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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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是陈毅元帅给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忠告,这句话也刻在资阳陈毅故居的石碑上。但在资阳市,就有那么一位领导干部偏要“伸手”。他以官谋利,以权谋私,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工程建设招投标、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5000多万元;他还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损失9500多万元。他就是资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原党组成员邹明勇。
【新闻资料播音】邹明勇指出,2013年政府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部署。始终把廉政建设与抓经济建设同安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
【正文】邹明勇曾经在各种会议上大谈廉洁、大谈廉政。2019年底,却出人意料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那么,邹明勇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为什么会表现出如此的两面性?这还要从其家境说起。邹明勇出生于一个贫困的农村家庭,尽管生活艰难,但父母仍竭尽全力为邹明勇创造学习条件。
【同期声】资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邹明勇:自己内心中,肯定潜移默化地产生了一些影响,可能就想自己出人头地,想光宗耀祖,想改善自己的家庭。
1988年,邹明勇考入西南财经大学,如愿跳出“农门”。大学毕业后,进入内江市政府法制局工作,从校门一脚直接跨入了机关大门。2000年回到老家资阳,担任资阳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科长。按理说,邹明勇仕途已非常顺利,但是他自己却感到很不满意。
【同期声】资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邹明勇:也工作了四年时间,我们那一批的秘书都成长起来,我仍然在秘书科当科长。所以那段时间也是我思想上最低沉,而且是最消极(的时期)。
怀着对“职务”与“权力”的渴求,此时的邹明勇急切地盼望着“再上台阶”。2006年,38岁的邹明勇担任安岳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但邹明勇的权力观,从这时开始,就产生了变异和扭曲。
【同期声】资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邹明勇:只有官才能运用权力,掌握权力,从正面说,才能够真正地实现自己的理想和价值,从反面说才能达到自己的私欲。
主持人:邹明勇的权力观是赤裸裸的。在担任副县长期间,他曾有机会调至省级部门工作。然而,他却“婉拒”了组织的好意。在忏悔录中,他写出了当时的真实想法:“成就事业的捷径在基层,权力是随‘官’的,成就是‘官’的,对权力的向往让我作出了放弃的选择。”这种权力观,助推邹明勇快速走上了一条违纪违法之路。
【正文】余某,资阳市某公司股东之一。多年前,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邹明勇。那时,邹明勇还是资阳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科长。
【同期声】涉案人员余某:我们不是很了解这个体系人员,他究竟有没有前途,应该还是可以,那么年轻就当科长了。
余某觉得邹明勇是只“潜力股”。通过接触,发现他行事仗义、性格豪爽,相比某些严肃又严格的政府官员,更容易打交道。
【同期声】涉案人员余某:(在)酒桌上认识过后,大家性格比较相投,就那么平平淡淡的做了接近十年的普通朋友。
2010年9月,邹明勇顺利升任安岳县县委副书记、县长。余某等待多年的机会来了。2011年上半年,他找到邹明勇,请求帮忙协调安岳一个保障性安置房建设项目,邹明勇立刻拍着胸脯答应了。
【采访】资阳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王宵潇:邹明勇接受余某等人请托后,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余某等人承揽到该项目。(项目)预估投资3.74亿元,综合回报率45%。
签订完投资合同后,余某等人提出送给邹明勇现金300万元。然而,没想到的是,邹明勇认为送少了,拒绝了他的“感谢费”。
【同期声】涉案人员余某:(邹明勇)当了县长过后,毕竟(是)百多万人的“父母官”了,有些时候啊,有可能事情多了,有可能是心里稍微膨胀点了。
