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以及县委巡察工作总体安排,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将分3批对3个乡镇、8个部门、1个学校开展常规巡察,对承担乡村振兴任务较重的15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8月28日起,县委第一、三、五巡察组陆续进驻首批巡察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乐至生态环境局、县融媒体中心3个单位并召开工作动员会,县委第二、四巡察组陆续进驻石湍镇毛家坪村、朝阳店村、曹家庙村、长埝沟村、普明寺村,大佛镇铁牛湾村、东禅寺村,双河场乡石庙子村、瓦灰寺村、海慧寺村等10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工作。据悉,首批巡察的3个单位将于9月底前结束,10个重点村将于10月中上旬结束。
按照相关要求,县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方针,对照“四个聚焦”,紧扣县委中心工作,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属性、政治功能和职责使命开展巡察监督。深入了解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情况,充分发挥巡察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为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乐至落地落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乐至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据了解,本轮巡察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融入巡察监督,对3个单位开展“巡纪审三联动”监督,在省委第四巡视组指导下对2个单位开展联动巡察。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置了值班电话、电子邮箱、意见箱和网络举报二维码,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关键岗位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