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乐至县纪委监委对乐至县房屋征收局征收安置股股长周治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治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房屋征收补偿、拆迁安置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周治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治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