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仅没有向组织坦白,反而隐瞒问题、干扰巡察,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结果还是被抓了现形……”面对回访教育,凤凰湖国家湿地公园管委会综合经营股原负责人兼四川泸州绿湖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张某华追悔莫及。
事情还得从纳溪区委的一次巡察说起。
去年年底,区委第一巡察组入驻凰湖国家湿地公园管委会,开展常规巡察。在对泸州绿湖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延伸巡察时,一张财务票据引起了组员小王的注意。
票据显示,2018年绿湖公司购买了2套儿童安全座椅作为商务车配套装饰,价值1.1万元。
“商务车为什么要配置儿童安全座椅?”小王心生疑惑,便向组长刘国荣汇报。巡察经验丰富的刘国荣感觉事有蹊跷,找来公司相关同志核实情况。
“商务车主要用于公司经营管理的凤凰湖宾馆接送宾客,考虑到宾客中可能有小孩,便同步购置了儿童安全座椅……”时任公司副总经理李某江解释道。
当巡察组干部提出现场查看时,李某江面露难色:“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低,平时存放在库房,而库房管理人员外出了。”
然而,第二天巡察组干部到库房查看后,却发现了新问题。“不对哦,票据上显示的是艾乐贝贝牌,而实际却分别是安默凯尔牌、好孩子牌。咋对不上号呢?”
“4s店给安装的就是这两套,我们也没有核对品牌。后来没有使用便一直放在仓库。”李某江振振有词。
“不同的品牌和型号,价格自然也不同,难道你们不验货吗?”刘国荣追问。
“这个……”李某江支支吾吾,一时答不上来。
见此情景,让刘国荣感到“这事儿有问题”。巡察组要求泸州绿湖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可该公司仍然未能如实说明。巡察组遂将这一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
经查,2017年,绿湖公司因工作需要申请购置一辆商务车,受预算15万元所限,仅能购买14.9万元的单侧开门商务车。考虑到单侧开门不便于使用,但车辆购置费用又不能超预算,张某华和李某江商量将车辆改装成双侧开门,改装费用1.9万元则用儿童安全座椅等汽车装饰发票来冲抵。
为避免真相暴露,李某江一口咬定购买了儿童安全座椅,而为了圆谎,张某华和李某江动起了“歪脑筋”,连夜找亲戚朋友借了2套儿童安全座椅用于检查。“当时想着巡察组干部也不会仔细看,以为借两个儿童安全座椅就应付过去了。”张某华说。
由于害怕被追究责任,张某华和李某江也未向单位领导报告该情况,故意隐瞒事实,出具了虚假的情况说明。2021年2月,因弄虚作假,不如实向巡察组反映问题,干扰巡察工作,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张某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某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通讯员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纪委监委 周健 贺元 || 责任编辑 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