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四届乐至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安排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采取“一托三”方式,从9月24日起对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3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集中巡察时间2个月左右。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科级干部以及所属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重要关键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对反映涉法涉诉、个人诉求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其他问题的,请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到相关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18381582779(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每天8:3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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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箱设置地点:①政务中心门口(帅乡大道190号);②宏扬街公厕旁县城管局信息发布栏处;③财政局大门右侧(松林街2号);④西街社区右侧公示栏处。
接访地点:①县财政局三楼313室;②县党政机关综合办公区2号楼二楼一会议室;③国资金融局一楼106室。
乐至县委第三巡察组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