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甘孜州委批准,州纪委监委对理塘县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益西多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益西多吉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安排亲属挂名领取薪酬,搞权色交易;将应由本人承担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生活腐化堕落;擅权妄为,通过虚开发票、虚列支出方式,套取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
益西多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甘孜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益西多吉开除党籍处分;由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罗奇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