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专班| 资阳市乐至县:抓实审理“前中后”三环节 构建案件质量坚实屏障
发布时间:2022-12-12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 访问量:4900

“胡某秀任宝林镇万斤沟村副主任期间,村两委的分工有调整过吗?她有没有安排其他人帮忙报送低保对象死亡情况?”

“没有调整,一直都是由她在负责这块工作,只有休假期间,她请其他人代办过,但不是这个低保对象死亡的时间。”

近日,在资阳市乐至县纪委监委三楼会议室内,第四纪检监察室和案件审理室的干部们正对宝林镇万斤沟村胡某秀违反工作纪律一案展开“热火朝天”的讨论。

案件审理室根据胡某秀任职期间分工和是否因其未及时上报低保对象死亡信息,并导致其家属继续领取低保金的关键信息进行界定,提出了宝林镇纪委需提供死亡对象多领取金额银行记录佐证等6个意见建议。

通过审前沟通把握案件难易程度,预判移送时限,科学规划审理周期,这是该县乡镇自办案件进入“乡案县审”程序的第一个环节。


乐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与纪检监察室进行审前沟通。(刘施邑 摄)

近年来,围绕提升案件查办质效目标,坚持规范精细、科学高效的工作理念,乐至县纪委监委通过案件审理前、中、后三环节,抓实案件质效。即:审前强沟通,科学规划审理周期,打好“提前量”;审中抓细节,探索运用“十审工作法”,为审理提供“阅卷标准”;审后促规范,做实审理“后半篇”文章。

经与纪检监察室沟通,案件审理室一致认为胡某秀案事实清楚、违纪行为较单一、定性无分歧意见,属于简易案件,可快审快结。宝林镇纪委补齐相关资料并完成案卷归档后,该案很快进入案件审理环节。正是得益于良好的审前沟通,有效减少了审理阶段反复补证的问题,提升了案件查办质量,缩短了审理时间,以往此类至少需要10天审结的案件如今3日内便完成了。

“中和场镇邓某龙一案的案卷,对比清单《形式审核表》,可以发现被审查调查人主体身份材料中缺少邓某龙违纪事实发生时任免职文件,调取的书证材料复印件没有注明原件存于何处……”周五的审理课堂上,乐至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副主任刘冬正详细地向刚从事审理工作的“新兵们”讲解,如何运用“十审工作法”找准案卷问题、提出审核意见。

刘冬口中的《形式审核表》是该县纪委监委实行“十审工作法”审理案件的第一步,该方法由多名审理“老手”结合审理要点,深入研究审理工作规律和特点,总结提炼出看《形式审核表》《流程图》、审批流程、身份资料,查《审查报告》、卷宗材料、处分依据,听对象辩解、审查调查组意见,议《审理报告》十步简易审理操作流程,有效解决“审什么”“怎么审”的问题,让审理人员按照清单对审理程序、手续、证据等资料进行逐一核实、精准判断、把实细节,在节省审理时间的同时,有效减少遗漏和失误。

审理课堂上为审理新手讲解审理知识。(刘施邑 摄)

“最初拿到案卷,不知从何下手,特别是涉及到案件资料繁杂、案情疑难复杂、文书内容繁琐等情况时,生怕审漏、审错、审不到位。”审理新手黄虹秀道出了真实感受,现在有“十审工作法”加持,可以精准开出审理“处方”,提出有针对性的审核意见。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成功运用“十审工作法”审结乡镇案件132件,占今年审结乡镇案件的76.3%,平均用时缩短2.5天,发出整改清单121份,精准高效提出审核意见1200余条,解决疑难问题57个,无一起申诉复查案件。

案件的审结不是终点,发挥案件查办综合效应至关重要。为此,该县纪委监委聚焦处分执行、回访教育、以案促改三个重点,推行“一单一档一书”模式,做深做实案件审理“后半篇文章”。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点对点制发132份“处分执行提示单”,指导乡镇(街道)建立112份个性化回访教育档案,督促乡镇(街道)纪(工)委发出9份纪律检查建议书,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充分发挥案件治本功能,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释放案件审理工作叠加效能。

(文/胡鑫婷  贺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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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罗奇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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