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1 来源:县委巡察办 访问量:4399

根据十四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安排部署,县委4个巡察组从3月17日起对县公安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等6个县级部门(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并对石湍镇、高寺镇、东山镇、劳动镇、石佛镇、良安镇6个乡镇和县法院、县林业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6个县级部门(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按照时间安排,各巡察组将于2021年5月21日17:00前撤离,设置的信访接待点予以取消,“意见箱”全部予以撤回,巡察组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全部停止使用。群众信访请通过正常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

衷心感谢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公告。

中共乐至县委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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