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3期《“黑化”的公权》
发布时间:2020-12-11 来源:未知 访问量:3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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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廉洁四川》栏目。

11月27日,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四川在扫黑除恶中打掉的广元市青川县陈福兵涉黑涉恶团伙,他们强取豪夺、无恶不作,垄断资源、欺压百姓,在当地盘踞20年,涉及刑事案件31件、治安案件62件。2020年8月,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陈福兵有期徒刑23年,其团伙骨干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10年、6年6个月不等。这是怎样的一伙人?为什么能在青川县横行20年之久?本期节目接续央视专题报道,为您解开案中谜团。

【正文】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青川县掀起了采金狂潮,形形色色的人蜂拥而至,社会人员陈福兵看到了商机,也参与其中。然而,他获取利益的手段有点不同寻常。

【采访】广元市昭化区纪委常委 赵喜林:陈福兵在金河坝,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拿命在混。他主要通过威胁、打抢等暴力手段来抢夺资源。

陈福兵凭借恐吓威胁、强取豪夺赚到了“第一桶金”。随后,他又找到段文斌、何国飞等人,建立起一个分工明确的涉黑组织,长期在青川县乔庄镇、前进乡等地为非作歹。陈福兵与他的同伙,为了霸占前进乡河道砂石资源非法谋取暴利,居然成立了一支“地下执法队”,将河道涉及的一切资源都纳入自己所谓的“执法”范围。

【采访】广元市昭化区纪委常委 赵喜林:如果有人在河道内钓鱼,他就会带人去损毁渔具;群众要用河里的砂石,都必须向他交费。在他眼里,前进乡这条河姓陈,河里的砂石、鱼、乃至每一滴水都是他的私有财产。

陈某是前进乡的一个企业家,2012年返乡创业,建设养殖场时按规定申请使用了一些砂石,不料陈福兵却找上门来。

【采访】陈某:后面号称的青川老大“兵二”(陈福兵)跑到来问我要砂石钱。我说什么砂石钱?他说河道是他的。最后就向我要30万元钱。

陈某没有给钱,激怒了陈福兵团伙。

【采访】陈某:他直接就跑到我办公室来,直接就把我从办公室一把拉出去,就打了一顿。

遭到毒打后,陈某还被堵在家里几天不许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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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你可能会问:陈福兵团伙在当地为什么能够如此嚣张跋扈,肆意横行?相关的管理部门就坐视不管吗?随着调查的深入,该团伙的背后的一众“保护伞”开始暴露出来。

【采访】陈福兵:过节啊,要去拜年嘛。我们都要去。过生日啊。把这些关系维持到,维持到,万一后面有什么事情,比如想挣钱啊,或者帮那个朋友说个事,就可以用下这些关系。

【正文】青川县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赵普军就是陈福兵说的那个“关系”之一。两人平时就一起吃吃喝喝,陈福兵逢年过节还给赵普军送上红包礼金。这个“关系”在陈福兵的砂石采挖生意上很快派上了用场。

【采访】广元市昭化区纪委常委 赵喜林:当时陈福兵的砂石厂存在超范围开采砂石的违规情况,于是他就找到赵普军请求给予关照,赵普军也就一口答应下来了。

赵普军对陈福兵超范围开采砂石大开绿灯,不闻不问。在赵普军的“关照”下,陈福兵既赚了钱,又在周边乡镇的河道砂石开采中当起了名正言顺的“土霸王”。随后,赵普军先后收受陈福兵所送现金8万元,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共计93.5万元。

【采访】广元市青川县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 赵普军:接受过他的逢年过节的红包礼金,发展为不正当的经济关系。

2019年6月,赵普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8月,赵普军被广元市青川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1万元。

除了赵普军,陈福兵还有其他更硬的“靠山”。时任青川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胡强是其中的“靠山”之一。

【采访】广元市青川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 胡强:(陈福兵)在老百姓的心中口碑不是很好,作为公安机关的领导,本来应该和社会上的这些混混,应该保持一定的距离,本来就不是一条道上的人。

