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后勤科主任丁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0-11-09 来源:乐至县纪委监委 访问量:

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后勤科主任丁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他人红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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