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1 来源:县委巡察办 访问量:5143

根据十五届乐至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安排部署,县委5个巡察组分别对东山镇、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县民政局、县残联、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等10个县级部门(单位)开展常规巡察,集中巡察时间2个月左右。各巡察组从3月1日起陆续进驻相关单位开展工作。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所属管理和挂靠、代管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关键岗位干部(含党的十九大以来退休、退出领导岗位的县管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各巡察组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每天8:30—20:0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对反映涉法涉诉、个人诉求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其他问题的,请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到相关部门反映。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东山镇党委、县水务局党组

信访电话:19982956364

电子邮箱:lzxc15775442745@163.com

意见箱设置点:①东山镇国道路90号镇文化广场公示栏;②东山镇乐安路与新悦路十字路口洋洋布艺外墙;③东山镇新乐街农贸市场大门左侧;④县水务局办公楼二楼大门左侧;⑤南塔街道天池公园公厕旁信息发布栏处;⑥南塔街道西街15号信息发布栏处。

接访地点:①东山镇农技综合服务楼2105室;②县水务局办公楼二楼208室。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县供销社党委

联系电话:19182950634

电子邮箱:lzxc18398022660@163.com

意见箱设置地点:①县农业农村局大门入口左侧楼梯口;②南塔街道宏扬街公厕旁信息发布栏;③南塔街道西街15号信息发布栏;④南塔街道天池公园公厕旁信息发布栏。

接访地点:①县乡村振兴局312办公室;②县供销社3楼办公室。

三、县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县民政局党组、县残联党组

联系电话:13398302382

电子邮箱:lzxc18381582779@163.com

意见箱设置地点:①县政务中心大门右侧(帅乡大道190号);②南塔街道天池公园公厕旁信息发布栏;③县民政局右侧巷口信息发布栏(南塔街道民乐路21-23号);④南塔街道西街15号信息发布栏。

接访地点:①县民政局3楼301室(民乐路31号);②县残联二楼201室(二环路南一段109号)。

四、县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党组

信访电话:19982957304

电子邮箱:lzxc15283235563@163.com

意见箱设置地点:①县交通运输局大门右侧;②县六十队车站出站口右侧;③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大门左侧;④南塔街道宏扬街公厕旁信息发布栏。

接访地点:①县交通运输局3楼307室;②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1楼103室。

五、县委第五巡察组

巡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信访电话:19182976521

电子邮箱:lzxc18282365316@163.com

意见箱设置地点: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门右侧信息发布栏;②南塔街道宏扬街公厕旁信息发布栏;③南塔街道西街15号信息发布栏;④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大门正对面居民楼外墙。

接访地点: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3办公室;②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404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中共乐至县委巡察工作

导小组办公室

2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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