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7)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县管企业和县属学校、县属医院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中共乐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乐至县监察委员会是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下属县纪委监委网络信息服务中心事业单位1个,含派出纪工委(监察组)4个、派驻(出)纪检监察组18个。中共乐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乐至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代管中共乐至县委巡察办。
3.人员情况
中共乐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乐至县监察委员会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单位总编制134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53名(含单列编1名)、事业编制4名、工勤编制2名;派出纪工委(监察组)事业编制21名;派驻(出)纪检监察组行政编制40名、事业编制14名。县委巡察办(组)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2名。实有在职人员总数132人,其中:行政人员109人,事业人员22名,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10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是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全力护航中心大局,政治监督实现新突破。自觉担负“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聚焦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梳理政治监督任务清单,跟进监督乡村振兴、环境保护、意识形态、成都大运会等重点工作,推动整改问题430余个。聚焦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护航新征程·纪检在行动”工作,围绕市委“三件大事、三大会战、N项改革”和县委“两轮驱动”“两化互动”战略,制定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16条措施,探索开展“立项式”“嵌入式”监督,助推项目建设、企业发展跑出“加速度”。积极融入、主动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探索与川航股份纪委、金堂县纪委等单位建立跨区域跨行业联动机制,进一步拓宽监督护航、协作发展“朋友圈”,相关做法在成德眉资纪检监察协同监督领导小组第一次联席会议上作现场交流发言。
二是树牢标本兼治理念,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惩贪治腐实现新突破。坚持办案引领,受理检举控告78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63件,立案242件250人,其中县管干部28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8人,严肃查处了医药、供销等领域腐败问题,打出了声势、形成了震慑。持续深化“五粮春”系列案以案促改,扎实推进县属国企监督体系改革,推动配强2户县属国企纪委书记。探索建立《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的办法(试行)》,全程跟踪落实情况,确保建议有力有效。建成陈毅故里省级廉洁文化基地VR展厅,创新开展“帅乡·寻廉”系列主题活动,在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四川日报等中省核心平台推出廉洁宣传产品76件次,我县党风廉政宣传工作连续两年走在全省前列、排名全市第一,红廉文化品牌建设做法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来川调研座谈会上作现场交流发言。
三是聚焦常态长效目标,持续深化正风肃纪,作风建设实现新突破。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深入开展作风整顿提升“清·扬”行动,扎实推进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问题专项整治,从严查处“四风”问题26件42人。结合实际开展小型水利工程项目问题治理、农村“三资”提级审计监督,以“小切口”护航乡村振兴“大战略”,“六盯六查”等做法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廉洁四川网站等中央省级核心平台刊载,省监委特约监察员专题调研我县“纪委书记盯粮库”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配合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扎实抓好交通执法、就业培训等专项治理,深入开展“走基层、访民生、解难题”活动,稳妥化解重复举报3件,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560余个,查处基层“微腐败”问题33件53人,让群众“可视”“有感”。
四是强化以巡促治功能,充分发挥利剑作用,巡察质效实现新突破。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采取常规巡察+联动巡察方式,分2批次对县公安局、县蚕桑局等26个党组织、107个村(社区)开展政治体检,发现主要问题261个、问题线索42件,十五届县委巡察任务实现“双过半”,村级巡察“543工作法”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载,“巡纪审”联动监督做法得到省委巡视办主要负责同志肯定性批示,并写入省纪委全会报告在全省推广交流。探索推行巡察整改“联审联评联考”模式,建立“6+N”整改联动督评机制,完成2轮联审联评,提出针对性建议200余条,推动整改问题80余个,倒逼巡察整改落地落实。成立巡察信息服务中心,落实2名事业编制,巡察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
五是践行大抓基层导向,着力夯实底部支撑,监督效能实现新突破。持续深化省纪委“三个专班”工作,深入实施乡镇纪检监察组织阵地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加快打造清廉乡镇、清廉村居试点,扎实推进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六大体系”建设,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不断提升。纵深推进乡村振兴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改革试点,推动落实村级党风政风监督员待遇保障,持续激发基层监督活力。深入开展案件质效“百日攻坚”行动,积极推行线索研判“四方会商”、案件查办“三线并进”、审评同步“双管齐下”模式,初核转立案率达91.5%,“先法后纪”类案件仅占18.7%,派驻机构首次实现立案全部破零,查处县管正职干部、自办留置案件均创下历史新高,各有2件案件分别被评为全省、全市优质(优秀)案件。
六是擦亮队伍政治底色,不断淬炼纪检铁军,自身建设实现新突破。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5名,全面完成县乡两级136名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探索实施“芯能量”提升计划,开展全员培训、业务竞赛,选派34名干部到省市纪委跟案学习、帮助工作,干部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2名干部被评为全市“十佳办案能手”。建立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机制,制定网络言行“十条戒律”,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持续深化心理健康“心”动力关爱行动,组织开展廉洁家访、家属进机关等活动,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展现出昂扬向上、团结奋斗、创先争优的精神面貌。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总额为1749.64万元,较2022年年初预算收入1427.90万元,增长22.53%。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总额为1749.64万元,较2022年年初预算支出1427.90万元,增长22.53%。其中:基本支出2049.26万元,较2022年年初预算基本支出1334.39万元,增长53.57%。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度收、支各计2944.63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各增加286.98万元,增长10.80%,主要变动原因是增人增资。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收支情况