2012年上半年,邹明勇再次接受余某等人请托,帮助余某等人承揽到另一个建设项目,项目估算投资约2亿多元。这一次,余某吸取了“300万元被拒”的教训,他明白了要想继续靠着邹明勇的权力发家致富,光谈感情是行不通的。
【采访】资阳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杨艺芃:2018年8月,项目全部投资款项及回报拨付完毕时,余某向邹明勇提出支付1000万元的行贿款项,经邹明勇同意后,将这1000万元投入余某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中。
主持人:一次敢收1000万,邹明勇肆意滥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捞取好处。他在忏悔录中这样写到,“从(自己)帮别人提包转变为(别人)为自己鞍前马后,虚荣心一下极度膨胀,格局开始变了。对钱的关注度也更高了,自己已陷入了格局,摆脱不了了。”邹明勇所谓的权力格局里,除了商人朋友,还有自己的家人。
【正文】这个坐落于成都市天府新区的别墅小区,一直以“高端”“尊贵”而享誉蓉城。其中一套面积约268平米的房屋,在2017年3月时,以320余万元的价格成交,登记在资阳市交通局退休职工江某名下。
【采访】资阳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张德才:江某其实是邹明勇的舅兄,这套房屋的实际购买人就是邹明勇。登记在江某的名下,只是他逃避组织调查的一种手段。
邹明勇和江某相互信任,他们和那些所谓的商人朋友之间存在着大量的利益交换。2012年,退休后的江某一直在寻求发财的机会。
【同期声】邹明勇舅兄江某:因为我是道路桥梁工程师,当初市场上也需要这个技术人员。邹明勇在安岳县当县长,我就找到了他。
邹明勇一看是自己的舅兄来找他帮忙,爽快地一口答应了。
【同期声】资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邹明勇:不仅自己要过得好,还想自己整个家族都还有点脸面,在这种情况下就崩溃了。
2012年9月,邹明勇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某公司承揽到一个建设项目。随后,邹明勇立刻向该公司负责人打招呼,让舅兄江某承揽项目监理工程。
【采访】资阳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何松涛:2013年6月,江某借用某监理公司资质顺利中标,但中标后并未实际实施该项目。2016年至2018年,公司项目负责人谭某以监理费的名义,送给江某现金56.8万元。
除了舅兄江某,邹明勇的侄儿邹某君也成为了不法商人“进攻”邹明勇的“桥头堡”。2011年,邹某君购买了卢某的公司修建的门市,在支付50万定金后,无力支付480多万元尾款。正一筹莫展时,卢某给他打来了电话。
【同期声】邹明勇侄子邹某君:他的条件,去帮他协调一些事情,到时候我们就把房款给你冲抵了。他一个肯定是要拉近跟幺爸(邹明勇)的关系,二是肯定要请幺爸对他在一些方面进行照顾帮助。
2012年至2014年,邹明勇利用担任安岳县县长职务之便,为卢某公司的建设项目补充合同签订、土地竞拍保证金缴纳、款项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2014年8月,该公司经邹明勇同意后,免收邹某君门市购房款、税款等共计487万多元。
一个人犯罪,带来两个人的紧随。邹明勇不但没能实现光宗耀祖的梦想,反而让整个家庭蒙上了阴影。经查,邹明勇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000多万元。
【同期声】资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邹明勇:我之前没有对过账,这次组织调查过后,我才感觉到可怕,并且我看到这个数字我都有点不相信,但一笔一笔算下来是这么多。
除了收受巨额好处费外,邹明勇还涉嫌滥用职权,在安岳县一个五星级酒店建设过程中多次超越职权,和该项目承建商“内外勾结”,以“擦边球”“打招呼”等方式,在未达到兑付条件的情况下,违反合同约定,向该公司拨付资金上亿元,造成国有资金流失高达9500多万元。
2020年7月30日,资阳市纪委监委给予邹明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及孳息,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同期声】资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邹明勇:对人民的罪,对国家的罪,对组织的罪,这个单应该由我自己来买,也必须由我来买。
主持人: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邹明勇疯狂追逐地位和所谓格局,把权力当作获取私利的筹码,大肆收受大额贿赂,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邹明勇案再次告诫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每一位党员干部的廉洁必修课。修不好这门“课”,必将在廉政“考试”中“挂科”,被党和人民群众淘汰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