胡强虽然怀有戒心,但经不住陈福兵软磨硬泡。从过年过节收红包礼金到参与砂场经营获利,胡强彻底地卸下了防备。2018年,青川县公安局先后两次接到陈福兵团伙涉黑涉恶线索,胡强作为扫黑专班负责人,不按规定查办,问题线索两次无果而止。在他的庇护下,陈福兵团伙逍遥法外,成为前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漏网之鱼”。

【采访】广元市青川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 胡强:我自认为公安局是正义的化身,应该肩负着管理社会、打击违法犯罪的职责。而我呢在交友方面就没有严格按照这个要求来,与社会上的混混走到一起,并且通过社会上的混混,通过小恩小惠,我也就不知不觉地着了他们的道。

调查查明,胡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陈福兵等人所送现金共计82.4万元。2019年6月,胡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12月,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胡强有期徒刑2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采访】广元市青川县监委委员 王关凯:陈福兵拉拢官员的目的很明确,他找的都是对他有所帮助的部门领导做“靠山”。“找人说情、拿钱平事”是他的惯用伎俩。

2008年7月25日,陈福兵的小舅子徐晓林与人发生矛盾,致人死亡。随后,青川县公安局将徐晓林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陈福兵立刻找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庭庭长严秀春,送上了一万元现金和礼品。收了钱的严秀春在法院审委会讨论时,故意回避了徐晓林故意伤害的情节。

【采访】广元市青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行政庭庭长 严秀春:审理报告是我写的,当时没有把争吵情节写进审理报告,导致案子没有公平地审理。

结果,青川县人民法院只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徐晓林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2018年,严秀春涉嫌滥用职权一案核实清楚后,广元市纪委监委下发监察建议书,责令青川县人民法院立即整改对徐晓林的判决。2019年5月,按照司法程序,青川县人民法院撤销对徐晓林的刑事判决,同时启动再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徐晓林有期徒刑10年。2019年4月,严秀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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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保护伞”的庇护下,陈福兵团伙在青川县境内称王称霸。群众不敢言、干部不敢管、主管部门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隐忍和纵容,助长了陈福兵团伙的嚣张气焰。更让人惊讶地是,他们还把势力渗透进基层组织。青川县前进乡古城村连续三届换届选举,都遭到了陈福兵及其家族成员的操控和干扰。

【正文】2002年,前进乡古城村进行换届选举。

【采访】广元市青川县监委委员 王关凯:在已经选举产生村党支部书记的情况下,陈福兵家族通过闹事等手段,逼迫当选人主动辞职,为求“稳定”,前进乡党委就默许其姑父为村党支部书记。

被陈福兵及其家族成员干扰的,还有古城村村官张某。2017年11月,前进乡党委政府任命张某为古城村党支部副书记,代理村主任工作。然而,陈福兵担心张某的到来会影响到表弟罗某村党支部书记的地位,于是大闹乡政府,辱骂张某。

【采访】张某:就说喊我不要去,如果去的话反正也是做不成。然后还要我身败名裂,还要毁容这些。

迫于压力,张某只好辞职了事。就此,陈福兵团伙及家庭成员的胡作非为,不仅严重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还让基层政权在黑恶势力的“绑架”下沦为了“提线木偶”。当地基层党组织因忌惮黑恶势力,选择了“息事宁人”,没有上报给上一级党组织。这充分暴露出部分基层干部作风漂浮、不敢较真,个别部门监管缺位、履职不力的问题。

截至2020年10月,广元市60名党员干部因陈福兵案被立案查处,其中腐败及“保护伞”问题27人,打击“官伞”5人、“警伞”9人,党政纪处分21人,组织处理31人,移送审查起诉4人。

【采访】广元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黄耀明:陈福兵涉黑涉恶案,涉及干部既有公安、法院等政法机关工作人员,也有乡镇、行政机关基层工作人员。对于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均予以严肃查处。下一步我们将以案为戒,全方位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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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骨干力量之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紧密配合政法机关,取得“打伞破网”与扫黑除恶双促进、双提升的良好效果。截至10月底,全省立案审查调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547件,已查处5279人,移送司法机关341人。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好,今天的节目就是这样,感谢您的收看,下期我们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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