2023年预算收、支各计2180.76万元,决算收、支各计2944.63万元,增加763.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49.64万元,决算数为2483.97万元,增长41.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0.28万元,决算数为209.91万元,增长10.3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24万元,决算数为80.48万元,增长10%;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7.59万元,决算数为170.27万元,增长2%。
(2)差异原因分析
2023年预决算收支差异主要为增人增资使得各项经费增加。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收支情况
2023年决算收、支各计2944.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3.97万元,占84.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209.91万元,占7.12%;卫生健康支出为80.48万元,占2.73%;住房保障支出为170.27万元,占5.8%。
(2)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及原因分析
2023年决算收、支总额与2022年收、支总额2657.64万元相比,增加286.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284.3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0.3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7.72万元。收支增长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11.68万元,比2022年15.09万元减少3.41万元。减少原因主要为年底支付款项过多,未及时拨款。
(2)会议费支出情况:
2023年会议费支出1.19万元,比2022年3万元减少1.8万元。减少原因主要为年底支付款项过多,未及时拨款。
(3)培训费支出情况:
2023年培训费支出19.51万元,比2022年49.82万元减少30.31万元。减少原因主要为2023年培训规模较2022年减小。
(4)其他对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
无。
(5)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无。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1)基本支出方面
2023年基本支出共2366.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14.01万元,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等,占基本支出的85.09%;日常办公经费352.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占基本支出的14.91%。
(2)项目支出方面
2023年项目支出共577.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委各项巡察工作、乡镇(街道)谈话室建设、乐至县纪检监察干部团队执行力专题培训、乐至县基层治理大数据智慧监督平台建设、大案要案查处等工作顺利运转。
5.非财政拨款收入分析
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无。
(四)与预算支出相关的其他指标分析
根据资产负债表,我单位固定资产原值总额793.55万元,较2022年固定资产原值新增15.33万元,新增原因主要为补记以往年度漏记固定资产(文件柜、软件系统、门禁系统等)。
(五)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乐至县纪委监委预算申报项目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编制绩效指标30个。同时,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六)当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无。
三、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在县级决算会议召开后,我委立即传达会议精神,着手准备年度决算工作,由会计负责编报、相关领导审核把关并上报。
(二)本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经财政部门按规定批复决算后,在规定时间内于乐至县人民政府网站重要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公开。
(三)建议加大对财政人员培训,鼓励推荐优秀人员到高等财经院校进行再深造,以利于开展今后财政工作。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附: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一、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
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2.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衡量行政单位当年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3.人均开支,衡量行政单位人均年消耗经费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开支=本期支出数÷本期平均在职人员数×100%
4.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项目支出比率=本期项目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5.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本期人员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公用支出比率=本期公用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6.人均办公使用面积,衡量行政单位办公用房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均办公使用面积=本期末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本期末在职人员数
7.人车比例,衡量行政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车比例=本期末在职人员数÷本期末公务用车实有数
二、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衡量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预算收入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2.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衡量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3.人均基本支出,衡量事业单位按照实际在编人数平均的基本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实际在编人数
此外,行业事业单位还可根据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和分析需要增加相关分析指标,如:
1.财政拨款依存度, 衡量部门(单位)对财政拨款的依赖程度。
财政拨款依存度=财政拨款收入÷收入总额×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