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乐至县委批准,乐至县纪委监委对乐至县中医医院原党总支书记陈锡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锡佐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落实县委巡察整改要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廉洁纪律,向国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药品及耗材采购、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陈锡佐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乐至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陈锡佐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