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期《投案的区委常委》
发布时间:2021-03-19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 访问量: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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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广安市全面启动“人民阅卷·广安行动”,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严肃查处工程项目招投标、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征地拆迁、人防工程、国有企业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月22日,治理行动刚开始一个多月,广安市纪委监委就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前锋区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刘林前来投案自首。一个县级领导干部主动投案,这在广安市还是第一次。那么,刘林是怎样一个人?又是什么原因导致他投案自首的呢?

【同期声】广安市前锋区原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刘林:当时听到那个情况过后,应该说那两天压力非常大,那两天基本上没睡什么觉。

【正文】刘林听到的“情况”,就是广安市纪委监委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过程中,正在查处的几个案件。其中,有两名商人给他送过钱,一名基层干部和他共同受过贿。在半个月时间里,看着身边的熟人、朋友,一个接一个被市纪委监委“揪”了出来,刘林成天焦虑不安,惶惶不可终日。最终,他下定决心,走进市纪委监委主动投案。

【同期声】广安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 王海波:以前我们案子都是通过我们自己初核之后,把人带到我们纪委来接受调查采取措施。他这个是自己主动到我们纪委来说清问题,来主动投案的一个案件。

刘林出生在广安市的一个教师家庭,在职业生涯的前半段,他是一名公认的“优等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入党。刚一参加工作,就参与到前锋镇的小城镇建设中。2001年,30岁的刘林被提拔为代市镇党委委员;38岁任广安区前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领导和同事都没想到,随着职务的提升,刘林此时会一头栽进了所谓“朋友”们编织的“人情网”中,不能自拔。

【同期声】广安市前锋区原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刘林:所以可能当了镇长,有些说话表态可能就做得到数了,那种别人才围绕你,跟到你后面转,送钱给你。

那时,前锋镇作为工业园区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的主战场,迎来了高速发展期,多宗土地有待开发,多项市政设施需要配套,多个易地搬迁新村等待建设。

【同期声】广安市前锋区原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刘林:这几年整个的建设项目、房产项目也比较多,相应的配套项目也比较多,所以这种相对的老板就比较多。

手握众多项目,刘林成为老板们眼里的贵人。第一个用钱叩开刘林贪欲之门的,是房地产老板蒋某。

【采访】广安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 王海波: 蒋某这个人呢,之前还是前锋镇的一个职工,之前和刘林还是同事,后面因为蒋某有一个违纪行为,被纪委处理了,处理之后他就自己辞职,下海经商。

2010年初,蒋某来到刘林的办公室,送上3万元现金,感谢刘林帮忙减免了所开发房地产项目的相关配套费。

【同期声】广安市前锋区原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刘林:平时就是林哥林哥,那种就喊得比较亲热,我一过来过后,一喊,那种关系自然就走得比较近。

刘林没想到自己一句话的事儿,会让蒋某这个多年的“老朋友”如此“知恩图报”。面对唾手可得的金钱,刘林最终没有抵制住自己内心的贪念,半推半就将这第一笔感谢费纳入囊中。

【同期声】广安市前锋区原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刘林:当时心里还是有点发怵,毕竟过去得个红包,就两三千块钱,从来没有看到这么多的钱。

彼时的刘林,第一次感受到了地位和权力带来的“满足感”。他意识到权力真有“魅力”。

【同期声】广安市前锋区原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刘林:如果说你没有这个权力、没有这个地位,人家不会来求你,也帮不到他的忙。如果说他能够通过正常渠道解决得到的问题,他何必花这个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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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香饵”有毒,却要张嘴“咬钩”,1万元、5万元、10万元……刘林从一开始的害怕、担心,有时候呢只是选择性地只收所谓熟人朋友的钱,最后变成了来者不拒,甘于被“围猎”。吃别人的嘴短,拿别人的手软。刘林在项目审批、施工监管、资金拨付等方面,只能大开方便之门,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

【正文】2014,蒋某为了顺利承建前锋镇前锋村易地搬迁项目,又给刘林送上了10万元感谢费。而让蒋某没想到的是,这一次他遇到一个强劲的竞争对手。

【同期声】广安市前锋区原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刘林:当时找到我的时候,我下意识地(认为)这个地方基本就定下来了,是他(蒋某)在做,这个(项目)实际上有老百姓出钱,只要老百姓认可,我们政府没有必要去反对。

前锋区考虑到这个村易地搬迁是在规划区内,修建面积也有两万多平方米,就要求住建部门对规划严格把关,并要求镇里多选择一些施工队来建设。这时,一位姓黎的建筑老板又找到了刘林,刘林就把他介绍给了村里。

同期声】广安市前锋区原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刘林:最开始本来是一个顺水人情,反正只是介绍你去,做得成就做,做不成就算了。

有了刘林的介绍,黎某找到村里,希望由自己来修。蒋某想到自己也给了钱,不同意退出。黎某又找到刘林,问能不能各自修一半。蒋某还是不愿意,黎某也不同意退出。

【同期声】广安市前锋区原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刘林:现在意识到,肯定还是有我的因素,不是我介绍去,肯定他(黎某)也不得(这么横),按照市场上来嘛,也没有底气一直去闹。

蒋某被逼无奈,就请刘林和村支书吴开全出面协调。协商的结果是蒋某拿钱消灾,送给三人40万元,其中黎某分得17万元,吴开全分得5万元,刘林分得18万元。这件事也为刘林的自首埋下了伏笔。

【采访】广安市纪委监委审理室综合科科长 陈小川:他(刘林)是一个违纪违法行为持续很长,也是一个典型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一个典型代表。他甚至在案发前,我们是2020年6月23号对他采取的留置措施,他甚至在2020年的春节都还在收受他人的财物。

这次给刘林送钱的,是一家玻璃企业的老总张某。2020年初,张某为感谢刘林在解决占用道路等问题上提供的帮助,一次性给刘林送上现金20万元。这20万元,也是刘林单笔收受贿赂中最大的一笔。

【采访】广安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 副主任 罗曌鑫:他(刘林)的违法时间比较长,而且长时间没有查出来,可能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本身工作能力比较强,他周边的人对他的评价也相对比较高。而且他在收受贿赂的过程当中,都没有索贿的情况发生。

2020年5月,广安市纪委监委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有关刘林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也渐渐浮出水面。仅在半个月时间里,给刘林送钱送物的商人蒋某、黎某先后被市纪委监委带走,和刘林共同受贿的吴开全被市纪委监委留置,刘林渐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选择主动投案自首。

经查,2009年至2020年,刘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个人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共计216.5万元,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他人所送现金40万元。

2020年10月14日,广安市纪委监委给予刘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同期声】广安市前锋区原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刘林: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一尺五,对法律法纪意识的敬畏,就逐渐逐渐丧失了,最终就是犯下大错特错。

   2020年12月30日,广安华蓥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其退缴的违法所得234.5万元全部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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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压反腐的强烈震慑和政策感召下,2020年以来,四川省有500余人主动投案,1700余人主动交代问题,刘林主动投案只是其中的典型案例之一。刘林案件还警示我们,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每一位党员干部的廉洁必修课。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袭和诱惑,坚守法纪红线和道德底线,用党纪国法严格约束自己,把权力运用在阳光下,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

好,今天的节目就是这样,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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