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3 来源:县委巡察办 访问量:5666

根据十五届乐至县委第轮巡察第一批次工作安排部署,县委派出3个巡察组分别对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红十字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精神卫生保健院展常规巡察集中巡察时间3个月左右。各巡察组从913日起陆续进驻相关单位开展工作。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院级干部(含党的十九大以来退休、退出领导岗位的县管院级干部)重要关键岗位干部以及所属管理和挂靠、代管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各巡察组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每天830200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对反映涉法涉诉、个人诉求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其他问题的,请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到相关部门反映。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9982956364

电子邮箱:lzxc15775442745@163.com

意见箱设置地点:县人民医院(老区)门诊楼大门右侧县人民医院(新区)急诊病员通道入口左侧县人民医院(新区)第一住院楼1党建形象墙右侧;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大门左侧;南塔街道天池公园公厕旁信息发布栏处;南塔街道西街15号信息发布栏处

接访地点: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行政楼3“孕妇学习室”;县人民医院行政楼34会议室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县中医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精神卫生保健院

联系电话:19182950634

电子邮箱:lzxc18398022660@163.com

意见箱设置地点:县中医医院门诊大厅消防步梯门右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门右侧;县精神卫生保健院住院部大门右侧;④南塔街道宏扬街公厕对面信息发布栏⑤南塔街道西街15信息发布栏

接访地点:县中医医院1416办公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楼308办公室;县精神卫生保健院网络室。

三、县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红十字会

联系电话:19982957304

电子邮箱:lzxc18381582779@163.com

意见箱设置地点:①县人社局大门右侧②县社保局大门左侧③天池公园公厕旁城管局信息发布栏处④西街15号城管局信息发布栏处⑤县医保局机关办公楼大门右侧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门左侧

接访地点:县人社局2204室;②县医保局机关办公楼3304室;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县委第三巡察组510室。


中共乐至县委巡察工作

202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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