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代替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
2.必须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愿腐、不想腐。( )
3.要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
4.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 )
5.巡视工作要明确职责定位,巡视内容不要太宽泛,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进行。( )
6.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7.党风问题关系执政党的生死存亡。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深入调查研究,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 )
8.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
9.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 )
10.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
11.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不一样。( )
12.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
13.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彼此支持和互相监督。( )
14.1982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都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
15.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
16.党的基层组织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
17.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
18.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围绕企业党的建设开展工作。( )
19.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
20.国家实行监察官制度,依法确定监察官的等级设置、任免、考评和晋升等制度。( )
21.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
22.监察机关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冻结的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七日内解除冻结,予以退还。( )
23.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对于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可以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
24.监察机关对于报案或者举报,应当接受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移送上级监察机关处理。( )
25.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置意见,履行审批手续,进行分类办理。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定期汇总、通报,定期检查、抽查。( )
26.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
27.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核。( )
28.对于监察人员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办理监察事项的监察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应当登记备案。( )
29.监察对象对控告人、检举人、证人或者监察人员进行报复陷害的;控告人、检举人、证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监察对象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
30.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 )
31.党委(党组)要定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经常听取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相关报告,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
3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用的对象仅是党员。( )
33.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改组、解散。( )
34.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 )
35.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 )
36.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来自其他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不按要求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
37.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
38.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
39.党员一人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可按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给予处分。( )
40.经济方面共同违纪,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
41.对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党员,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42. 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要事项须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当暂缓表决,对会议表决情况和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
43.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的,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
44.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 )
45.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
46.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
47.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48.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49.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当予以改组。( )
50.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一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5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指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
52.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53.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54.从事、参与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一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55.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56.党的问责工作是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
57.1993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部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 )
58.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 )
59.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 )
60.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 )
61.团结奋斗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 )
62.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党的思想建设缺失,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流于形式,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应当予以问责。( )
63.“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 )
64.对党组织或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
65.问责决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作出。( )
66.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被问责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 )
67.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向社会公开。( )
68.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等,都应当严肃问责。( )
69.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 )
70.中共十一大实现了全党工作重心的转移。( )
71.发现领导干部有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提醒谈话。( )
72. 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向社会公开个人有关事项,主动接受监督。( )
73.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 )
74.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 )
75.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等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
76.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
77.派驻纪检组应当带着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定期向派出机关汇报工作,至少每年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
78.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涉及党的领导干部案件,不需向同级党委、纪委通报。( )
79.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
80.党组织应当保障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和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 )
81.派出机关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对于派驻机构管辖的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以直接办理或者组织、指挥办理。( )
82.《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的。( )
83.《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 )
84.地方党委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 )
85.派驻机构发现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问题、重要事项时,可以不用向派出机关报告。( )
86.派驻机构提出的处理处分建议与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的意见不同又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派驻机构报派出机关研究决定。( )
87.派出机关应当每年组织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责述廉。( )
88.确因安全保密等特殊情况,经派出机关同意,也可以在立案后及时向驻在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通报。( )
89.派驻机构审查调查工作结束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审理,提出纪律处理或者党纪处分建议、拟作出的政务处分决定或者处分建议,通报驻在单位党组(党委)。( )
90.派驻机构应当接受派出机关的管理监督,但不用接受派出机关同级党委巡视巡察监督。( )
91.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
92.党员有权利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 )
93.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94.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
95.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视情况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 )
96.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理、处分决定应当向本人宣布,并写明党员的申诉权以及受理申诉的组织等内容。( )
97.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留党察看期间确已改正错误的,期满后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 )
98.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有权向党组织申请暂缓执行。( )
99.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 )
100.机关党委作为党委派出机关,应当统一组织、规划、部署本级机关党的工作,指导机关开展党的各方面建设,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
101.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 )
102. 党的十二大正式把“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载入党章。( )
103.派驻机构应当支持和督促驻在单位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其开展内部巡视巡察,推动驻在单位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完善治理、防控风险。( )