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雁江区小院镇栀子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付军等人对农村项目监管不力的问题
2019年,在桅子村2组囤水田埂建设项目还未动工的情况下,该村时任村“两委”干部付军、唐远辉、曾祥军、马忠奎4人商议后,就以完工的名义将项目资金提前拨付给施工方;2020年4月,在桅子村凤凰李园区建设项目建设中,付军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导致施工方将70米旧线、8根旧电杆以次充好用于园区线路工程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2021年1月,付军、唐远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曾祥军、马忠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雁江区堪嘉镇石笋村党支部书记谭忠琴擅自决定实施农村建设项目的问题
2019年3月,在实施石笋村5组公堰整治项目中,该村时任党支部书记谭忠琴在未召开村支两委会、党员大会及群众代表大会进行商议,未进行公示的情况下,直接同代某某签订承包项目合同,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9月,谭忠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安岳县朝阳镇八角村原党支部书记黄良安未严格审核比选单位资质的问题
2018年,在确定八角村水利项目和生产生活便道项目比选建设方中,该村时任党支部书记、项目负责人黄良安履职不到位,未严格审核参加比选单位资质条件,导致不具备资质的单位中标,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6月,黄良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安岳县忠义镇纸马村原村支部书记曾祥兵、村主任蒋章和不按程序变更合同的问题
2019年1月,在纸马村1组生产生活便道项目增资过程中,该村时任村主任蒋章和与时任党支部书记曾祥兵商议决定,将合同中约定的原应由施工方负责的税费,变更为村“两委”负责,以此方式向施工方增资。曾祥兵、蒋章和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按相关程序变更项目合同,违反了工作纪律。2021年6月,曾祥兵、蒋章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乐至县盛池镇原天宝寨村党支部书记杨文建等人违规确定项目施工方的问题
2017年6月,在原天宝寨村实施1、2社通村联网路项目过程中,该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杨文建、村主任黎宗太、村文书胡贵林未经招投标程序,违规确定施工方,杨文建还收受该项目施工方赠送的白酒1件。2020年9月,杨文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黎宗太、胡贵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