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7期《一条业绩一万,建管股长狂敛财》
发布时间:2021-01-08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 访问量: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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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30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了5起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典型案例,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管理股原股长袁晓龙案是其中一起。通报指出,袁晓龙利用职务之便,在建筑企业业绩审核中收受贿赂,短短八个月时间内,收受他人所送钱款共计262.6万元。一个基层单位的股长,究竟有何神通能在短时间内,收受如此之多的钱款?巨额的经济利益背后,又存在着怎样的权钱交易内幕?

【同期声】泸州市古蔺县住建局建管股原股长 袁晓龙:我是1998年参加工作的,参加工作的时候是一个临聘人员,后来是组织上的关心和培养,转为全额事业人员,工作的岗位也从乡镇上到县住建局担任重要股室的股长。

【正文】袁晓龙,1976年出生在古蔺县一个普通农村家庭。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古蔺县石宝镇建管所、县打违办、县住建局城监大队工作。因工作踏实勤奋,袁晓龙深得组织的关爱和同事的信任。20183月,古蔺县住建局以提名、投票、推荐的方式推荐中层干部,他以满票当选为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股股长。

【同期声】泸州市古蔺县住建局建管股原股长 袁晓龙:组织上给我了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我担任古蔺县建管股长期间,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审核通过假业绩。

作为住建局的一个内设机构,建管股主要有企业业绩核查、建筑行业管理、招投标监督管理、特种机械设备管理等职能职责。作为建管股的股长,袁晓龙职位虽然不高,但因为工作范畴广,而且手握审批权,经常会有形形色色的建筑老板主动与他交好,想要和他搭上关系。上任股长5个月后的某一天,袁晓龙就突然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

【采访】泸州市古蔺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 成刚:给袁晓龙打电话的是一个姓李的老板,当时他很直接对袁晓龙说: “帮我做点业务,一万块钱一个。”几天后该老板又联系袁晓龙,并且邀约他一起共进晚餐。袁晓龙当时虽然很意外,但是最终还是答应了李某的邀约。

对袁晓龙而言,李某不是第一个找他办事、请他吃饭的老板,却是第一个让他内心发生动摇的老板。虽然素未谋面,但李某开出的条件让袁晓龙的内心泛起了波澜,他第一次认识到自己的岗位原来如此“值钱”。当天下班后,袁晓龙来到李某指定的饭店赴宴。

【采访】泸州市古蔺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 成刚:当时那顿饭加上袁晓龙一共只有三个人,但是点了很多菜,烟酒也很高档,李某在饭桌上对袁晓龙百般奉承,这让袁晓龙非常高兴,觉得自己得到了重视。

酒过三巡,李某向袁晓龙提出了自己的请求:希望袁晓龙帮助自己,将特定企业的虚假业绩认定为真实业绩以及核查回函,并开出了一条业绩一万元的条件作为回报。而此时的袁晓龙,正因为投资失败和打牌赌博的原因,四处欠债资金紧张。李某开出的条件,无疑是他的一根救命稻草,促使他毫不犹豫地就和李某达成了“合作协议”。

【采访】泸州市古蔺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 成刚:饭后李某还在酒店的过道上塞给袁晓龙一个5000元的红包作为“见面礼”,并希望袁晓龙能够另外买一个电话号码,多申请一个微信号,方便今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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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业绩审核是一个比较专业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建筑企业进行招投标和资质提升所需的工程业绩,须上报至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由业绩所在地住建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认定为有效业绩。在建筑企业资质晋升时,四川省住建厅为确保所需业绩的真实性,安排各住建部门对相关业绩进行核查并回函上报核查结果。而袁晓龙正是利用了其负责行使审核权这一职务便利,为李某指定的企业大开审核绿灯,也为自己大肆敛财打开了贪欲之门。

【正文】要想神不知鬼不觉地将李某提供的虚假业绩审核通过,单打独斗显然不行。为达成违规操作的目的,同时规避自身的风险,袁晓龙“拉拢”具体经办业绩审核的工作人员张俊驰,并用自己前妻母亲的身份证办理了银行卡、绑定了微信号。

【采访】泸州市古蔺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 李康:袁晓龙让张骏驰负责审核李某提供的虚假业绩,并承诺每条业绩分给他2000元好处费。在利益的驱使下,张骏驰选择了紧跟领导步伐,一起“发财”。

经过一番商议,三人一拍即合。李某提供虚假业绩,袁晓龙负责审批,张骏驰负责经办。他们利用各自手中的资源和权力,当起了合伙人20188月底,袁晓龙安排张俊驰审核通过李某提供的2条虚假业绩。李某当天就向袁晓龙指定的银行账户转款2万元。袁晓龙和张骏驰两人通过审核虚假业绩所赚来的第一笔钱顺利到手。

【采访】泸州市古蔺县住建局建管股原股长 袁晓龙:在李某给我好处,让我给他办事,贿赂我给他办事时,我还反而拉到经办人张某一起给我办,一起受贿,一起办事。

经查,从20188月到20194月,在8个月时间里,袁晓龙共审核通过李某提供的相关企业虚假业绩212条,收受其所送钱款共计262.6万元,张俊驰分得46.98万元,剩余215.63万元由袁晓龙用于个人开支。

【采访】泸州市古蔺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 李康:作为一个基层单位的股长,袁晓龙在8个月的时间内就收受钱款260余万元,平均下来每天1万多元。时间之短、金额之大,令人非常震惊,真正说得上是一个“小官巨贪”的典型。

作为建筑行业管理部门的负责人,袁晓龙不仅没有严格把关、恪尽职守,维护行业的健康发展,反而将手中的权力异化为攫取利益的工具,伙同他人弄虚作假;将为企业排忧解难的服务关系,变质为丧失底线原则、沆瀣一气的权钱交易关系。

【同期声】泸州市古蔺县住建局建管股原股长 袁晓龙:是我自己没有珍惜,是让贪欲之心蒙蔽了我,亲自毁了自己的家庭,毁了自己的幸福,同时也毁了自己的前程。

20203月,袁晓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年1113日,袁晓龙被南充市西充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40万元。张骏驰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采访】泸州市古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赵源华:袁晓龙案件查办后,我们在全县开展了“清风护航”的专项行动,对窗口服务中的作风问题、行政审批中的“中梗阻”问题、行政管理中的失职渎职问题,以及政商交往中的腐败问题,开展重点整治,严肃查处营商环境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架起纪律法律的“高压线”。

针对袁晓龙案暴露出来的问题,泸州市住建系统举一反三,市住建局党组会同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4个调研督导组,全面梳理建筑企业资质审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内容。针对梳理的事项,制定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建立健全关键岗位AB岗交替审查制度、双公示制度、资质审批复核制度、业绩核查分层把关等制度。截至目前,已经建立建筑企业新办增项资质专门台账1666项,建立经审核的建筑企业业绩专门台账1954条。

【采访】泸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组长、市住建局党组成员 胡方全:我们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建立建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着力消除制度空白、堵塞制度漏洞,及时发现和移交涉嫌违纪违法违规的问题线索。截止目前全市住建系统已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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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小的基层建管股长竟成了百万巨贪。袁晓龙受贿案的背后,个人私欲固然是主要原因,客观上也暴露出重点行业领域制度上还存在着管理漏洞,监督上还存在着治理盲区。当权力缺乏监督,贪欲之心就会滋生、膨胀。袁晓龙案的查处,无疑为其他行业系统敲响了一记警钟:只有从源头上加强防范,扎紧制度机制的笼子,才能防患于未然,避免此类腐败现象再次发生

好,今天的节目就是这样,感谢大家的收看,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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