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撤离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2 来源:县委巡察办 访问量:5768

根据市委营商环境暨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专项联动交叉巡察安排部署,县(区)第三专项联动交叉巡察组于2021121日进驻乐至县,对县人民法院、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等涉及营商环境相关权责事项(行政审批、资金拨付、监管、要素保障等)较多及民生实事关联度较高的单位开展专项巡察。

按照时间安排,巡察组将于2021122217:00前撤离,设置的信访接待点予以取消,“意见箱”全部予以撤回,巡察组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停止使用。群众信访请通过正常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衷心感谢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公告。

中共乐至县委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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