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至县纪委 乐至县监察委员会
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一、南塔街道曙光社区党总支书记唐明禄违规收受红包问题。2019年12月和2020年10月,唐明禄在结算宣传广告等业务费用时,分别收受两家广告公司所送红包共计人民币8000元,并与该社区原主任冷如梅,党总支副书记姚采琼,党总支委员、副主任唐绚丽,副主任江旭等4人平分了其中的4400元,另3600元暂由唐明禄保管。2020年12月,唐明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1月,冷如梅、姚采琼、江旭、唐绚丽等4人分别受到批评教育处理。违纪款已收缴。
二、县司法局三级主任科员陈世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1月,陈世界利用工作便利,介绍乐至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某某(另案处理)为唐某某弟弟提供法律援助。2018年6月,李某某收受唐某某所送的菜籽油2桶和现金6000元,并将其中1桶菜籽油和现金1000元转送陈世界。陈世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5月,陈世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物已收缴。
三、通旅镇卫生院原院长蒋旭违规领取津贴补贴问题。2014年5月至2015年12月,蒋旭通过虚增加班天数、超标准领取加班补助的方式,违规领取加班补助1130元。2017年11月,蒋旭超标准领取2012年1月至2017年10月通讯补贴15400元。蒋旭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7月,蒋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