郑钧元 摄)
“‘一案五审’是探索推进基层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一种成功尝试,通过一环扣一环的审核,给案件审理工作上了‘保险’。”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蒋海燕介绍。
为确保“一案五审”每个环节切实发挥作用,县纪委监委对审理过程实行“一审一清单”的清单制管理,并设置时限预警,即乡镇纪委只有完成清单问题整改后,才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审核。与此相匹配,为规范“一案五审”操作程序,县纪委监委结合最新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完善了乡镇自办案件审理文书模板,制发了《审理工作指南》和《案件审理流程》。
据悉,推行“一案五审”机制以来,该县纪委共审理乡镇自办案件9件,解决疑难问题20余个,无申诉复查案件。
“攥指成拳的‘一案五审’机制,加强了县纪委监委对基层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有效破解了乡镇审理基础薄弱难题,推动乡镇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开设季度审理课堂,对乡镇自办的瑕疵案件解剖过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不断提升基层办案质效。(作者:郑钧元 刘冬)
编辑:罗奇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